秀书网>都市小说>叶千明秦岚>第392章 含沙射影,话藏针
  傍晚,我启程去往桃源。

  胖子和涛子跟我同乘一车。而早在下午时,胡三大熊等人,便已在孙航的带领下提前去往桃源了,并在桃源的几处路口设下了埋伏,就等着晚上我跟张椿吃完饭,好对张椿下手了。

  路上时,涛子提醒我:“明哥,在饭店里,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你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xǐυmь.℃òm

  我愣了下,伸手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笑说:“没事,就算是张椿,他也不敢在桃源乱来。”

  我特意找孙航打听过桃源的背景,桃源身后站着的,可是东粤最顶尖的那几个人中的一个,即便他张椿在东粤根底深厚,也不会去触那几位的眉头。

  孙航都这么说了,我哪还会再担心?

  涛子一边开车一边凝重的回了我一句:“明哥,小心无大错,何况他还是张椿。”

  我笑了笑:“是,我会小心的。”

  不等涛子再说什么,我转移了话题。

  “胖子,老马怎么也过来了,我不是说了让他留在筦州吗?”

  今天乍一见到麻子五,我便愣住了,不过当时孙航也在,还那么多人,我就没提这事。

  胖子苦笑道:“明哥,老马是有点紧张。”

  我一愣:“他紧张什么?”

  胖子道:“因为他是新人呗,我跟他说了,让他守在筦州,他非不同意,说自己是新人,现在明哥要用人,正是他表现的时候。”

  我嘴角勾了勾:“呵呵,他有心了。”

  我并不反感麻子五的做法。其实很多时候,我是非常赞成下面的人自行去做事的。听话,不会犯错,可不犯错的同时也等于没了功劳!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你想要什么,都要自己去拿。总不能指望别人送到你手上吧?

  我混到现在,吃到的哪块蛋糕是别人主动送到我嘴边的,还不都是自己主动去争取的?

  当然了,再怎么说,大家凑在一块也是个组织,不能过于松散。所以,即便我心里愿意看到大家伙都能野心大一些,自己主动去做点事,可我不能明着这么说,不然那不是鼓励别人不去听命令吗?

  一方面,我希望大家都能躁动些。另一方面,我还得让大家伙秉持着‘命出既动,令行既止。’的组织性团结性。这中间的尺度,其实很难把握。

  就说这次,麻子五不听调派,私自跟着胖子一块来了粤州,我怎么处理?

  直接让他回去,当然不行。

  不让他回去,也不行。

  进退两难,我只能当做看不见去处理。

  不过,现在听胖子说了麻子五的纠结之处,我倒是多少能理解他了。

  新加入我们这边,根基尚浅,急于表现,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明哥,张椿已经到了。”

  这时,胖子收到了一条消息,他看罢之后连忙知会了我一声。

  他去的倒是挺早。

  我问涛子:“咱们还有多久能到?”

  涛子模棱两可的道:“十来分钟吧。”

  我看了看时间,距离约定好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呢,比张椿晚到没事,只要不迟到就行。

  莫约十五分钟左右,我们终于抵达桃源。

  胖子涛子两人守在外面,我孤身进入其中。

  跟守在门口的服务员报了张椿的名字后,服务员立刻把我领去了二楼的一间包厢。

  这间包厢比之前我跟秦墨吃饭的包厢要大一些,莫约得有五十多平,呈六边形的样子,中间摆放了一张圆桌,六个角落都放了一盆绿植,在正对着门的那面墙上,则挂了一幅‘字’。

  我进来时,包间里只有张椿一个,他站在那幅‘字’的旁边,聚精会神的观赏着,连我进来了都没发觉。

  之前跟秦墨吃饭的时候,秦墨在看‘画’,今天跟张椿吃饭,他又在看‘字’。

  难道人坐到一定的高度后,都特别喜欢这类东西?

  我走了过去,也没打扰张椿,跟他一块欣赏这幅‘字’。

  这幅字特别的凌乱,有的字写得奇形怪状,我根本就不认识。

  不过……我倒是能看得出来这写的是什么。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冀轸,地接衡庐……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只要上过高中,谁没背过这首‘滕王阁序’?!

  当时学的时候,我就记住了一件事。

  幸亏写这首‘滕王阁序’的王勃英年早逝了,不然,他得跟李白杜甫一样,成为绝大多数青少年的“噩梦”。

  就在我怀念学生时代的事情时,聚精会神看着这幅‘字’的张椿突然开口。

  “大家,大家啊!”

  我一愣,不解的朝他看去。

  张椿也瞥了我一眼,并说:“这个人写字,没折纸。”

  啥?!

  张椿又道:“你看这里,再看这里……是真的写得好。这写字不折纸,要么是傻逼,要么是人杰,这位,属后者。”

  他指给我两个地方,我就看到了两个字,完全看不懂是好是坏。

  “真是一幅好字啊,渣滓去,清光来,笔墨精,心至诚。”

  “尤其这句,‘三尺微命,一介书生。’写的尤其好,落笔又轻又灵,你看这每个字的‘锋’收的多好,既不给人锋芒之感,又让人觉得坚定至极。好,实在是好。”

  他说的这些,什么落笔啊,什么轻灵啊,什么锋芒的手法啊,我是一句没听懂。

  不过……

  夸着夸着,张椿突然话锋一转:“可惜了……字虽然好,却没撑起这首《滕王阁序》的韵。”

  我一愣,仔细的看了看这幅字,这幅字真的没撑起来《滕王阁序》的韵吗?

  我怎么一点也没看出来?

  张椿继续言道:“王勃为什么写了‘滕王阁序’?时代背景又是什么?他又想借此抒发什么?从这幅‘字’来看,真是毫无韵味。只有其形,没有其神。也就只能看看罢了。”

  我微微皱眉,这话,可就不怎么入耳了。

  话说回来,刚才一个劲在夸‘好’的是你,现在说‘不好’的也是你。你到底几个意思?

  “洪都府阎都督,这人在初唐,也算得上是封疆大吏了。他在滕王阁设宴,是要让自己的女婿吴子章出风头的,没成想,这风头都被他王勃一个外人出尽了。王勃这人,有文采,有大才,可惜……情商太低,也难怪他死的早。”

  听到这里,我可算琢磨过味来了。

  他张椿,是在指桑骂槐啊!

  他说写字的人没写出‘滕王阁序’的神韵,不就是在说我看上去还有点能力,实际上没什么真本事吗?

  他又说作出这首‘滕王阁序’的王勃情商低,活该死得早,这既是在骂我不识抬举,也是在威胁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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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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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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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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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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