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因为其他人家闲着没事也拾掇自家的吃的呢。
村长家的伙食最好,他们家才是最惹眼的,不知道暗戳戳受到了多少人的嫉妒。
那养鸡的人家也好多鸡肉没吃完呢。
张大拿他们几家粮食被淋的,也急急忙忙趁着没坏把那湿乎乎的粗粮给蒸熟了,虽说雨水脏吧!可脏点就脏点,总比粮食白扔了好!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嘛!
总之这山洞里,此时还真没几个女人是闲着的。
……除了顾向晚。
她抱了抱肩,觉得有一点点挫败了。
没她的事情可做啊……
她记得以前她看过的小说,女主穿越后本事特别大,又是自制木炭,让大家取暖,又是自制各种各样能够造福大家的东西。
她当时看都看不明白,更何况如今学着自己做了……
那她应该怎么给大家做一些贡献呢?她又没啥文化!
不,不对,她对吃有研究啊,给大家做点饭吃还是能做到的!
她瞬间精神了,做饭可是她的强项!
拍了拍张浩生的肩膀,顾向晚道:“小叔,你先按着,累了就休息,我去帮我奶她们做饭!”
说完,不顾闻言怀疑人生的张浩生,她兴冲冲地起身走到张马氏的干草堆前,挤出了一小点地方给自己容身。
为什么要挤?
嗯……因为雨一直不停,张大拿他们的推车压根推不出去,只能在山洞里放着。
这就导致了山洞里的空间窄小了许多,不止她们,每户人家都是在自己的干草堆前干活的,不挤没地儿。
“挤啥呢挤?小妮儿,不守着你爹过来添什么乱?”
张马氏没好气儿地训斥着,这做饭呢,没眼力劲儿的跑这来做什么?
顾向晚早就习惯了她的说话方式,甚至逐渐学会了对她嬉皮笑脸,“嘿嘿,奶,我来帮你们干活!”
“你?你有什么好帮忙的?哪里用得到你?去,想帮忙就去帮你阿姐一起编草鞋!”
倒不是张马氏瞧不起小孙女,属实是平日里两个儿媳妇就够用了,厨房没用小孙女进去过,怕她不会做白浪费粮啊!
大孙女倒因着即将出嫁,最近两年开始时不时地给家人做上顿饭,可小孙女,还没轮上呢!
编草鞋?
顾向晚回过头看了看大妮的一双巧手麻利地翻转,一点一点完善着那结实紧致的草鞋。
虽说记忆里也有草鞋的编法,估计上手也不难,可这种技术活,哪有做饭香啊~
“奶,我想学做饭了,您就让我一起在旁边打下手吧!”
她商量着为自己争取,不过心里已经想好,只要张马氏不同意,她立马去编草鞋……
没办法,就是这么能屈能伸。
“……想学做饭?”
谁知,张马氏闻言古怪地瞅了她一眼,看的顾向晚浑身不舒服。
她这话有什么不对吗?多么勤奋好学的好姑娘人设啊?
顾氏和苏氏对视了一眼,也面色复杂地盯着顾向晚看,这下顾向晚坐不住了。
干嘛呀干嘛呀?不让做饭就不让做,干嘛对她眼神攻击啊?
天知道她这个宅女之所以是宅女,就是因为不喜欢和不熟的人交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一有人一直看着她,她就浑身不自在,尴尬到抠脚。
“……不让学我就以后再学吧!我去和我阿姐编草鞋!”
她果断认输跑路了。
留下张马氏和顾氏苏氏面面相觑。
“老大媳妇,小妮儿想学做饭……你这当娘的可有听她提起过?”
“娘,不曾……”
“小妮儿……是想嫁人了呀……”
打死顾向晚都想不到他们家有个默认的规则,那就是女儿平时不用下厨房,直到快要嫁人的那两年,再进厨房学。
因为张马氏说女人嫁了人啊,就得做一辈子饭了,他们家反正人手够,就让女儿尽可能晚几年下厨房。
现在顾向晚主动提出学做饭……仨人全都以为她有心上人了呢!
这事儿整的。
顾向晚跟着大妮一边编草鞋,一边聊聊小女儿之间的趣事,心里感觉也挺不错的。
虽然没能做饭,但至少她不是闲人了~她很有成就感。
这个早上,所有的人都没有吃饭。
一是因为昨晚吃的太撑了……今天多消化消化。
二则是因为,呆在山洞里不赶路的话,根本用不着吃饭浪费粮食。
他们目前的粮虽还很富裕,可也要精打细算才行。
一上午都在忙碌中度过,听着周遭人的唠嗑,顾向晚半点都不觉得无聊,反而还有种时间过得真快的感觉。
唉,要是没有战乱,她穿到这么一个家庭也挺好的,虽说没钱,但至少和和美美的,没有勾心斗角,鸡飞狗跳。
肉早已经放进罐子里腌制上了,张马氏他们腌肉的方法和顾向晚在现代见过的不一样,她所知道的要么就风干要么就放冰箱,而他们这里,是把猪肉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用盐巴和一些香料调制出汤汁,将猪肉浸泡在里面,腌制上几天,就可以了。
据顾向晚的观察,这样的方法应该除了保质期不是很久,没其他坏处。
锅里已经熬上了粥,今天张马氏把那些没吃完的番薯干拿了出来,午饭就吃这个了。
对男人来说这些可能不怎么顶饱,可女人还好,张马氏就把上次蒸了没吃完的最后那几个馍馍给家里的男人们热上了。
而对于顾向晚来说,番薯干和粗粮馍馍一对比她十分乐意选前者,甜滋滋的,可比粗粮馍馍好吃多了。
“过会儿还得再蒸上一锅馍馍,在外边不好一直做这么费事的。”
顾向晚听到张马氏还在提醒顾氏和苏氏,她默默在心里吐槽,为什么非要蒸成馍馍呢?放半天就硬的像块石头,恨不得把牙都给硌下来,蒸成小薄饼不好吗?虽然依然不好吃,可好歹方便咬啊!
她暗自打定主意,等待会顾氏她们蒸馍馍的时候,她就过去提议提议!ωωω.χΙυΜЬ.Cǒm
草鞋她和大妮两人合力已经编好了三双,等吃完饭再继续编,现在顾向晚拉着张浩生从顾氏背着的背篓里,找出了她刚穿来的时候,在张家村那座山上摘来的白杏。
当时出发没多久顾向晚就把这些杏给了顾氏,实在是怀里鼓鼓囊囊的不方便。
“小叔,洗洗,给奶他们分来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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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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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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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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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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