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儿子、二儿子夫妻都在县城做生意,孩子们也跟过去上学,都忙得很。
虽然平时孩子们会经常回来看看,但哪有过年一大家子团圆来得整齐。
“孩子太有出息也好也不好。”梁母挂上电话,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梁父虽然也失落,但碍于男人的面子,没有表现出来,他甚至把电视打开,朝老婆子奚落了一句:“孩子要是真的没出息,你叹气的声音估计比现在的要大几百倍。”
他这话一说,梁母笑了,“是这个理,要不说人心难满足呢,当初生他们三个的时候,哪能想到咱们家有如今的光景。”
现在家里什么都有,电视、电话,早就装上了,村里的人谁不羡慕他们家?
孩子们也都健健康康的,他们两个老的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也没给孩子拖过后腿,是该满足了。
再不满足,那也太贪心了,不好、不好。
“说起来,其实老三是他们兄弟当中最辛苦的,十几岁就出去当兵,二十来年了,身上大大小小数不清的伤,也就近两三年坐办公室才好些。
他回不回来过年都是小事,现在我们终于不用再担心他出任务受伤,以前我不说出来,他没娶媳妇之前,其实我晚上睡觉心都是提着的。”
“行啦,现在孩子好好的就行了,还说这些干什么。”
“要不说孩子到底是从娘肚子里出来的呢,你这个做老子的,哪想到这些,晚上打呼噜的声音比谁都要大,哪天晚上不是倒床就睡?”梁母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顺手拿起手帕把电话盖上,防止落灰。
梁父笑了笑,盯着电视没有解释。
父爱是深沉的,永远都是放在心底的,年轻的时候就不怎么爱表达的一个人,年老的时候就更不会轻易说出口了。
他们这头在说孩子的事,县城那头,梁二哥在给大哥帮忙,也说起来家里的父母。
自从文具店开业,梁二哥的日子竟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过,毕竟挣的是学生的钱,时间跟着学生上下课走。
学生放学,他们忙,学生上课,他就闲着,店面有他媳妇一个人看着就行了。
所以平时梁二哥没事,都会来梁大哥这里帮忙。
弟弟有这个心,梁大哥也不会白让自家弟弟忙活,弟弟家的肉菜他包了。
兄弟、妯娌之间要想处得好,就跟夫妻一样,都是需要经营的,大哥家几个孩子学习上的用品,梁二哥也包了。
没有人去计算,用肉换文具,或者是用文具换肉值不值得这个问题,不仅没算,甚至两家人想都没有往这上面想过。
“爸妈就是犟,你说来县城跟我们一起住多好,在家里就两个人冷冷清清的,要是有什么不舒服,我们一时也赶不回去。”
梁二哥边帮着切卤好的猪耳朵,边和梁大哥操心家里的父母。
“城里没有乡下自由,爸妈一辈子住惯了乡下,怕来县城都不认识人,到时候不自在。”梁大哥能理解父母的想法,所以一切都随父母的意,老人家心情好最重要。
现在他们兄弟俩在县城不止一处房子,就是父母、岳父母都来,也有地方住。
但是你不能因为自己心里放心了,就不顾父母的意,非要接他们来县城生活。
梁二哥一直都是憨的那一个,直肠子,他就觉得县城很好,什么方面都要比乡下好。
他一贯是个会享受的人。
“他们来都不来住上几天,怎么能认识人?不认识人,怎么和周围的人熟悉起来?不熟悉起来,那可不是要担心不自在嘛!”
梁大哥听得头疼,这老二也不知道是不是和孩子打交道打多了,话不知道有多少,还绕得很,以前说话可没有这么多歪歪道道的。
“这话你留着和爸妈说。”
“我是想和他们说,但他们现在又不在,我怎么说?要是打电话说这些,妈挂电话挂得比谁都快。”
梁母就烦他唧唧歪歪的性子,你说打电话不要钱啊?每次尽说些废话。
梁二哥还不知道他的一片赤诚之心,在自己老娘心里都是些废话。
要是知道了——他,还是会说的。
因为这些年已经说习惯了,好像成了老生常谈的事情,每次打电话都要唠叨一句。
梁大嫂在一旁微笑着,心里暗暗地想:当初婆婆就是把二叔的性别生错了,应该生的是个女儿才对。
绝对是个保暖的小棉袄,这样公公婆婆也不用羡慕别人家有闺女了。
现在日子越来越红火,梁大嫂已经不是原来瘦瘦小小的乡下妇女了,她现在圆润了一圈,气色也好,很富态了。
她要感谢她妈,当初给她说了梁家的亲,不说现在的好日子,就单单说公公婆婆,从她嫁进来,那真的是一句重话没有对她说过。
女人嫁人是二次投胎,不仅看丈夫本人,也要看婆家的家风。
像梁家这样的,不管是在乡下,还是城里,都很少有。
一般家里有兄弟三个的,大多相处得都是一地鸡毛。
不仅梁大嫂感慨,梁二嫂也庆幸自己二婚嫁给了梁二哥。对于她头婚的那些事,要不是有女儿在,她恍惚都觉得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人一旦过得幸福了,以前的那些伤害慢慢就会从记忆里消退,也可以说是不再计较了,不愿意再花那个时间和精力去想那些完全没有意义的事情。
人都是往前看的,要是一直还往后看,沉浸在往事里,那说明现阶段过得还是不够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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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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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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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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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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