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团宠的修真之路>第144章老婆婆悲惨的一生
  “这么多年来,我多想找到你们啊,可是我无路可寻啊!”老婆婆站起身来,颤抖着看着柳辰风。

  “婆婆,你无需着急,慢慢道来。”柳辰风连忙扶住老婆婆,安抚着她。

  然而这时,村长在一旁大声喊起来:“老婆子,你敢!你别忘了,你的命可掌握在大人的手里,你敢背叛大人,下场可不是你能承受得起的!”

  “我知道,可我真的受不住了,我唯一的寄托都被你给毁了,我活不下去了,谁都别想活,我要把你们都拖下地狱,让你们跟我一起生不如死!”m.xiumb.com

  老婆婆听到村长的威胁,崩溃的大喊着,泪流满面,恶狠狠的瞪着村长。

  “你以为你能说出来吗?大人早知道你会叛变,早就给你下了咒,只要你敢说出大人的身份,你立刻就会暴毙而亡,和你那个怪物孙子去作伴,哈哈哈哈!”

  村长此时也不知是胆子大了,还是无知无畏了,不畏老婆婆的狠毒,也跟着癫狂的大喊着。

  叶颖儿大惊,伸出手去就要帮老婆婆查探一番,却被老婆婆阻止了。

  “这件事我比你更清楚,我不怕死,我就是要让世人知道一切,让那个女人成为过街老鼠,让她生不如死,我要让她陪葬,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你也别想好过,你与妖魔为伍,他们的冤魂会来找你的,会来找你的!哈哈哈!”

  此时的老婆婆已经豁出去了,若是之前她还有几分畏惧,但听说了柳辰风的身份之后,却不顾一切了,像是在交代着最后的后事,拼着最后的生命来赎罪。

  村长在认识到老婆婆是彻底不管不顾后,慌了,手脚并用的爬到老婆婆身边,伸手抓住她的衣袖。

  “莹莹,莹莹,我求求你了,不要说出来,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求求你了!”村长哀求的说道,脸上的表情也不似先前那般傲慢,而是十分的慌乱、害怕。

  “你别叫我的名字,恶心!”然而老婆婆听到村长叫她的名字的时候,直接一挥手就将村长给扇飞了。

  “你不配叫我的名字!”

  老婆婆站起身来,厌恶的看向村长,像是在看一个仇人一般。

  突然老婆婆朝柳辰风砰的跪了下来。“砰——”

  “婆婆!”

  “婆婆!”

  众人大惊,连忙伸手去扶,却被老婆婆制止了。

  “不用扶我,这是我罪有应得,我原是血月宗门的弟子,名叫李莹莹,修行天赋不强,到了两百来岁,才是一个金丹修士,后来宗门以我怠慢修为、堕入魔道为由,将我修为尽废,逐出宗门。

  实则是因为那血月宗门供奉魔修,修炼魔道,而我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而被陷害,我修为被废之后,我原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却不想被一农民救走,将我好生修养,才得以重生,是以我为了报答他,与此人结为夫妻。

  然而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上山采药时遇到了一名丰神俊朗的男子,当时我以为是血月宗门的人得知我未死,怕我将宗门秘密说出去,而派人来杀我的,可后来交谈中得知此人乃是有着剑尊之名的花无尘。

  我喜极而泣,当即就将血月宗门所发生的一切都告知了剑尊,剑尊知道后,为回报我,将我被废的灵根恢复如初,并承诺我,让我带着我夫君前往神剑宗,在那里找到一个安生立命的地方,以防血月宗门的人的报复。

  之后剑尊大人便前往了血月宗门,三日之后,江湖上便流传出了血月宗门被灭门的消息,我就知道,剑尊大人已经将这个毒瘤给销毁了,原本此时我应该前往神剑宗,可我深知,我一无天赋,二无机遇,便未曾前往。

  我与夫君相爱相守十来年,未曾想,在我生产那日,天色异变,一魔修闻声而来,将我那可伶的夫君当场杀死,我刚生产完,灵力未曾恢复,只能忍痛带着女儿逃离家中。

  我原本是想逃到神剑宗,寻求神剑宗的保护,可我终究未曾如愿,被那魔修抓到了手,我以为我和那刚出生的女儿会惨死他乡,却被发现我生下的女儿乃是天生的极阴之体,那魔修放过了我,将我囚禁在他的密室中。

  我过着偷来的日子,一步一步将女儿抚养长大,无数次,我都想将她掐死,与其惨死在魔修手下,不如死在我这个亲娘手里,可看着她眉眼极似我夫君,我下不了手,慢慢的,我的女儿长大了,因常年在密室中长大,皮肤雪白,面容十分漂亮。

  极阴之体乃是天生的上好的炉鼎啊,我怎会不知,等到她成年的时候,魔修便蠢蠢欲动,我原本是想乘那魔修松懈之时,拼死将她送出去,让她逃离这里,不管是什么地方,只要去人多的地方,去找剑尊,这样就能活下去。

  可没想到,我这一举动,惹怒了魔修,她将我关回了密室,将我女儿带走,足足六个月,我度日如年,等我再见到她时,她已不成人样,肚子高高隆起,那一刻,我五雷轰顶,当即就气血逆流,可看到女儿那神情麻木的样子,我还是强撑精神,照顾着她。

  长大之后的几月,那魔修日日派人守着她,一刻不离,我找不到机会带她离开,后来那魔修被魔道重创,我乘机打伤魔修,带着女儿逃了出来,但女儿已近临盆,受不得这种奔波的日子,在一间破庙生下了一个男孩儿,她却因流血过多而死。

  我将她埋在破庙的后面,祈求她下辈子能投生到一处好人家里,不受劳累,夫君恩爱。我带着孩子一路逃亡,但孩子太小,一路的奔波,孩子的灵魂受损,成了一个痴傻儿,后来昏倒在路旁,被槐树村的村民所救。

  槐树村地形矮小,不易被外人所发现,我便安定了下来,我是修真之人,容貌衰老比常人更慢,我为了孩子的未来,嫁给了村长做续弦,可上天终究不愿放过我,在孩子三岁之时,发现这孩子竟然是个极阳之体,村子周围的豺狼虎豹总喜欢闯进村子里。

  时间久了,村里便传言我是个不详之人,更说我的孙子是个灾星,我无力与之争论,只好搬到了村子的边缘处,可那更容易被不法之人盯上,我便以我毕生的修为斩断了那孩子的机缘,以阵法隔绝了外界的灵气。

  可时间一长,我自身的灵力受到影响,极阳之体乃是天生的修真天才,那时我想到了当初剑尊大人对我说的话,便想着带着孩子前去神剑宗,寻求剑尊的帮助,可没想到,当天晚上就有一个女人来到我家里,将我的孩子强行带走,将我打伤。

  我追了出去,却没想到,当初安静祥和的村子变得满目苍夷,到处都是死气沉沉的,我来到村长家,没想到村长正对着那个女人卑躬屈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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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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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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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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