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得好好问问他。”沈默这小子也有小心思了呢,居然还真有事瞒着她。
进了县城,苏影不动声色地路过信里说的那个客栈,并借着要口热水喝的幌子,走了进去。
“掌柜的,我家有亲戚写信来投奔,说是会在你这客栈落脚,我过来想问问,他们人到了没有。”
“叫什么名字?”客栈的人天天遇到这种来接亲戚朋友的人,也早就习惯了。
“男的叫元宝,女的叫菜花,掌柜的看看有这两人么?”
这两个名字,就是接人暗号。
掌柜的一看住宿名册,还真有。
“这两人啊,刚被人接走,你们不是一起的啊?”
“啊?被人接走了?什么时候的事?”
“就今天中午,那两位刚来投宿,就被人接走了。”
苏影大惊。
信里可说了,沈家夫妻是化了名在这家客栈住宿的,若是有人来接,也得是知道他们化名的人啊。
可除了她和沈默看到那封信,别人又是如何得知的呢?
小心翼翼问道:“掌柜的,麻烦看仔细些,确定这两人已经投宿并被人接走了吗?”
掌柜的倒是挺有耐心,再次确认了一遍。
“是的,这两位是中午才到小店投宿,刚登了名字交了住宿钱,就被人接走了。对了,他们应该是有些身份的人吧,我看到有十多个人护送他过来呢,不过他们被人接走后,那些人好像就离开了。”
苏影心想,护送他们的人,应该就是左承易派去保护他们的人,那些人护送到这里并且确定人已经被安全接走,肯定接着回京城复命了。
那么现在,沈家夫妻岂不是失去了保护,并且落到了陌生人的手里?
或者,不应该说陌生人,而是有心人。
苏影不知道那人是好是坏,只能问得更仔细些。Χiυmъ.cοΜ
“麻烦掌柜的,你可记得清楚那接人的人的长相?”
“倒是还记得,是个老头,头发胡子眉毛都白了,也看不出多大岁数。”
掌柜见苏影一直问,心里暗道不好,莫不是要来讹他们弄丢了人的?
“姑娘,他们被什么人接走,也不是小店的过错啊,那两位也是点头应允了的。倒是他们走得急,留了三天住宿的钱还没来得及退还,您要是过来要钱的,我退给你就是。”别讹人就行。
苏影现在满脑子里就是那个老头。
到底是什么老头呢?
老头?
突然想起王兴等人说了一路的那个老头,苏影突然想起来,那人昨晚宿在沈默的寨子里,没准就看了信出来接人呢。
眼下最担心的,就是不知道那老头是好的还是坏的了。
外面的王兴等人一直焦急地往客栈里瞅,苏影怕露馅,也顾不上退什么住宿钱了,直接辞了掌柜的,出了客栈。
“咱们回去。”
“去哪?您不是要买东西么?”王兴不解。
苏影摇头道:“县城这么荒凉,八成的铺子都关了,实在没什么能买的,咱们还是先回寨子,顺便看一下那个老头找到了没有。”
一群人只能打道回府。
谁知,还是没有老头的身影。
苏影只好回家,并将客栈掌柜的形容的那接人老头的长相,仔细说给了沈默听。
沈默急了。
“他们说的,就是我昨晚背回去的那个老头。他怎么恩将仇报,把我爹娘给拐跑了呢。还有,那封信明明就藏在我的枕头底下,我睡觉时压得死死的,怎么会被那老头看了去呢?那老头,到底什么来历?”
一连串的问号解释不清,沈默头都大了。
苏影赶紧安抚道:“你先别急,我已经告诉王兴他们,务必要扩大范围仔细搜寻,一定要把那老头找到了。只要找到他,自然就找到你爹娘了。”
她不能让人大张旗鼓地寻找沈家夫妻,只能让人找老头了。
沈默怎能不急呢。
“可要是那老头藏起来或者对我爹娘不利该怎么办呢?不行,我必须要亲自出去找。”
“先等等,你的伤口又裂开了。”苏影赶紧把人拦下。
忽然想到什么,赶紧去了爹娘的屋里,找了一件沈进宝的衣服出来。
这衣服,还是沈进宝出事那天,过来找苏文海说话,喝了些酒觉得热了,就脱下来放在苏家了,后来酒意上头,也忘了带回家。他当晚就出事了,这件衣服,也是他唯一留下来的一件了,后来就被苏文海收了起来,做个念想。
甚至苏文海一想起来沈进宝就很难受,再也没把衣服拿出来示人过,也不曾洗了晾晒,就那么静静地躺在衣柜一角。
苏影突然想起来,翠花的儿子小黑,鼻子可是一向灵敏的,隔了十几里地的母狗发情,它都能寻了气味找过去,差点被人母狗的主人打断腿。
既然这家伙鼻子灵,那就让他闻闻沈进宝的衣服。
兴许有用呢?
她把这个打算告诉了沈默。
沈默却是不信。
“都这么久了,衣服上有味道也该散了,狗鼻子又怎么能闻得出来呢?”
苏影道:“行不行的,先试试再说,反正现在也没别的好法子了。”
沈默也躺不住了,早上喝过药后,这会儿也有了些力气,便跟苏影一起,把衣服拿给了小黑闻。
也没人教过小黑嗅闻追踪,甚至苏影连命令也不知怎么命令,就只能跟招魂一样,把衣服放在狗鼻子跟前晃了晃,“做得好了有鸡腿吃。”
小黑先是一愣,不过接着就像懂了主人的意思一样,对着衣服使劲闻着。
闻了一会儿,便离开了那衣服,坐在地上,冲着两人哈哈喘气。
苏影试探道:“走,寻人!”
小黑立即起身,走在前头,带着两人慢悠悠地往外走。
这边,老头却把沈家夫妻藏到了一个谁都想不到的地方。
“元宝?菜花?”老头翘着二郎腿,问被他按在椅子上的两人,“你们是我孙子的爹娘?”
“啥?”沈进宝黑了老脸,“你怎么占人便宜呢?”
这老头说自己是沈默的爷爷,还说他夫妻俩是他孙子的爹娘,那么他沈进宝,岂不是要管这人叫爹?
可没有这么认亲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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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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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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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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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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