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林夕>第一百五十四章 神灵秘事
  汤汉坐在他边上,也不说话。

  短暂沉默后…

  吕良看向校场旁一片松林,松林里堆积着密密麻麻的铁箱,有的锈迹斑斑有些年头了,也有些还很新。

  他轻声说道,“那把刀我放在林子里了。”

  汤汉转头看去,眼眶有泪光闪烁,“嗯,他们更应该看到那把刀,也更应该被人记住。”

  两人看着那片松林,愣愣出神。

  天色渐亮,太阳完全升起,晨光洒向地面。

  吕良才回过神来,转头看向天边初升的太阳,轻声道:“也不知道李将军他们走到哪里了,风向顺不顺。”

  “不知道,可能已经出了静州吧。”

  “也许吧。”

  “妖兽不再扣关,军营也没人了,我们好像什么事情都不用做了。”汤汉低下头去,眼眶有些湿润。

  “不,我们在这里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吕良顿了顿,继续说道,“李将军出发前,给我下过一道命令。”

  “什么命令?”汤汉猛地抬头。

  吕良转头看向他,“李将军让我们留下来震慑那群畜生,还让我把世子殿下的事迹宣扬出去,最好弄得人尽皆知。”

  汤汉眼中重新恢复神采,噌的一下窜了起来“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去办。”

  吕良跟着起身,神色逐渐严肃,嘶吼道:“击鼓,集合!”

  周边士兵皆停下一切动作,迅速集结,两名士兵跑到战鼓旁,拼命敲打鼓面。

  咚、咚、咚……

  军营内,战鼓声不断回荡,经久不息。

  ……

  一条官道上。

  林夕徒步而行,长袖被他扁起来,裸露着手臂,上面满是细密汗渍,黏糊糊的。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太阳火辣辣的,外加上徒步行走,即便是深秋时节,他还是觉得有些炎热。

  吕良送他的那匹战马,早就在前面驿站就换了一匹普通马匹。

  然后普通马匹在载着他全力奔驰两个小时后,不堪重负的倒下了,尸体被他就近卖给了一个肉贩,换了十两银子。

  本来那头驿站马匹,肉贩死活都不敢收,但在亲眼看到林夕将马鞍和马蹄掌生生拔下,然后用手捏碎,毁掉驿站马匹的一切痕迹后。

  那肉贩收下了,还凑了个整,变相多给了三钱银子。

  林夕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细汗,看向远方天际。

  视野中全是被切割成豆腐块的田地,里面种着比人还高的玉米高粱,还有一些黄豆,芝麻之类的农作物,里面有农夫在除草劳作。

  这样的景象,沿着官道一直蔓延到天际尽头。

  再远处是绵延不绝的群山,以及后面朦胧一片,高耸入云,要仰起头才能看到的山峰。

  如此远的距离都要仰头,这山实在是高啊…尽管看了很多次,林夕却还是觉得震惊!

  一旁,一名正在地头劳作,看着五十岁上下的老农看到他的表情,顿时笑了笑,道:“年轻人,是不是觉得那座山很高?”

  “有点儿。”林夕点了点头。

  虽然他一路见过不少险峻山峰,可与眼前这座相比,都只能算是小土坡。

  “那可是丰州四季山,高的很类。”

  老农擦了擦额头汗渍,然后又将黑乎乎的汗巾搭在肩头,拄着锄头,望着四季山。

  “我年轻时去过一趟,从下面看去根本看不到头,那时候是夏天,我上山顶拜神,越到上面就越冷,到了山腰神庙的时候,地上就全是冰溜子了,差点儿把我冻死。”

  “大叔,您是什么时候去的?”林夕礼貌问道,这是他比较关注的问题。

  自从二十三年前他父亲剑斩神灵后,南疆的神庙就被人砸了个干净,若是这老农在那之前去的倒还好。

  如果是在那之后去的,那么就说明四季山上还有神庙在。

  那么青知道人的身份,也就有待考量了。

  “早了,二十多岁的时候去的。”

  老农咧嘴笑了笑,“如今大概过去六十多年了吧。”

  林夕瞳孔一缩,顿时愕然。

  老农看着也就五十岁上下的年纪,这还是常年劳作,风吹日晒的结果,他本以为真实年纪会更小,却没想到竟然已经八十多岁了!

  看着林夕一脸吃惊,老农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问道:“年轻人,你是外地来的吧。”

  “是的。”

  林夕点了点头,然后反问道,“您怎么知道?”

  老农笑了笑,“只有外地人才会好奇我们为啥看着年轻,本地人压根不会这样。”

  “大叔您眼光真毒!”林夕不动声色的恭维了一句。

  “哈、哈!”

  老农听了哈哈大笑,“什么眼光毒,见得多了自然就知道了。”

  他说着再次打量林夕一番,笑道:“年轻人,想知道什么就问,不要学人拍马屁,老头子能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这个,这个…”

  林夕尴尬的挠了挠头,眼神适时的躲闪几下,试探道,“那我就直接问了?”

  “问吧,刚好老头子有些累了,陪你唠会儿。”

  老农说着放下锄头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阴凉处,然后示意林夕坐他对面。

  林夕也不矫情,跟着一屁股坐在地上,与老农面对面。

  老农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觉得还是蛮顺眼的。

  虽然马屁功夫一般般,听着很生硬,可后来那个尴尬劲儿,还是让他蛮舒服的。

  林夕坐下后,也不矫情,直接问道:“那您为什么看着这么年轻?”

  老农擦了擦额头汗渍,指着远处四季山,“这个,还要从这座四季山说起。”

  嗯?

  这和四季山有什么关系?

  林夕微微皱眉,神情疑惑。

  老农笑了笑,答道,“年轻人,四季山以前……”

  林夕听老人娓娓道来,终于知道了始末。

  据老人所说,四季山上以前是居住着神灵的,经常显露神迹,求签也很灵验,因此周边几州的百姓都建有神庙,香火极盛。

  可这一切在二十三年前都变了。

  那一年,自南疆各州地底忽然窜出无数鼠、虫、蛇、蚁,如同海潮一般,铺天盖地,蔓延了整个南疆,鼠虫也不吃人,只是所过之地,庄稼被尽数啃食,家中粮食也被啃食干净。

  人们没有吃食,只得以鼠虫冲饥。

  可虽然暂时解决了饥饿,却因此染上了更严重的瘟疫,无数人死在了瘟疫中。

  田间地头,溪流湖泊堆满了尸体。xiumb.com

  在此期间,人们开始求助于神灵,日夜跪拜,渴望得到神灵显灵,制止这场灾难。

  可这一次,神灵没有显灵。

  瘟疫没有消失,反而闹得更凶猛了,无数人遭难而死。

  这种情况整整持续了三个月,直到一天深夜,四季山山顶之上,忽然电闪雷鸣,传来天崩地裂的声响。

  然后方圆千里范围,都有金汁淋落,如同雨水一样铺天盖地,灌满了溪河湖泊,也有许多人被淋落一身。

  老农就是其中之一。

  直到第二天,老农发现身上的瘟疫痊愈了,不仅痊愈了,他还变年轻了很多。

  不仅是他,其他人身上的瘟疫也在一夜之间痊愈了,只是和他一样变得年轻的人,很少。

  其他人发现这个秘密后,便去找那些金色汁液,却发现那些金色汁液早已消失不见。

  也许是侵入了地底,也许是顺着江河流淌,汇入了那条鲤尾江,没人知道去了哪里。

  只能不了了之。

  自那以后,此地便再无神迹出现,四季山上的神灵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渐渐的,人们对神灵的信仰产生了动摇,甚至有人怀疑瘟疫就与神灵有关,但却只是少数。

  直到老王爷斩神的传闻传了过来,人们彻底信了。

  于是就砸了各地神庙,再也没人信奉神灵。

  与虚无缥缈的神灵相比,百姓还是更相信那位让他们人人吃饱饭,生活过得去的老王爷。

  只可惜,后来王爷出口否认了此事。

  说到这里,老农脸上露出一丝疑惑,“我其实很奇怪,为什么人都说是王爷斩杀了神灵,可老王爷却不承认呢?”

  林夕笑了笑,没说话。

  这一点,他在之前听江义讲述时就有过猜测。

  因为在二十三年前后,南疆与大虞仙朝的关系降至了冰点,甚至几乎决裂,发生了多次摩擦。

  大虞仙朝礼神,而他父亲却斩了境内神灵。

  双方关系必然与此有所关系,不是因为这个触犯了仙朝忌讳,就是因为神灵荼害南疆黎民,惹怒了林烈寒。

  只有这两种可能。

  而他父亲不愿意承认是自己斩了境内神灵,显然是出于某种顾虑,不愿意彻底和仙朝彻底决裂。

  至于这个顾虑是什么,林夕暂时想不通。

  ‘若是如此,林川背后那人想要赢回神灵,说明他不是大虞仙朝之人,就是神灵中的某位,绝对是这样。’

  林夕内心笃定,但随即眉头一紧,开始思索另一个问题。

  那就是那些金色汁液究竟是什么,竟然能消除瘟疫,还能使人变得年轻,延迟衰老!

  还有就是他虚灵内那颗心脏也是金色,会不会与之有所联系?

  如果有所联系,那么如果自己能找到那些金色汁液,能不能帮助自己的识海那颗‘心脏’彻底凝形?

  想到这种可能,林夕心头狂跳。

  但只是一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苦笑着摇了摇头。

  且不说这只是自己的猜想,即使这就是事实,自己想找到那些金色汁液也根本不可能。

  当时那么多人都没找到,更何况是二十多岁的今天!

  老农看见林夕失神也没有打扰,只是在地头木桶里侵湿汗巾,然后擦拭身子,借此降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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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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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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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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