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多亏是遇到胡大夫,否则我可能已经凶多吉少了。”祁欢很无奈,只能扯出个笑容来,同胡大夫道谢:“今天多谢胡大夫仗义援手,但是这件事毕竟是我身边的私事,稍后我会自行处理,还请大夫体谅,莫要将事情宣扬出去。”
她还没摸清这有问题的熏香是什么来路又或者都被谁沾手过,并不想打草惊蛇。
长宁侯府不是寻常人家,大宅门里的腌臜事多,尤其涉及到爵位继承问题的勋贵人家就更是频频出问题。
胡大夫是个明白人,隐晦的点点头,然后起身告辞:“在下明白,府上好心收留,我自然也是有分寸的,不会胡乱说话,请小姐尽管放心。”
垂眸的一瞬间,他眸光微有闪烁。
祁欢没精神同他再多说,就让云兮送他出去,并且交代了要好生招待。
云兮离开期间,她直接就放空了脑袋闭目养神了。
不是不想弄清楚眼下的境况,实在是她连自己现在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要思索也没个头绪。
祁欢向来想得开,这种病得难受的时候她可不会强行再折磨自己的脑子,只管抓紧了时间休息。
云兮却是被吓怕了,不敢放她一个人呆着,几乎是小跑着去又小跑着回,回来的时候小脸儿红扑扑的直喘气。
祁欢把手边的帕子递给她:“额头上的伤,处理了吗?”
“胡大夫拿了药酒给我,晚些时候我再弄。”云兮一开口就又不可自控的带了哭腔,拿着帕子干脆抹起泪来,“都是奴婢的疏忽,没照顾好您,还差点……”
祁欢这会儿没什么心思哄小女孩儿,只拍拍床沿示意她坐:“你先别顾着哭了,替我好好想一想家里究竟是谁跟我有这么大的仇会处心积虑的害我。”
不仅知道她经常生病,甚至能拿到她常用的药方,又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往她房里换熏香……
不是关系十分亲近的自家人,根本不可能办到。
再看原主这身体状况和大家闺秀的身份,也不可能经常出门,这样招惹到外人的机会也不大。
所以,八成问题还是出在自家门里头。
“这个么……”云兮脑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对她更是毫不设防,扒拉着手指头开始数:“余姨娘,路姨娘,她们都嫌您碍事,想让您给她们的亲生女儿腾地方。二小姐,四小姐都是庶出的,自然对您也是嫉妒的牙根痒痒……不对,阖府上下最不待见您和小少爷的还当属老夫人,她可偏心了……”
祁欢上辈子父母恩爱,一家三口过得简单快乐,顿时被这些称呼绕得头疼。
刚犹豫着要不要制止云兮,却意外瞥见对方腰间荷包。
那上面刺绣针脚细密,一簇海棠花绣得栩栩如生,祁欢看的却是上面绣着的“长宁侯府”四个字。
在荷包上绣府邸的名字……
这是她昨晚睡觉前翻看的那本小说?
那本书的背景是个架空王朝叫大觐,里面特意提过,各府的丫鬟小厮跟随主子出门应酬,为了方便在人多的场合辨认身份小厮都会佩戴刻有府名的腰牌,而丫鬟们爱美,有些就干脆把府名绣在荷包上,久而久之就成了这个朝代的流行。琇書蛧
并且好巧不巧——
那本小说里就有提到一家府邸叫做长宁侯府的,据说是个没落的贵族世家,已然是有点上不得台面了,更巧的是那一家子正和祁欢同姓,她印象就格外深些。
这……
不会这么巧吧?
那本书是个女主重生文,故事梗概很是通俗易懂,无非就是女主上辈子错信渣男,为爱付出了一切,最后被心爱之人剜心剁脚,杀儿杀女,落了个不得好死的下场,重生之后卷土重来,把渣男渣女虐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自己又找到比渣男更优秀更有权有势的高富帅,从此逆袭翻盘,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祁欢对这对男女主角牛逼哄哄的开挂人生毫无兴趣,她只想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谁。
那本书她只随便翻了几万字,然后跳到最后看了下结局就弃了,转身安心画稿子去了,看到的地方出现长宁侯府祁家的剧情只有两幕,挑事儿的女配名字她还有印象。
此刻她捧着云兮的荷包双手瑟瑟发抖,喉咙干涩的咬牙试探:“你说咱们府上的二小姐叫什么名字?”
云兮一脸的莫名其妙:“二小姐的闺名叫长歌啊,祁长歌。小姐您怎么突然问这个?”
祁欢整个人都不好了,僵硬着一张面皮,拿手指着自己的鼻尖,嘴角忍不住的抽搐:“她是长宁侯府的二小姐,她叫祁长歌,那我是大小姐?我叫什么?”
还好云兮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否则一定会当她是烧坏了脑子,这时候就只是奇怪的看着她,有问必答:“小姐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您当然是府里的大小姐了,您的闺名……不是一个欢字么?”
所以,这是同名同姓?
祁欢还是不死心,咬咬牙再问:“相府叶家的三小姐是叫叶寻意是吧?”
“啊?”对别家的事,云兮印象不是很深,因为自家小姐身体不好,几乎不出门的,她对外府的事都是从别人口中听闻的,想了片刻才为难道:“他家三小姐是庶出的吧?我记得丞相夫人只生了叶家大少爷和大小姐,没听说过他家三小姐,但是他家大小姐叫叶寻惠。”
叶寻惠!没错了!
这就是那本书里的女主叶寻意渣前夫的真爱,传说中撬了女主墙角又和渣男一起联手害死她的大渣女。
所以——
她这果真是穿越到了昨晚看的那本小说里了?
印象里,她看到的地方,招惹女主的是祁家一庶女,也就是云兮口中的二小姐祁长歌,原因么……
便是言情文里通篇惯用的梗——
抢男人!
原书里的剧情总结起来是这样的:长宁侯府祁家嫡出的大小姐和武成侯府的嫡次子自小定了娃娃亲,可是这位大小姐病体虚弱,前阵子又生了一场大病病死了,祁家庶出的祁长歌觉得有机可乘,想占着嫡姐这婚约的便利攀上武成侯府的二公子,可偏偏那位二公子被女主光环晃得正瞎,围着女主转悠的勤,让她百般受挫,虽然这位侯府的二公子也只是个边缘配角,注定的炮灰,可祁长歌又遵循传统女配的套路,勾搭不上如意郎君,就开始化身狂犬病患者,对“无辜”的女主各种花样找茬加陷害……
后面祁欢就弃文了,可即使没有亲眼看见这位祁长歌的下场,但想也知道,必然会被开了挂的女主虐得死去活来,不得善终。
而现在,祁欢成了那个倒霉催,早死的,连凑上去给女主虐一虐的资格都没有的超级大炮灰——
书里连名字都没提一下的,长宁侯府的大小姐!
------题外话------
头一次写穿越文,话说,这个节奏是不是有点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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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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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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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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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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