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算他们这样做了,他看着花馨雨的神情就知道花馨雨还是不太相信他,于是他就说道:“要不你打个电话给警察局求证一下,警察局总不会骗你的吧。”
听了车正的话后花馨雨也觉得这样比较有保障一点,于是花馨雨就拨通了警察局的官方电话,等到她获得了确切的结果之后,她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最近老遇到倒霉事,所以才不会那么轻易的相信别人。”
“没关系,我们看起来也实在不怎么像警察,你有所戒备也是正常的。”车正并不介意花馨雨的戒备,因为他遇到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开车的那小子在哪了吧?”
“你找他干什么?”
馨雨不解,车正这语气,好像林清跟他有仇似的。
“那臭小子违反交通规则,不仅不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心上,还把别人的安危弃之不顾,虽然他是为了救人才违反交通规则的,但是为了救人而又去侵害到别人的生命安全,这是不合理的,也幸好没出什么事情,要是真出了事情的话,那就不只是违反交通规则那么简单了。”
车正一说起这个就来气,他们一直想追上林清开的车,可是这小子七拐八拐的,像是故意躲着他们一样,而且还开得跟火箭似的,搞得他们都差点出了车祸,如果不好好地教育一下这小子,他的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
要是林清知道车正心中所想的话肯定会大喊冤枉,因为他实在是在抄近路走,他也担心秦民的情况哪里顾得上那么多。
就在车正和花馨雨几人对话的时候,有几个人正在赶来花海的路上。
花海不亏是个极美的城市,今天天气不错,阳光灿烂,金色的光茫给整座花海市都抹上了一层金纱,从花海市的上空往下看,整个城市就像是一朵巨大的太阳花,镶上了金色的阳光之后,显得更加栩栩如生。
偶尔几只洁白的海鸥在花海市的上空飞过,在天空中组合成各种各样的图形,像是有一支无形的画笔给天空这张湛蓝的纸张绘上了一些素描。
蔚蓝的天空中,一架飞机加入了这张美丽的画卷。
此时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正焦虑地看着飞机窗外,一缕缕白云在窗外向后滑动,无比的壮观,可是她的心思却不在这些风景上。
她的皮肤很白皙,脸上也没有什么皱纹,虽是四十多岁了,可是看起来却还如妙龄女子一般,可以看出,她保养得很好,只不过此时她脸上不仅带着焦虑还带有一丝丝的愤怒影响了她的美感。
在她的旁边,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正握着她的手对她安慰道:“阿姨,你就不用担心啦,秦民哥他不会有事的。”
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自然是秦民的母亲,名为李倩,她听了旁边的女子的话,转过头来看着女子,女子非常漂亮,皮肤白皙,眼睛明亮,黛眉弯弯,鼻子挺直精致,小嘴如红莓,额前的头发微微卷曲,煞是好看,配着一件淡白色的连衣裙,清纯可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朵美丽洁净的百合花,灵气十足。
李倩看着眼前的漂亮女子,那是越看越满意,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儿媳妇,这才是配得上他儿子的女人。
这样一个不仅美丽大方,还懂礼貌,并且还孝顺的人谁会不喜欢呢,哪像那个舒静,简直就是个扫把星,在上学的那一会就把我儿子给带坏了,搞得他每天都去打架,还成了一个什么一校霸王,如果不是为了那个扫把星,我儿子又怎么会去打架,每天都弄得鼻青脸肿的,而且还没毕业就被开除了!
李倩一边想一边看着眼前的女子,越看就越满意,相反,她对舒静就越厌恶,在她看来,舒静不仅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还是一个令人及其恶心的人,不仅带坏了他的儿子,还对她视若空气,更甚的是,还带走了她的儿子,让她和她的儿子现在的关系就像是仇人一样。
“洛雪啊,还是你懂事啊,哪像那个舒静,要钱没钱,要相貌没相貌,要礼貌没礼貌的,想到她我就来气,而且这次又是因为她我儿子才会出事的,这个女人真是个扫把星!”
李倩的脸上满是怒容,越说就越气,不过她一看到洛雪,脸上的怒容就转变成了笑容,反过来握着洛雪的手,笑着说道:“阿姨真希望你能成为我们秦家的媳妇。”
洛雪听了李倩的这句话后,脸色微红地低下了头,有些害羞地说道:“阿姨,其实我也想成为你的儿媳妇,只是秦民哥他不喜欢我,你就不要强逼他了。”
洛雪脸上出现了落寞的神情,其实她才是和秦民青梅竹马的那个人,从小她就习惯了秦民在她的身边,直到舒静出现了,她和秦民见面的次数才开始逐渐减少了。
她至今还记得那个转折点,那是刚上大学的时候发生的事情,那些事情她至今还无法忘记,那些事曾像一根根刺插在她的心中,现在想起来,心中还是在隐隐作痛。
两年前的那个夏天,太阳还是那样的猛烈,看着操场的地面上,可以看到因炎热而升起的水汽,袅袅娜娜,仿佛能看到地面在浮动。
天气炎热,人也变得热情起来,在大学的校园里,一对对情侣随处可见,一棵棵大榕树自然就成了谈情说爱的圣地。
洛雪看着那些大榕树下的一对对身影,她露出了羡慕的神情,她也想要有一个男朋友,一个能呵护她的男朋友,她的心里已经确定了对象,那就是和她一起长大的秦民哥哥,想起秦民哥哥那阳光的笑容,她的嘴角就不自觉的翘了起来,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她走在了校道上找了棵树坐了下来,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了一块手表,手表非常的有科技感,这是纯手工制作的,机械动力,稀有金属制作,风格属于那种时尚中又带着一丝沉稳的类型,看着这块手表,她满意地笑了,她知道秦民就喜欢这种有科技感的东西,所以他知道秦民肯定会喜欢这块表的。
这块手表是她利用高中毕业的暑假时间,打工两个多月再加上她自己曾经攒下来的钱才凑够买的。
虽然她的家里很有钱,不过她认为送礼物给自己喜欢的人就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赚取,而不是用家里的钱出去买。
她看了看手中的表,咬了咬嘴唇,她下定了决心要在今天跟秦民表白,她握紧了手表,心里不禁开始紧张起来,她看向离她不远的一棵大树下,一对情侣正靠在一起看书,浪漫无比,她看到这种场景就非常的羡慕,看到这对情侣亲密的样子后她心里面确定的东西就更加清晰了,她今天一定要跟秦民告白!
她知道她的秦民哥哥一定会从这棵树下经过,因为她懂得秦民的习惯,每天她都会在这个时候从教室里面看向这里,就是因为每天的这个时候秦民都会从这棵树下经过,所以今天她就提前在这里等候了。
她再次看了看手中的表,然后闭上了眼睛,幻想着把表送到秦民手上的场景,她不禁甜蜜地笑了起来。
就在她沉浸在幻想中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中。
“洛雪妹妹,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声音她听了十几年,她一听就知道她的秦民哥哥来了,她开心的睁开了眼睛,可是一会儿她的笑容就凝固在了她的脸上,因为她见到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却又最想忘记的画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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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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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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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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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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