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一群人走了,叶若依留了下来。
等把人送出门,脑海中还在想着自家主人说的那些安排。
“萧瑟你很像琅琊王萧若风,一样的优秀,一样的充满魅力,让人不知不觉把你当成中心。
但正因为你和萧若风太像,甚至比他还多出一份洒脱,你觉得自己真想当皇帝?
与其意气用事,还不如好好看清自己内心。
如果还想当皇帝,我不参与你和萧崇之间竞争。
当然,竞争之前劝你俩最好先合力稳住天启城局势。想把天启甚至北离搅乱的人大有人在,别因为看不清内心,无形削弱自己一方力量,亲者痛仇者快。”
脑海中回忆着罗非鱼的话,叶若依关上门,脚下步子快了几分。
白王府马车,萧崇重新闭上双眼。
忍,忍,忍,时机未到,还不是暴露自己复明的时候。
车厢气氛静谧,众人还在回忆罗非鱼的那番话。
沉默许久,萧崇看向颜战天,像个孩子,一脸茫然:“大师傅,是崇儿错了吗?”
“生在皇家,你没错。”低沉的声音,一语道出真相,血淋淋的真相。
“是啊!生在皇家,生在皇家,我确实没错。
如果普通家庭,除了丧心病狂的混蛋,又有几个哥哥想杀自己弟弟。
只有皇家,只有皇家兄弟才希望自己优秀的兄弟死光。”喃喃自语,萧崇不禁回想起自己经历。
一切的一切,都是从目盲开始。
如果不是双目失明,担心再压不住兄弟,其实完全不用担心排在老六的萧楚河。
北离因为曾经一连死了三位太子,有了不立太子的规定。
先皇死前会把下一任君主写在龙封卷轴,一式两份,分开保管。
只有两份卷轴对上,才能确定新君。
正因为没太子,北离皇子之间竞争极为激烈。
没有太子,竞争无形间就要比有太子更激烈。
尤其那些优秀皇子,哪怕不想争,因为自身优秀也不得不争。
你不争,其他皇子不一定知道。一旦上位,人家第一时间就会除掉竞争对手。
这也导致北离皇室很有意思,新君继位,优秀的皇子、藩王通常活不长。
反而是平庸者,活的更长久。
很不巧,白王萧崇,哪怕目盲,仍然属于优秀皇子一类。
新君继位,哪怕不争不抢,他的优秀也早就成为新君继位前的假想敌。
皇子夺嫡失败,后果可想而知。
不想泯灭于众生装傻度日,他只能争,只能抢。
至于一开始就依附别人,他是二哥,自然拉不下脸,更没人敢被他依附。
自古以来,皇位继承都血腥无比,太子朱标古往今来只有一人。
更何况,北离的储君制度压根没太子,主动给了所有人机会,念想。Χiυmъ.cοΜ
残酷,血腥,更远超任何王朝。
望着萧崇露出的自嘲,几人没说话,都替他感到悲凉。
最是无情帝王家,想善良,哪那么容易。
暴躁易怒的颜战天喜欢萧崇,瑾玉大监喜欢萧崇,甚至不正经的罗非鱼都喜欢萧崇,正是他的独特气质。
温润如玉,风度翩翩,没有一点皇子的傲气和狠辣。
可现实却是,随着慢慢长大,哪怕萧崇自己想继续维持,为求自保,他也不得不做一些天怒人怨的事儿。
好在他还存着底线,夺嫡也尽量不牵连无辜百姓。
对待不相干的人,还能保持那份善良。
与他相反,赤王萧羽为了皇位已经无所不用其极。
下毒,暗杀,就连亲爹亲妈都可以下毒,下蛊,拿整个天启城百姓当筹码,甚至想挑起天下大乱。
雪落山庄,从罗非鱼宅邸回来,萧瑟就拉着雷无桀喝酒。
雷无桀没像以往嘻嘻哈哈,沉默的一杯接着一杯。
“你说罗非鱼说的是不是真的,我心在江湖,不在朝堂?”
“你自己喜欢什么生活,你自己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翻个白眼,雷无桀狠狠灌口酒,拍了拍萧瑟肩膀:“不管你心在江湖还是朝堂,兄弟都帮你。
你想当皇帝,我们就帮你抢皇位。
你想游历江湖,大家就一起闯荡江湖。”握紧腰间心剑,雷无桀大大咧咧笑道:“反正我的目标很明确,一定要见识见识江湖各路高手,成为剑仙。”
那青春洋溢的笑容,看的萧瑟失神。
“是啊!打从认识起,除了脑子稍微好了一丢丢,他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生活。
雷无桀目标明确,那我呢?”天启城的日子,认识雷无桀以后的日子,不停在萧瑟脑海闪现。
两两对比,萧瑟似乎误了,嘴角再次挂起懒洋洋的笑。
“行,那就先和萧崇合作,把北离稳定下来。
至于其他,稳定下来再做选择。”
酒杯相撞,两人仿佛回到雪月城的日子。
罗非鱼宅邸,叶若依和朱竹清一脸懵逼加不解。
“若依喜欢就留在天启城,想干嘛干嘛,等主人回来接你。
竹清没事教教若依修炼,其他事,哪怕萧瑟和萧崇输了也不用管,保证若依安全就好。
天启城住不惯,你俩也可以去雪月城,总之随便吧。
这日子一天天太没意思,你主人我打算出去体验体验新生活。”
望着远去的马车,叶若依与朱竹清对视,同时叹口气。
叶若依担心道:“竹清姐,阿银姐姐走了,天启城就剩我们,这是被抛弃了吗?”
“想多了。
估摸着就是主人临时起意,打算出去玩,别瞎想。”见识过太多次便宜主人间歇性发神经,朱竹清淡定的很。
唯一懵逼的地方,为什么自己要留下保护若依小丫头,阿银就可以回山河社稷图,她也想回去修炼啊。
天启城处在风口浪尖,所有大势力目光都像这里汇聚。
罗非鱼突然驾车离开,所有人都懵逼了。
白王萧崇,赤王萧羽,萧瑟,太师府,钦天监,皇陵,甚至皇宫。
罗非鱼表现出的实力,让所有人心惊肉跳。有人想着怎么平衡,有人想着能不能拉拢,有人想着能不能把人干掉。
大家一宿一宿睡不着,今天还搞出个大动静,把整个天启城都搅成一锅粥。
任谁都没想到,作为漩涡中心,罗非鱼拍拍屁股走人了。
贴身侍女留在天启城,一人一车,毫不留恋。
懵逼,一脸懵逼。
“啥玩意?罗非鱼跑到南方小山村?”
“啥玩意?罗非鱼去附近铁匠铺买了锄头?”
“啥玩意?罗非鱼买了几只羊,每天放羊?”
“啥玩意?罗非鱼跟村里张寡妇传出暧昧关系?
好好的将军府大小姐扔下,跑小山村跟小寡妇暧昧,你特码是人是鬼?”
一条条消息传回天启城,萧瑟麻了,萧崇麻了,把他当成假想敌的萧羽麻了。
别说他们兄弟几个,雪月城,无双城,剑心冢,青城山,雷门,唐门,暗河,江湖各大门派,凡事收到消息的人,全都一脸懵逼。
前辈高人,前辈高人,前辈高人都这么有个性?
跟村里寡妇玩暧昧,每天放放羊,教村里孩子撒尿和泥,偶尔教教那些孩子抡语,小小的山村,活的有滋有味,把所有人都给弄不会了。
“罗老弟,嫂子家有不少干野菜,晚上吃野菜团子。”
“好嘞,晚点我过去。”某处山脚下,粗布麻衣的罗非鱼叼着细长的草叶坐在岩石,笑呵呵对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妇女摆手。
妇女身份,正是传说中的张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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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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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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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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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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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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