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酒时不时地去山上转悠一圈。
带点野味回来。
每次去镇上,都要借度笙的牛车。
一来二去的,她和度家人也熟了。
藏在家中不方便,她现在干脆直接打晕,在漆黑的夜里,悄然背着所有人的耳目,穿梭到度家,把东西放下,也避免了不少麻烦。
至于程秋,因为初酒的那番话。
她足足等了十几天,才又偷偷拿出一只鸡。
就这样,初酒还一本正经地围着那只鸡,看了半天,然后信誓旦旦地说:“奶奶,上次我说程秋姐捡了,偷藏起来的里面,就有这只鸡。”
“长的一模一样。”
程秋咬牙切齿,差点没给牙,直接咬下来:“你上次明明说,没看清楚,有什么东西,这会又说谎?”
初酒脸不红心不跳,慢慢道:
“我这不是当时没想起来。现在看到这只鸡,才唤醒了记忆嘛。”
程秋差点没被气个半死。
孙老婆子则目光凌厉地扫了一圈,哑着嗓子,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信了初酒的话没有,板着张脸敲打道:
“你们做小辈的,有什么好东西,都不能藏私。”
“别耍小心思,不然被我老婆子发现,绝对不绕你们。”
背着藏了不知道多少私房钱的初酒。
回答的比谁都快,目光比谁都诚恳:“奶奶,我知道了,我绝对不会这样的。”
程秋慢了半拍,脸色有些不好看道:
“奶奶,我知道的,我没有。”
“好了,好了。”孙老婆子没多说话,拿起筷子,在碗上敲了敲:“你们知道就行,快吃饭。”
这顿饭之后,程秋从空间里拿东西,也不藏着掖着了。
她几乎每天都拿些食材出来。
要有人问,那就是在山上捡的。
平时程秋进山,进的也比较频繁。她虽然东西来的有些蹊跷,可想了想去,也就从山上捡的,比较合理。
初酒知道程秋每次在山上转悠。
为的是什么。
为的还不是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受伤的黑衣男子。好让她实现,从种田农家女到京都贵女的逆袭。
因为程秋总是捡东西,安春花在家里,没少扬眉吐气。
她以前被人休弃,不得不带着女儿回娘家住,都能作福作威。
现在女儿有了这样的能力,她更是几乎拿鼻孔看人。
还逢人就说,程秋是福星转世,以后谁娶了她,就有天大的福气,引得村子里面的人,羡慕极了。
在这个过程中,程秋也发现了一个问题。
她对空间的掌控,经常会失灵。
有时候拿个东西,时断时续要连接好几次,才能感受到空间,才能进的去。而这一切的原因,都因为里面有原主人残存的意识在。
程秋不止一次疯狂地动念头。
要是没有初酒,残魂肯定随着人的身死而消散。
但她发现,自己找不到机会。
初酒平时独来独往,根本不搭理她。
她也没办法直接下手,就这么一直耗着。忍受着偶尔不太好用的空间,继续从里面拿东西。
而初酒,则在程秋膨胀的差不多的时候。
又去了趟村口,找度家借牛车。
“要去镇上?”苏氏依旧在门口洗衣服,看到初酒,随口问了一句。
初酒的脸上挂着高深莫测的笑:
“这次不去镇上,去隔壁村。”
初酒去了一趟回来。
三天之后,就有个混不吝的大汉,带着几个青年男子,围在了安家的门口,为首的大汉,正是程秋的父亲。
安春花和程秋看到程父时,整个人都懵逼住了。m.χIùmЬ.CǒM
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程父竟然会过来。
他往门口一站,几个侄子和兄弟,围在他身上,被他壮胆造势。安父伸出手来,指着程秋,骂骂咧咧道:
“这丫头是我老程家的人,我是她爹,我要带她回家,她必须跟我走。”
程秋看着程父的架势,吓的脸都白了。
她一个劲地往后躲。
怎么也想不明白,好端端的,这具身体的父亲,怎就来要人了?
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程父休了安春花的时候。
程父嫌弃安春花生不出儿子,肚子又几年没动静。休妻之后,他也嫌弃程秋是个女儿,不想养她,才让安春花一起带回了安家。
“她姓程,那就该跟我回去。”程父口中骂骂咧咧,目光充满贪婪地落在程秋身上:
“我程家的闺女没出嫁,自然该留在老程家。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把程秋带走。”
说着,他挥了挥手,示意几个青年,去把程秋捉住。
附近有不少本村的人在围观。
但也没有人上前帮忙。
毕竟程秋在这个社会,程秋姓程,是程家的人,这也没错,是宗族的规矩。
就在程秋慌张无措,都快要哭出来而时候。
孙老婆子拄着拐杖出来。
程秋忙躲了在孙老婆子的后面。
孙老婆子目光阴阴地盯着程父看去,先啐了一口:“当初你把人赶走时,可说了,不要闺女这赔钱货。我们养她,养了一年,你随随便便就想带走?做梦吧你!”
程父冷哼一声,也不退让:
“你养她才一年,老子当初,不养她娘两,养了十几年。”
“我还没说你女儿,好吃懒做不说,还是个不下蛋的母鸡,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差点让我绝后。”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不耐烦,挥手道:“别废话了,赶快把人带走,还能赶在天黑前回家。”
看着几个青年又要来抓人。
程秋脚一软,倒在地上。
她自认为自己聪明,有现代人的才智。现在又有空间加持,本该在这个古代,混的如鱼得水才是。
没想到,现在也就来了几个村野莽夫,竟然就让她这样被动。
眼看着几个人快要靠近,程秋突然想到什么,开口质问:
“你一年都没想过,还有我这个女儿,今天怎么突然过来了?”
被她这么一问,程父哈哈大笑几声,也不脸红,一副理所应当的语气说道:“那当然是我听说,你现在福运好的很,天天给你外祖家好东西。”
程父的脸又狰狞又贪婪的:
“哪有这样的道理,我老程家的女儿,当然是要先孝敬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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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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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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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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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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