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已经被余鑫和余海,一边架一个手臂,一路拖行,穿过丝瓜架,顺着栅栏门:“来,一二三走!”
一下就把黄三,给扔丢门外。
余鑫和余海觉得,他似乎比一袋100多斤的稻谷,也重不多少。
就听墙头外一阵杀猪!
大家围桌,继续吃饭。
方相宜抱着芳菲进了婆婆的屋子,给她盖上了薄被,然后继续哄着,直到熟睡、方相宜才起身来到院落。
秀贞似乎想起来什么,“余生,上次你从三槐手里买来的小鸡子还剩几只。如果继续做炸鸡,那就该出去买小鸡子了。”
余生一愣,“这么快就没了?哈,说明生意还不错。”
秀贞也笑了,“当然不错,你就没看呢,小车子往学校门口一摆,那些学生们闻着味儿就来了,自己买的,往学校里带的,往家里带的,那简直,哈哈,这群小馋猫儿们。”
余生听了很满意,便随口来了句:“那我明天,在村口吆喝,再买一波小鸡子。”
秀贞摇了摇头,“哎呀,我告诉你呀,不是让你去买小鸡子,只想告诉你这个炸鸡很赚钱,买的事情,交给我们就好了额。”
余生一点头,“是哈,明天贩卖稻谷,还要去杨树村,根本没有时间。”
秀贞又安慰他,“放心吧,你忙你的,炸鸡的生意我替你做着,这买卖可以做很长一段时间。”
余生却摇头,“不会,估计也做不久。”
秀贞一愣。
“咱们只是比别人,提前抢占了先机而已,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优势。如果有第二家,第三家炸鸡出现,这,反正是不可避免的。”
秀贞一听失落。
“哎,好不容易发现的挣钱路,这,居然又是不多长久。真是,”
余生听到母亲抱怨,淡然一笑。
“您就别多想了,这炸鸡,又不是只有咱一家会做,成本低、利润大,销路快,肯定会被人眼红,争抢模仿,所以我们也要早做准备,不要想着一家独大永远这样。”
秀贞点头,“也是啊,说的也在理。哎,怪我太贪心了,其实,人该知足,还是要知足的。”
餐后。
女眷们忙着刷洗着碗筷,也是有说有笑。
旁边的三花“咪咪”叫着,不愿意再去看雪球的脸色,长了一身白毛就了不起啦?
哼!
于是三花扛起尾巴、颠颠往屋里跑着,然后上了芳菲的旁边卧下去,守着小主人……假寐。
院外。
丝瓜花又一朵朵零落,望着乡村这满天的璀璨宝石,余生也陷入了思考。
他在思考前世,与野狗之间的瓜葛不清,所以,他比别人了解野狗并不少,甚至比他自己了解自己还要多。
在前世,他也是借助了野狗,赚到了第一桶金。现在重生,竟然和野狗,阴差阳错,怎么又搭上了线,他内心叹气,感叹命运的车轮轨迹,齿轮咬合,是如此惊人的重合。
但是在前世。
他挣钱是不择手段,毕竟野狗做的也不是什么正途,所以,他重生后,不想染指。
过去丢了老婆孩子,而现在,是老婆孩子,一大家子人,他不可能若前世,那样不管不顾、胡作非为。
他眯着眼睛,考虑该怎么样做,才能与野狗错开这命运纠葛。
想不出来。
他起身,看了看水管子旁边,那花盆里的人参种子。
为了防止被鸡吃,秀贞还在表面,蒙上了塑料膜,借着灯光,他竟然发现,有那么一两颗,有发芽的迹象。
他瞬间明了。
不过又摇摇头,毕竟也说明不了什么,也无法证明那里光长草,不长正经的原因,而且这还没有破土而出并绽放,所以,得出结论还是为时尚早。xǐυmь.℃òm
他又回来半眯眼睛,躺在藤椅上看星星。
余鑫忽然开口:“余生,你做人,记得,永远不要飘。”
余海望了过来,针对老爹的话语,他都不知道啥意思,毕竟在余海眼里,余生什么都没毛病,优秀不得了,究竟还要他怎么样做,算是不飘?
余生也是不解其意,看向父亲。
余鑫抽完了一袋烟,咳嗽了一串,冷着脸,“你还记得,你那个发小,余小宁吗?”
余小宁?
余生搜索着这个人,的确有,而且他是个循规蹈矩,性格优良的孩子。
“这个孩子是挺好的,而且你过去那么混账,他可没少力挺你,帮你可是不少。
一个很远的本家,出了五代了都,在你人生低谷那阵,他能那么帮你,真心不错。所以你现在日子好过了,就不能忘记人家,不能忘本。”
余生点头,“是啊,老爸您教训的是。不过好久未联络,他现在怎么样了?”
余鑫又点起来了一袋烟,继续抽。
“能怎么样?
包了一座山,本来特么的是个好事。可是,偏偏发生了火灾,莫名其妙的,山上所有的树木都一根不剩,一夜之间赔掉了腚。所以我就说嘛,既然你和他是发小,能帮就帮点儿吧。”
余生想了想。
他站起身去了厨房,拿了一兜子炸鸡和汉堡,“既然您如此说,那我就去看看他。”
余鑫点点头。
余生走出院落,在高低不平的土路上行走,按着以往的记忆,三转两转,就到了余小宁家。
余生走后。
余海感慨,“以前,余生和余小宁一起,人家都夸赞余小宁如何如何乖,如何如何懂事,而余生就是个反面人物,最后俩人才闹僵不怎么来往了。不过说起来余生的过去,还真是不咋地。”
余鑫又是喷烟吐雾。
“哎,这俩孩子,从小就挺好。如今余小宁遭难,所以,我才和他提了一嘴,但愿余生可以帮他渡过难关。”
余海也点头。
“不过话说,那场山火起的也是蹊跷,那天收稻谷,我隐约听到一些贼话,说那场火,好像有人故意放的,才让余小宁赔掉了腚,听说,还会吃官司。”
余鑫瞪大眼,“还有这事?这么复杂?”
他顿时后悔了刚才的决定。
如果牵扯如此复杂,他就不该让自己的小儿子去蹚浑水,而且,余生,也不一定能够理清、那些涉及一些奇怪台面的阴谋。
对!尤其是高台面的阴谋,这是他们一介农民所承受不起,玩不开弄不转的。
余海看老爹反应很大。
便宽慰,“其实我也不确定这个真假,只是听说而已。不过总归,余小宁麻烦大了。不光是余生帮助点儿生活费、那么简单容易。这件事,不是一个小老百姓能够插手染指、惹得起的。”
余海说完。
余鑫举着烟袋锅,都忘记了抽,似乎陷入了烦闷。
余生带着一兜子炸鸡汉堡,来到余小宁的家门。
在他家的小洋楼面前,止住了脚步,在农村,人家能有小洋楼,真的是生活不错了。
而且小洋楼的四周墙壁,都缠绕满了爬山虎。
爬山虎郁郁,葱葱足足有一巴掌厚,微风掠过,叶片随风颤抖,就像童话世界里的魔幻小屋。
在窗户处,垂下来爬山虎的千头万绪,斑驳遮掩屋里的橘色灯光。
虽然表面看窗子处的无数悬垂,充满诗情画意,其实呢,或许是因为主人遇到了为难事,没有心情修剪窗子处的诸多凌乱吧。
余生伫立在门前,看着窗户处点点的光亮。
他想,大概只是山林着火、让他家暂时困惑了吧?毕竟表面看着,小日子过得似乎挺好的。
他按了下门铃。
过一会儿,才听到里面有人应声,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余生感觉那声音,充满胆怯。
便赶紧回答,“是我,我是余生。”
站在门口,看到窗户前的人影,明显一顿。
过了好半天,一个留着极短头发的朴素女人,戴着套袖,从外部走廊的阶梯,蜿蜒而下。
随着弱光,余生放眼望去。
她虽然朴素,但是身子却极为丰满,原本合体的衣服几乎被撑爆,但是腰部却很细,整体身材还是蛮妖娆的,让人自然想到,她像一头哺乳期的小奶牛。
曼妙身姿走近,她打算给余生开门。
余生看到了余小宁的妻子林红,面带笑容,“嫂子好!”
最后,林红也确定了这是余生,便一愣。
“你,你怎么来了?”
余生听到、她有点儿哽咽和吃惊的话语,内心也是一顿复杂,便委婉说,“我好久没见余小宁了,想见见他说说话。”
林红叹了口气,纤纤素手按在了胸口起伏,而且她没有打开门的意思。
最后她蹙眉咬了咬牙,面颊侧处鼓动了几下,才又艰难嘤咛道:“嗯,谢谢你了余生。不过你林哥他现在有状况,不太适合见你了。”
语罢,一抹眼睛。
可余生见她的套袖上,衣襟处,已经湿了一大片,那就说明她早就在屋里、一直在哭。
余生回了回神,内心一阵疼。
毕竟,重生后的自己,最见不得女人哭,尤其是身段如此曼妙的丰满女人。
他在想,该怎么样才能进门?
该怎么说,才能显得不唐突?
他心想,不就着了火吗?大不了月月我给出一家三口的生活费罢了,于是他横下一条心,干脆开门见山,不躲闪不绕弯。
“怎么了嫂子,出了什么事?”
林红虽然能够感觉到、余生的担心不是故意看笑话,那她也不敢全盘托出,所以还是隐晦说,“他,他只是喝多了呕吐了,所以目前你来了,他,他也说不出话。”
余生一听,面色舒展了些:“那我既然来了,也去看看他吧?”
他再次诉求。
最后林红依然皱眉,不过看着余生灯影下双眸的一片真诚,还有那份坦荡的气魄,总算弱弱一点头,“好吧,”
林红的一双玉手,一边打开门插一边唠叨:“哎,他醉倒了,呕吐了一地一身,我,刚才给他擦半截身子。”
打开了门。
余生闪身而入,因为侧身进来的速度有点儿快,肩膀一下撞到了林红的丰满处,林红被撞疼,轻轻娇弱“嗯”一声,用手盖住痛处。
余生赶紧伸出手帮安慰,可定睛一看撞的地方?
呃,老脸一红。
为了缓解尴尬,他又回身插上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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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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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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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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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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