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东宫娇宠日常>第 67 章 第67章
  明湖池畔,袅袅浓云愁布。

  天儿逐渐阴沉下来,温度骤然又低了些。湖畔聚集了不少民众,他们只见湖水底下侍卫上下耸动,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听说是唐府姑娘落了水,这么冷的天,真是可怜见。”

  “唐府?是那个前丞相唐家吗?”

  “可不是吗,唐家姑娘生得娇滴滴的,我一个老婆子瞧着都欢喜,可惜天妒红颜,这么久都没找到。”

  “唐家现在不过区区三品,怎的还惊动了宫里?”

  方才又来了好几波侍卫,二话不说站在岸边就脱袍下了水,这阵仗哪是唐家撑得起的。

  大伙儿一瞧,这不都是宫里头来的么。

  岸上的百姓你一言我一语,杨霄憋了好长一口气,这才趴到岸边,他呼吸急促,浑身颤栗。

  明湖眼下的温度,就是他这个打小习武的人也有些遭不住。

  可殿下还在里头,硬是拉了几回都不肯上来,杨霄是真的没了法子。

  好几百人接连下水,直到天儿擦黑,仍未寻到唐蓁的踪影。

  圣人听了信儿,哪还坐得住,命杨霄立即将宋辞拉上岸,若这小子不从,别废话直接敲晕了带回东宫。

  杨霄得了令,终是将脸色苍白的男人从水里头拉了上来。

  宋辞浑身湿透,唇色发白,俊脸因着憋气隐隐有些泛青。

  “你再领一队人马,随孤到下游去找。”

  “殿下,

  杨霄趁着他体力不支才敢以下犯上,朝男人颈后击去。

  殿下,莫怪我。

  待您醒来奴才任凭处置。

  他唤来人,命他们将宋辞抬回东宫。

  这夜,明湖烛火通明,彻夜未停。

  *

  上京城郊有个金光村,村子富裕,村民淳朴。

  唐蓁顺着那道暗涌,一直飘到了村头。

  最先发现她的,还是金光村的小村民金星。

  唐蓁躺在湖岸边,身子半截被湖水拍打着,胸前血迹斑斑,瞧着应是被湖底的岩石撞伤。

  湖水清澈,血迹染出了大片的红色,把在岸边玩的小金星吓了一跳。

  小孩子天真,当即去唤了爹娘来,一来一去,唐蓁竟是在村子上待了足足三日。

  金百明是小金星的爹,好在这家人家富裕,为唐蓁请了郎中,这才救了她一命。

  “唐姑娘,我娘熬了鸡汤,你快趁热喝了吧。”

  金星的大哥金龙端了碗鸡汤进来,放在唐蓁床边。

  他生得略微有些黝黑,可脸颊上却是有一抹红,眼神飘忽,也不太敢瞧唐蓁,许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一时不知该如何自处。

  唐蓁笑着道了声谢,问道:

  “金大哥,这儿离上京远吗?”

  “咱们这村子离上京大约四十里路,远也不是很远。唐姑娘若想给亲人捎信,恐怕还得等上两日。”

  照金龙说的,每月十五都会有村民上京城开采,平日里是没有人会大费周章进城的。

  唐蓁理解,虽急于向唐文彬报平安,但也不好太强人所难了。毕竟她在这儿吃的用的都是金百明一家,已是万分感激。

  她胸前的伤口面积大,好在并不深,就是被湖水浸泡的久了,多少有些感染。

  她这几日都没怎么下地,今儿个趁太阳好,也就坐到院子里头晒晒。

  金百明同王氏一块儿扫着谷米,金星则在不远处写字,他那字歪歪扭扭的,着实不太好看。

  “小兔崽子,东张西望什么!还能写好字吗?”

  金百明一阵怒吼,金星身子跟着抖了抖,再也不敢乱瞄。

  瞧见唐蓁出来,金百明陡然噤声,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王氏推了推他,“瞧你嗓门大的,也不怕吓着唐姑娘。”

  金百明讪讪闭了嘴。

  他为人仗义果敢,是村子里的一把好手,在两个孩子面前也可谓是说一不二,可一旦到了王氏面前,就跟个小白鼠似的。

  唐蓁笑,在一旁拿过扫帚,来到谷米堆旁也跟着扫了起来。

  “欸哟我的好姑娘,你可千万别动,你身上还没好利索,若是扯到伤口就不好了。”琇書網

  王氏夺过她手上的扫帚,连忙将人轰到一旁。

  “左右闲着无事,总不好真在您家白吃白喝的。”

  唐蓁莞尔一笑,冬日里的暖阳和煦轻柔,唯有一缕清风拂过,吹动了她的发丝。阳光的照耀下,她俏脸灵动,虽未施粉黛,仍美得惊人。

  别说金家这三个臭男人,就是连王氏也从没见过唐蓁这么美的美人儿。

  “就你这身量,能吃掉咱们家多少粮食,我瞧金百明一天吃的都够你十天的量了。”

  说着,王氏还略带鄙夷似的瞥了金百明一眼。

  金百明只当没看见,埋头干活,不然过会儿也没他好果子吃。

  这一家人淳朴善良,日子到底也是过的有滋有味。

  他们甚至没问过唐蓁,怎就掉进湖里被冲到了这儿。

  不过想来也很好猜,定是为情所困一时想不开,投湖自尽,结果天不遂人愿,唐蓁注定命不该绝,才流落到了他们金光村。

  同为女子,王氏对她更是怜惜。

  她甚至还特意吩咐过金百明父子三人,谁都不得去戳唐蓁的心眼子,提起那负心汉,叫人伤心。

  这头金百明家吵吵嚷嚷,鸡飞蛋打的,王氏提着菜篮上街买菜,才刚走到街上,就怕隔壁廖大妈拉住了。

  “听说你家有个上京来的姑娘,还是顺着明湖飘来的?”

  这廖大妈向来是他们村子出了名的长舌妇,平日里王氏就不爱同她搭话,二人面和心不和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

  “咋地,关你啥事啊?”

  王氏见她提起唐蓁,顿时跳得三尺远,蹙眉不耐道。

  “瞧你,我还没问两句就要同我吵仗不成?”

  “那你就别问!”王氏懒得搭理她,斜了一眼就要走。

  廖大妈这回倒是没恼,她拉住王氏,鬼鬼祟祟地将她拉到路边。

  “我同你说,我表弟刚从上京城里头回来,听说那明湖日夜有人在打捞,不知道捞什么,大街上人仰马翻的,全是官兵,像是在找什么人。”

  王氏瞥她一眼,“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你这个榆木脑袋,你家里头那个是什么底细你都不知道,就敢把人往家里带,若真是个钦犯什么的,那你们家就是包藏钦犯,到时候大祸临头,全家……”

  廖大妈还没说完,王氏变抡起菜篮子,朝她头上扣去。

  那些个萝卜白菜的,全砸在她头上,边掉还边听王氏跟那儿骂:

  “好你个廖翠花,你这是在诅咒我们家不成,什么钦犯不钦犯,我看你们全家都是钦犯,少给老娘整这一套,老娘不怕!”

  王氏叉腰,破口大骂。

  廖大妈气的,拨开脸上的菜叶,恨不得上前刮花王氏的脸。

  这个泼妇。

  二人互骂,越骂越带劲,街上的百姓越围越多,最后还是金百明来将王氏扛了回去,这才结束了这场混战。

  “廖扒皮,老娘瞧着她就是吃饱了没事干,竟敢诅咒我。”

  王氏回了家,还越想越生气。

  再一次拍桌而起,撸起袖子还想去找廖翠花干仗,幸好金百明在家,才将她按了下来。

  唐蓁倒了杯水给她,示意她降降火。

  王氏瞧见她,这才想起这场架的源头来自唐蓁,她打量了唐蓁一眼,旋即拍拍她的手。

  “别怕,我这儿你尽管住,什么都别多想,大不了咱们就当多生了个女儿,还怕找不到好人家嫁吗?”

  王氏一门心思认定唐蓁就是个苦情女,被负心汉始乱终弃,眼下还要将她捉回去折磨。

  她摇摇头,暗下决心。

  唐蓁压根不知道王氏心中所想,王氏这家子人无意间给了她温暖,令她眼眶一热。觉着这世间还是有许多人,正义善良,努力地生活着。

  唐蓁的伤势不算严重,可每隔几日也需要换药。

  王氏给她寻了个女郎中,三日一换。小姑娘细皮嫩肉的,衣裳脱开来白皙光滑的肌肤触目惊心。

  每回唐蓁瞧见,都会不自觉哽上两回。

  一来是痛,二来是丑。

  她向来爱美,若身上当真留下伤疤,可不得怄死。

  这日,女郎中刚替她换好药,人还未走出院子,门外便浩浩荡荡来了许多官兵。

  金百明瞅着情况不妙,和在厨房忙活的王氏一合计,二人偷偷交换了个眼神。

  唐蓁的屋子在后院,隔着前院有些距离,若不是很大的动静,里头听不到外面的声音。

  杨霄手持长剑推门而入,先是环视了屋子的全貌,随即皱眉,对金百明道:

  “最近可有见过外乡女子,约莫这么高,生的貌似天仙。”

  王氏一个激灵。

  这说的可不就是唐蓁么?

  她同杨百明使了个眼色,二人纷纷摆手:

  “没瞧见,咱们村甚少有人来,更何况是貌似天仙的姑娘了,那怕不是真神仙。”

  杨百明打着哈哈道。

  杨霄盯着他,很快发现了灶台上煎的药,微微蹙眉:

  “那药是做什么的?”

  王氏身子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

  “哦,那是给我家官人熬的,天儿干燥,郎中说他肠胃郁结,总是放屁,怪遭罪的,所以呀我……”

  “行了行了。”杨霄挥挥手,不欲再听。

  这趟摸查,本着尽量不惊动百姓,他们也只敢例行询问,不敢真的挨家挨户去查。

  唐蓁本就不是钦犯,村民们就算发现她也不可能窝藏,除非她遭遇不测。

  杨霄叹了口气。

  自打唐姑娘出事,他每日只睡两个时辰,殿下就更别提了,没日没夜的找,连着话也越来越少。

  他走出金家,来到马车旁,恭敬道:

  “殿下,没有发现。”

  车里的男人睁开眼,他眼下微青,脸色偏白,撩起车帘淡淡地看了金家一眼。

  只见王氏正巧出来关门,他的目光与王氏相对,隐隐从这村妇眼神中看到了几分鄙夷。

  道貌岸然。

  斯文败类。

  王氏暗自唾骂两声,砰得一下将门阖上。

  宋辞没多想,眼瞧着王氏关了门,他正预命队伍继续前行,偏巧堂风顺着门檐缝隙吹来,空气中带来一股特殊的、熟悉的鸢尾花香,猛地令他心头一颤。

  “等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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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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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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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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