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有吐蕃士兵把守,个个凶神恶煞。
门口贴的有告示,眼尖的韩卫大致扫了一眼内容:
进入康定城,吐蕃人免税。
西域人五个铜板。
汉人十个铜板。
无论是哪里来的商人都可以免税。
韩卫把自己看到的情况,给另外二人讲了一下,李承乾愤怒道:
“这简直是拿我们汉人不当人。”
忠清在一旁符合。
而韩卫则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按照现在的地形分析,康定就是大唐和吐蕃边疆附近最大的城市,双方必然会有很多商贸往来。”
“吐蕃里面有能人,他们不抑制商人,这样就可以保证城市的繁华,吐蕃国内商品的出入。”
被拆毁的城墙、对商人免税,这个城市看来有着属于自己的秘密。
三人忍不住又对它产生了几分好奇。
接受了检查后,三人随着人群进入了城市里面。
能看出城市的主风格还是依汉人的风格为主,只是因为岁月的侵蚀,显得有些破败。
与之相对应是城内的吐蕃建筑,多是一些平房二层居室,结构简单,土碉墙,架木或铺树枝后,复以泥土,房顶用粘细混土打实抹平。
外墙五彩斑斓,以红色为主,以其他颜色为辅。
更奇特的地方在于,在居室旁边,都会或多或少搭建的有几所帐篷。
主街道还算宽阔,街上不算热闹,来往的人也不算很多,主要是以身着各色服装的西域人为主,大约占了六成。
余下的是汉人占了有两成,剩下的就是身穿藏族服装的吐蕃人,偶尔还能看到步履匆忙的僧人和拜火教徒。
等看到拜火教徒时,三人情不自禁地对望了一眼,知道是来对地方了。
一路打听,三人先找了一家城内最好的客栈住下,稍事休息。
然后外出闲逛,假装了解市场,实则是在观察城内的情况,了解刘议潮的为人,毕竟这里不是大唐的领地,一切还是要小心为主。
三人专往汉人扎堆的地方去,一圈转下来,也了解到了不少的消息。wWW.ΧìǔΜЬ.CǒΜ
康定的纷争,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
当时中原内部战火连天,边防虚弱。
吐蕃先是逐步蚕食了西山十城,然后又开始攻打康定。
康定刘议潮先祖为康定州将,是康定的顶尖豪宗,率领城内军民拼死抵抗,期间不断的给北周求救。
可当时北周忙着对内征战,根本就无暇顾及他们。
刘议潮先祖死守康定城十一年,最终逼得吐蕃和他们在城下折箭为誓:如果他们归顺的话,吐蕃人绝不伤害城内一人,抢夺一物。
刘议潮先祖这才选择了投降。
现在到了刘议潮这一代,依然没有忘记自己汉人的身份,虽然被吐蕃剥夺了军权,但其身份显赫,颇有财力,所以也经常无私帮助城内的汉人。
城里的汉人说起他时都是感恩戴德。
这段历史别说韩卫和忠清没有听过,就连身为太子的李承乾都不知道。
都不由对刘氏一门的大义深感佩服,也知道此人是可以信任的。
眼看暮色初上,三人商议一番后,便计划前往刘府去拜访刘议潮。
刘议潮的府宅在康定城东侧,他们现在的位置在西门,需要穿过整个城市。
期间路过一个大型市场,两侧还拉着高高的围墙。
而这里的商铺和来往人群主要是依汉人为主,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也大多都是依国内商品为主。
三人这才明白,为什么其他地方的汉人这么少,原来都是集中到了这里。
韩卫随意扫了几眼,忽然被一个摊位上的东西吸引了。
这是一个临时摊位,摆摊的是一对母子,女的二十多岁,虽然是布衣木钗,但也掩不住清秀的容颜。
儿子十多岁的年纪,长的是虎头虎脑很壮实,腰间还学着吐蕃人别了一把短刀。
他们身前绑着两只五彩斑斓的棕尾虹雉,正在售卖。
那两只虹雉浑身色彩斑斓,全身羽毛闪耀着金属般的光泽,远远看去十分炫丽。
韩卫见到这么漂亮的羽毛,不由得心中一动,曌儿喜欢各种色彩鲜艳的羽毛,不如我把这两只虹雉,等回去之后把羽毛送给她。
他把自己想法告诉了李承乾二人,让他们在这里等一会,转身到了那母子的摊位面前。
蹲下了身子打量了两只虹雉片刻,看着那母子开口问道:
“这虹雉怎么卖?”
韩卫虽然是商人打扮,但那份出尘的气质是掩盖不住的,再加上长得俊朗,不由得让那娘子脸腾得红了,一时间捏着衣角,低着头不知道怎么回话了。
我这该死的魅力...韩卫暗暗吐槽自己。
反观那虎头虎脑的孩子,看生意上门了,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脆生生回答道:
“五十文一只。”
生怕韩卫嫌自己卖的贵,赶紧又滔滔不得地解释道:
“郎君,这个可不是鸡,它叫九色鸟,和孔雀一样漂亮,而且肉质细腻鲜美,非常好吃。”
“一般都是成群结队地出入,飞得快,飞得远,不好捕捉。”
“我是废了好大功夫,才捉到两只,所以才买得贵了一些。”
韩卫哪里知道这里的物价,只要武瞾喜欢,就是一个金锭一只,眼也不会眨一下地买下。
他笑眯眯地等孩子说完,随手从怀里掏出铜钱,数了一百文,递了过去,口中道:
“行,那我全要了。我给你个地址,你给我送过去。”
孩子没想到韩卫如此痛快,一张小脸兴奋得通红,连连搓着手道:
“好的,郎君。你把地址给我写下来,我现在就给你送去。”
然后又抬头看向韩卫,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郎君,这个虹雉你肯定是吃的。到时能不能把它的羽毛再送给我,我想给娘做个漂亮的头饰。”
听了这话,韩卫不由得愣了,合着你也想要羽毛。
他看出这母子不是常做生意的人,而且从穿着来看,日子过得也不算太好。
心中便生了恻隐之心,对那孩子说道:
“给你一只吧,我其实也是要它的羽毛,送给我家娘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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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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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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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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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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