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朝目前共有折冲府634个,共有士兵70万,包括现役和预备役两部分。
府兵的主要任务是宿卫,用作外征时,数量略显不足,往往需要征调周边藩族兵力或募兵。
但我军是在隋末战争中锻炼出来的百战余勇,实战实力极强,军中的一些中高级将领都经过这场战争。
建国至今,我军又经历了征讨突厥、吐谷浑、高昌等战争的锻炼,再次提高我军的军事素质和实战经验。
而我朝的基本国策是‘偃武修文’。
步兵每年冬季都要集中训练,京城的禁军则更加训练有素。
所以我军的战斗力是首屈一指的,‘徒兵一千,可击杀胡骑万人’。
在军备建设方面,武库甲胄,兵器,胜前隋多矣。
两位将作大匠姜行本、丘行俭已经出发,到临近辽东的安乐山制造工程器械,包括跑车、云梯、撞车、林冲车等,都是目前最先进的攻城利器。
军队马匹现有七十万六千余匹,自秦汉以来,我大唐战马为最多,最精良。
这也是我军在战场之上百战百胜的重要原因。
目前各地青年纷纷主动请求从军。
最终不能从军的,都是愤愤不平,抑郁难消。
更有甚者,以刀剑刺身明志,表明自己有一战之力。
未能入伍者,自愿私装从军,每只队伍都达上千人之多。
都说,不求官职赏赐,只愿效忠大唐,战死辽东。
此外,各地捐赠物资者极多,有出铜钱上万贯者,有出布帛五千者...。
这是目前我国的情况。
再言高句丽,有兵将三十余万,在各个城池中都储备有大量物资。
还曾经大胜过前隋,民风凶悍,好斗。
但自我朝建国一来,和高句丽在边境也多有摩擦,胜多败少。所以在心里上,我军有极大的优势。
总体来说,我军在战斗力方面略占上风。
还是李勣说的最简单,最直白...李世民看完四部的奏折后,不由的闭目沉思。
细细分析起来,这仗不好打。
自己也细细算过,排出其他所有的外在因素,大唐能抽出兵力二十万,已经是极限了。
对比前隋,隋炀帝第一次征讨用了一百多万人,依然没有啃下这块硬骨头。
自己就凭二十万军队能取得胜利吗?
这些奏折,也令一向自信的李世民再次陷入了迟疑之中。
再等等?
就在这时,耳边宦官丁玉的声音响起:
“陛下,这里还有一封代国公李靖的奏折。”
嗯?!
李靖也上了奏折?
李世民睁开疲惫的双眼,接过了丁玉递过来的奏折,再次翻阅了起来。
只见李靖写到:
陛下一生身经百战,削平中原群雄,奠定了大唐皇基,创造了贞观盛世。
以臣看,陛下用兵有以下特点:
其一,善于发现并打击敌人的弱点。陛下一生所指挥的战斗,大多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只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陛下面对前敌,总是能够冷静的分析形势,找到敌人的弱点,并予以有力打击。
他这段话顿时勾起了李世民的回忆,遥想当年,在面对薛仁杲、刘武周咄咄逼人的攻势时。
自己利用敌军远道而来粮草难以后继的弱点,采取坚壁清野、以饱待饥的策略,先挫敌锐气,然后一举歼灭。
想着这些,也让他郁闷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转而把目光看向第二条。
其二,陛下善于利用主力决战。
一是善于把握战机,赢得主力决战的胜利;
二是充分利用主力决战的震撼力,实现自己征战中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这说的不就是我同窦建德、刘黑闼征战时,每次我都先以主力决战消灭他们的主力,然后再扫荡他们的残余,从而赢得了整场战争的胜利嘛。
想到这里的李世民不由信心大增,此时的他太需要有李靖这么一位坚定的支持者了。
想到这里,他转而兴致勃勃的把目光投向了第三条。
其三,陛下在战术上擅长以强当弱,以弱当强。
还记得陛下说过:你少时经略四方,深知用兵要点。每次观阵瞭敌,就能知道敌人的强弱。
所以常以吾弱当其强,以吾强当其弱。彼趁我弱,逐奔不过数十百步,吾趁彼弱,必出其阵后而反击之,无不溃败。
所以取胜,多在于此。
而我观陛下用此战术,都是与你身先士卒,鼓舞三军斗志分不开的。
好你个李靖,你这不就是再说,我以三千玄甲破窦建德十万大军的事情嘛...此时的李世民已经是心怀激荡不已,接着又往下看去。
至于后勤物资方面,臣推荐邢国公房玄龄。
房公有知人之明,容人之度,且有足智多谋,足以办天下事;
陛下在前方指挥三军,房公必能在长安运筹帷幄。
反观高句丽,在这一方面实在无法与朝相比,从高建武、高藏到普通将帅,几乎无一人堪称良将,无一人有赫赫战功,无一人有威名。
综上所述,陛下你超人的才智和赫赫战功,使你早已成为臣民心中的战神和胜利的象征。
所以臣以为,陛下亲征,就是征战高句丽最大的优势。
看完李靖的奏章之后,李世民兴奋的是拍案而起:Χiυmъ.cοΜ
“懂我者,药师也。”
连着在龙书案后转了几圈后,也是奋笔疾书,总结起来:
我朝在物质基础上与军队战斗力方面占有优势,但这种优势却被高句丽的自然条件和攻守形式方面的优势所抵消;
我朝在政治方面的优势又是潜在的,只有在军事上取得的巨大胜利后,才能发挥作用。
因此,我军要想赢得这场战争,就必须充分发挥其在领袖策略方面的优势,否则几乎不可能取得东征战的彻底胜利。
而我大唐和前隋征战高句丽最大的区别是:
隋炀帝杨广不顾百姓、弃德穷兵,无人愿意为其征战。
我李世民勤政爱民,知人善任,久经沙场,大唐百姓皆原为我死战。
故,征战高句丽成败系于我李世民一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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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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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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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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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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