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默默坐在那里,当是在思索答案,几次张口没说出一个字。
渐渐地,她眼眶泛红,眼中泪水朦胧,拿起自己手中的披帛擦起眼泪。
魏舒悠悠地叹了口气。
“若是嫂嫂平日里多关心她的吃穿言行,不至于一个问题都答不上。二娘喜欢喜欢吃鱼吃排骨,喜欢酸甜口味,喜欢穿黄色衣衫,她调皮是因为她讨厌安静,她喜欢看蚂蚁喜欢爬树喜欢一切有趣的事情,她想练武,以后她还想当女将军。每天上学时,你抱抱她,你就知道她现在大约六十斤,身量接近三尺。”
看到林氏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魏舒继续说道:“她吃饭其实很乖,她不乖大概是想让你不要只顾着给大郎夹菜,也给她夹她喜欢的菜,她总是想出去玩,是因为你每天只守着大郎在屋里静坐习字。
她就是想让你抽出一些时间陪她,只陪她,就想你只陪大郎一样。就连大郎也比你爱护她。”
最后一句,林氏已经泣不成声了。
她小时候,母亲总是抱怨她是女子,这才让林志养外室,纳妾。
后来生了林墨,她就开始怪林墨不争气,让林志不喜。
她嫁人之后,她发誓不能做那样的母亲,结果,还是忽略了女儿。
“那时候大郎体弱,我……我就是想着多陪陪他……”
“你可以陪他,但是你也分一些时间在谢玉书身上,你没有,你不但没有关心她,对她贪玩调皮还要说教,这叫她对你怎么不会越来越失望呢。大郎是你的孩子,难道她就不是你的孩子吗,而且嫂嫂,你还因为她是女儿,就多有轻视,这点你还想用大郎当借口吗?”
最后一句让林氏直接崩溃大哭。
那眼泪就像是流不尽一样,魏舒就坐着看她哭。
她并不觉得林氏可怜,只觉得可恨。重男轻女在封建时代很常见,但是在高门大户里,女儿也是娇养,嫡女更是极为重视,吃穿用度无一不精无一不细,更别说规矩教养,勋爵人家哪个不是请宫里出来的嬷嬷亲自教导,可是瞧谢玉书,虽然还没有到严格教育的年纪,但是许多规矩都是不懂的。
她看起来落落大方,那是因为她自己胆子大,不会在人前露怯;她活泼开放,是她的天性;她在外安静不顽皮,那是她自己懂事。
与林氏毫无半点干系。
林子声音听起来有些堵塞:“多谢公主的提醒,都是我的错,以后我定会对二娘好,之前也多谢公主照顾两个孩子了。”
听起来还是情真意切的,不过魏舒心底不是很能相信,这封建传统观念怎么会因为她的三言两语就变了,只是林氏以后应该也会多关心谢玉书了。
她已经察觉到母女之间的亲疏危机了,为了挽救母女之情,她也不会像之前那样一天只把心思放在谢玉亭身上了。
“她如今五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还是有机会挽救的。”母爱这种亲情很难从别人身上获取到,这份爱,只有林氏给,谢玉书才不会有遗憾和伤痛。
林氏听到这话,连连点头,她还有机会。
“多谢公主,多谢公主。”
日头已经到正中天了,林氏告辞离开,魏舒也不挽留。
片刻后,秋容把饭摆到了正屋。
一个碟子里还躺着几块切好的月饼。
“这个宝相花纹的是蛋黄莲蓉,这个中秋是豆沙,这个牡丹花纹的是火腿,冰皮的方大厨还没做出来呢。”
魏舒没想到方大厨效率这么高,早上才说,中午就做好了这些。
“院子里的小丫头们,叫他们尝了吗?”
“秋丽切好端了一些。”
魏舒拿起一块火腿馅儿的:“你也一起尝尝,看看喜欢什么馅儿。”
外皮酥而不屑,混着里面的火腿,咸甜不腻。
是魏舒喜欢喜欢的味道。
尝了一口便放下,试了试其他两种。都不错,跟她在现代吃到的都差不多。
但是火腿就比她以往吃到的更好吃,想必是这个火腿原料好,滋味当然也是差很多。
“这个火腿的婢子不大吃得惯,红豆和蛋黄的婢子觉得很好。”
正常,许多人都接受不了火腿月饼。
“等会你让他们投个票,看什么月饼最受欢迎,到时候咱们就做那两样去卖。”
“是。”
午觉睡醒后,魏舒就懒懒地不想动。
但一想到还没开张的布庄,魏舒还是起了。
也不知道绮雯弄得怎么样了,这么些天过去了,一点消息也没递进来。
朝堂变动她不关心,反正谢承锐有主角光环,加上谢家本来就是忠君爱国的,不管怎么变,谢家是不会倒的。
现在她就想赚赚钱,虽然谢承锐自己私人的铺子是能赚些钱,但是公账还亏呢,她也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不管在哪里,都不会有人嫌弃钱少。
只要有钱在手,就是谢家以后不像如今这样受宠,照样也是大吃大喝的好日子。
那布庄原来叫清雅布庄,虽比不上大布庄,但之前每月也能有个五六十两银子,现在每月至少亏二十两。
出发前她看了账本,真假混合,还真不是容易察觉的。
“秋丽,等会把原来那个掌柜和账房带到府里审问。”
她就不信这个掌柜一点问题都没有。
跟幽兰居一样,背后多半都是有人指使,获利的银子都流向了别人的口袋,做一手假账,骗得了林氏却骗不过魏舒。
“是。”
铺面也没有大改,添上一些雅致的摆件和盆景,好看了不少,终于配得上‘清雅’二字。
绮雯一身白衣,姣好的身材在大袖衫的衬托下,更妩媚了些,她脸上还是挂着温柔的笑,声音柔和,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清雅布庄的老人都对她服服帖帖的。琇書蛧
她目前主要在调整染布的一些工序,全职绣娘调整到十个,现在已经招了八个,并且在安静的内堂规规矩矩绣样品。
魏舒看后对绮雯点点头,并让秋容把新的一些纹样交给绮雯:“还有一些,你看着用,每次染印、刺绣的数量和工期,都要记录清楚,这个关系到后面布庄的效率。”
这些时日魏舒把之前的纹样都画了备份,除了开始交给绮雯的那几张,她自己手里有一本最原始的花样册子。
现在绮雯手上的,自然就是备份稿。
绮雯笑着点头:“是,我都用册子记录着呢,到时候会连同账本送到侯府让公主一并过目。”
这些时日装修,以及报废的布匹都是魏舒自己垫钱。
她的想法很简单,这个清雅布庄就是她的实验,若是成功,那就跟幽兰居一样,所挣银子都交给公中,但以后若是分府别住,那么这两个铺子的收益就当是孝敬公婆的,其他连锁店的就要进她的口袋了。
见布庄没什么问题魏舒就离开了。
顺道去接谢承锐下值。
有好些日子没来了,武安侯的马车往那一停,下值的小官吏看到后又是阵阵‘私语’。
“嘉和公主又来接上护军了,看来是对他不放心,怕他像三驸马那样日日在外喝酒。”
“我不这么认为,我看公主就是想咱们上护军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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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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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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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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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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