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是王家的族地,多年来在王家的发展下,规模已经不亚于一座小镇,南来北往的客商,让此地显得热闹异常。
宋行和胡天浇来到王家冲时,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但这一点也不影响这里的繁华和热闹。
青石板铺就的地面,经过雨水一淋,透出深沉的暗青色,走在上面,可以感觉到微微的湿气。
街道两边屋宇鳞次栉比,有茶楼,酒肆,当铺,脚店,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在雨中继续做着生意,货摊上摆有刀剪杂货,应有尽有。
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有表演杂耍的,周围围着一群人喝彩,有看相算命的,一对年轻人正坐在摊位前批卦算命。
人行道上,是熙熙攘攘的人流,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在货摊前挑选中意的货物的,众生百态,与两人来时路上看到的凄凉景象完全不同。
“看来这王家,对自己的地盘,治理的还挺好么。”
两人一路赶路,腹中饥饿,索性走进路旁一家面馆,点上两碗阳春面,边吃边聊起来。
胡天浇挑起一筷子面送进口中,含糊地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往,自古以来,商人都是活得最滋润的,但是他们吃的喝的,却都是这些平头百姓的供奉,甚至有心狠的,直接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
“相比他们所得,他们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却是太少。”
宋行没有反驳,因为胡天浇说的是事实,千年世家,有着千年的底蕴,往往没有千年的气度。
王朝破灭,他们换个主子继续投靠,依然过着人上人的生活,这就是他们的生存哲学。
王家冲依山而建,自半山腰而下,数百间大大小小的老式房屋比邻而建,起伏的地势和依山而上的重重楼房,错落有致间,可以隐约看到一间西方的教堂坐落在其间。
走在山路上,回首望去,还能看到不远处运河上百舸争流,连成一串,宛如游龙。
相比山脚下的热闹的小镇,建立在山腰上的王家族地,显得清静了许多,占地数百亩的面积,规模比广州府的总督衙门还要气派数十倍。
王家的建筑格局,历经明清两代数次扩建,方有了如今的规模,是堡,又似城,依山而建。
从低到高分四层院落排列,左右对称,中间一条主干道,形成一个很规整的“王”字造型。同时隐含种种神兽祥瑞的造型,充分体现了官宦门第的威严和宗法礼制的规整。m.χIùmЬ.CǒM
胡天浇和宋行两人直接找上门,给门子塞了点碎银子,在一处偏远的院子中,终于联系上了王翊古。
“仲渊兄,怎么有空来访我?”
王翊古是个看起来有些清瘦的中年男子,菱角分明的脸庞,可以看出来年轻时长相不差。
一身偏西式的打扮,留着短发,黑眼圈很重,精神显得有些萎靡。
可以看出来,见到胡天浇,王翊古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瞧我,失礼了,快快请进。”
王翊古招呼两人进去,尽管是旁支子弟,但看得出来王翊古过得还算可以,富丽堂皇的建筑和房屋内的装饰,是普通民众一辈子也挣不来一件的。
“三年前一别之后,我仔细想想当初你说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后来遣人再去寻仲渊兄你,房东却是告诉我,你已经离开。”
吩咐下人上茶后,王翊古喋喋不休地开始对着胡天浇说话。
“兵荒马乱的年代,本以为再难见面,不想今日仲渊兄竟然上门寻我,实在是一件幸事,这次来了,怎么也要在此盘桓一阵。”
王翊古说完,仿佛才注意到胡天浇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疑惑了下,再次开口问道:“仲渊兄,这是从何而来?”
胡天浇这才有机会开口说话:“惭愧,为兄这是遇到难处了,特来寻求子孝你的帮助。”
仲渊,子孝乃是当初两人求学时的字,双方一直以字相称。
王翊古对胡天浇的身份也隐隐有猜测,见他如此开口,眼中露出了然神色。
王翊古顿时拍着胸脯豪言道:“仲渊兄尽管放心在此住下,以王家的身份,一般的牛鬼蛇神是不敢来骚扰的。”
王翊古此言倒也不是吹嘘,王家扎根广州府千年,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他们的人,就连官府中人,除了外调而来的上官,基层的衙差基本都在王家这里有着另外一份收入。
毕竟上官可能就在广州待个几年,这些衙差世代都在广州讨饭吃,根本离不开王家编织的大网,自然也不敢得罪王家。
“子孝,倒也不必在此久住,清廷正在追捕我等,若是久留于此,难免给贵府带来麻烦,若是可以的话,烦请子孝将我等悄悄带入广州府即可。”
和文绉绉的王翊古说起话来,胡天浇下意识也变得文绉绉。
“这简单,明日一早,我亲自送仲渊兄你进广州府,量那些官差也不敢拦我的车。”
王翊古一口答应了下来,见胡天浇和宋行对视一眼,遂问道:“这位是?”
“我的一位亲侄晚辈。”胡天浇说。
宋行起身给王翊古抱拳行了一礼,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说话,而是在仔细观察面前这个人。
“可惜不能与仲渊兄秉烛夜谈了,这两年来,我又读了许多西方著作,对里面的一些道理深以为然,深觉当初你说的每句话,都饱含哲理,华夏如今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能参与其中,何其幸事!”
说到这里,王翊古激情澎湃,眼中闪着名为理想的光芒。
“我正羡慕仲渊兄你可以为了理想而奔波,可惜我身在世家,许多事情身不由己。”
胡天浇只好安慰道:“有这份心思,子孝你已经胜过大多数人了。”
老江湖的胡天浇自然能够看出来,王翊古此刻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心情也是稍微放松了些。
随后王翊古盛情招待了胡天浇两人,酒足饭饱之后,又让人给他们拿来干净的衣服。
王翊古的热情让人有些招架不了,好不容易等到晚上,王翊古让人给两人安排了房间休息,才消停下来。
等到众人都离开,宋行推开自己的房门,正好看到对面胡天浇也推门而出。
宋行一个闪身进入胡天浇房间:“胡叔,这个人靠得住吗?”
“王翊古靠得住,但是王家其他人就不一定了,明日一早,我们就出发,越早进入广州府越安全。”
“明白了,我出去探探路,万一有什么情况,不至于两眼摸黑。”
“小心点。”
一夜无话,第二日一早,王翊古果然信守承诺,让下人驶出马车,载着宋行两人朝广州府而去。
至于汽车,身为旁支的他,自然是没有的。
而就在他们离开一柱香时间后,王家大院最大的院落中,王家大管家匆匆进入了院内,找到了王家当代家主王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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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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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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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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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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