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宾馆定了十天的房间,两间大床房,一天是三十块钱,不会很便宜,毕竟这是县城最好的宾馆。
王桂花现在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今天非常不要温度要风度地穿了自己买的一套裙子。
还穿了一双带着小跟的皮鞋,整个人就是大城市人的样子,要不是她的五官和离开的时候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估计不少人会以为这是哪里来村里探亲的有钱的城里人。
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的气质居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面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
但是王桂花就是做到了,她的确不是一般人。
这次回家,李妍除了要办婚宴之外,还有其他几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一个是要正式把他们家的地找个靠谱的人一直这么租出去。
当然了,地的面积是会减少的,她的户口很快就要移出去了,原先属于她的地就会收回去归村集体所有,只剩下王桂花那一份。
其实李妍也有和王桂花商量过,要不要把王桂花的户口移到大光去,反正她们在那里有买房子,要做到这个事,并不难。买了房子想落户口,在如今户口政策有所放松的大光市,还是可以做到的。
可王桂花这个人在一些方面比较轴,她觉得她就算不种地,也一定要有土地。户口移到大光市去,那么她就变成城市户口了,虽然听起来挺让人羡慕的,可是她就没有地了。没有地就没有根,这是一件让王桂花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所以说啥她都不愿意。
宁愿一直把户口放在这儿,谁都少不了她的地,只要她不改嫁的话。
农村的土地政策,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不友好的。就算到了李妍重生之前都是这样,所以很多农村女性去了城市,就不想要再回来,有多方面的原因,土地也是其中一个。
嫁人仿佛是个分水岭,只要嫁过一次人,就算离婚,也没有办法再拿到娘家的土地了。所以王桂花要死守着这边的地,那是她的,她不可能让出去的。
还有一件事情,李妍打算把父亲的骨灰从镇上的陵园带走,带到大光市去,去大光的陵园买一个“双层别墅”给父亲住,好让自己能够时常去给他扫扫墓,送送花。当年王桂花的母亲以签订土葬协议的名义骗着王桂花签了授权书,后来还是只能烧骨灰,她又编了个随便的理由给王桂花,王桂花也就信了,只能说那时候的王桂花实在无脑。xǐυmь.℃òm
关于把李大田的骨灰带走这件事,王桂花没啥意见,她对丈夫的感情没有那么深厚,但也不得不承认,李大田是个好人,他也是个很好的父亲,李妍把他的骨灰带去大光,其实李大田应该也是愿意的,因为能够离女儿近一些。就算在天上看着女儿,也能近一些。
当然了,带着陈全去看望自己的父亲,李妍觉得也是意义非常重大的一件事情,这个两辈子了她依旧要选择的男人,她希望父亲在天之灵也能够认同她的眼光,祝福自己。
李妍今天没有把到时候婚宴要穿的衣服拿出来穿,但她经过这段时间的积累,好衣服也不少,随便拿一些出来都挺洋气的。主要是她的身材好,穿啥都好看。
面包车开到童海城家门口,童海城听到有汽车鸣笛的声音,走出来看,就看到李妍从副驾驶走出来,手上还提了一堆东西,除了结婚糖果之外,卢秀丽还准备了一些干货和烟酒,这毕竟是李妍的大恩人,准备多少好东西都是不足以表达感谢的。
看车上下来的人,童海城不认识,就知道是李妍在大光找的老公和他的家人了。
那天突然接到李妍说要回来办婚礼的电话,童海城和曹慧慧都惊呆了,这李妍,怎么不声不响的办大事呀。
而且,王桂花不就在那里看着吗?这个当妈怎么回事,看着看着,女儿还没有大学毕业就结婚了。真是胡扯!
电话那头,李妍只是简单的把情况说了一下,也没办法详细说明情况。所以直到李妍到家的时候,童海城一家人都还在深深的不解和对和李妍未来命运的担忧之中。
看到人的第一眼,稍微松了一口气,不是那种大城市膀大腰粗的暴发户就好了。而且男方的父母也跟着来了,看上去挺淳朴好相处的,愿意跟着来,表达了足够的重视,稍微能让童海城安心一些。
再看看他们带过来的东西,有一种矛盾的奇异感,开着灰扑扑的面包车,可拎着的东西却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除了茅台中华之外,居然还有现在风靡全国的脑白金,总共有六盒,还有别的七七八八,小一点的杂货铺,估计都没这么多东西。
“童伯伯曹阿姨,这是我公公陈盛达,我婆婆卢秀丽,还有我丈夫陈全,这次回咱们这儿,就是为了婚礼的事情,结婚的有些匆忙,只能这个时候才带人过来让您看看。”李妍带着讨好,陪着笑对一脸严肃的童海城说。
“桂花,你也不拦着,孩子还在读书呢,就这么让他们结婚了?”
面对童海城,王桂花是很犯怵的,“就挺合适的,他们两个人觉得行,我总不能拦着吧。”
“你……”童海城真不知道说王桂花啥比较好,以前王桂花至少不怎么说话,现在去一趟大城市,居然还学会伶牙俐齿了。“先进去吧。”
童海城把身子一侧,虽然面上的表情还是不太好,可总归是让人进去了。
在客厅坐下,童海城坐在那儿,颇有一种三堂会审的气势。
陈全有一种见岳父的感觉,还是偷偷把人家女儿给娶了过后才上门拜访,一种强烈的压迫感扑面而来,让他只能更加小心翼翼地对待。
“童伯伯,你好。”陈全先做了一下自我介绍,“我是妍妍的大学同学,其实我们从大一开始没有多久就在一起了,感情一向稳定,原本是打算大学毕业再结婚的,但最近我家要拆迁,就和妍妍商量先结婚,这样可以把她的户口落在我们家里面,到时候拆迁可以分一些钱。”
对待童海城这种人,说谎或者瞒着,一点儿都没有必要,虽然他不是刑警,但这些年破了多少案了,慧眼如炬得很,跟他耍小心思,没有任何必要。
唯有真诚,才是最好的必杀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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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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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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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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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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