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他学历比较差,而且家里也没有什么背景,所以转业之后,没有安排到特别好的单位,而是安排他到镇上的银行去当银行的安保人员。
工勤编制,有编制的。
他运气不太好,才回来工作不到两年,就遇到了流窜到他们镇上的抢劫犯团伙。
那些抢劫犯希望在这里抢一波大的,再从他们镇上顺着河流逃跑,跑到金三角那边去,出了国,那就“天高任鸟飞”,谁都管不着了。
可是到了他们镇上,发现,这个证简直是一清二白,每个人看着都不是很有钱的样子,唯一拿得出手的供销社大楼,在外面看上去,就像是普通的二楼民房。
这么一个地方,哪里有钱。那些抢劫犯想了想,决定要干就干个最大的,反正他们已经是亡命之徒了,身上背着的案子那么多,也不差这一件。所以他们打算抢劫银行。
现在的银行,并不是每天都会有押运车将钱运过来,而是会储存一部分的现金在本银行内,特别是像他们镇上这么远,押运车天天来,路费可能都要比这个银行带来的利润高了。
所以他们的金库里面,一般会存放着十几万的现金,有从县里面的大金库运过来的,也有当地的储户存的钱。李妍的父亲主要负责的就是这个金库的安全,他还有另外一个同事和他轮班,日夜都要守在银行里面,目的就是把这些钱给保护好。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李妍的父亲李大田正和同事交接完班,打算在自己的工位上看会书,他看的是养猪的农业书籍,他家里养了不少的猪,有七八头,平时都是他自己在照看,要是养的好,年底的时候卖了赚的钱,比工资还要高呢。ωωω.χΙυΜЬ.Cǒm
李妍的父亲对养猪的事情非常上心,想着把猪养的好一点,这样子家里的负担会轻松一些。
因为他回来没有多久,就得用转业补贴加上之前的一些积蓄给家里盖了新房子,盖完房子之后,虽然没有欠外债,但是两个口袋空空的。
他吃苦没关系,老婆孩子总不能跟着他一起吃苦吧。
而在银行工作,工资并不是特别的高,老婆也只不过是村里的代课老师,收入都是固定的,没有做一些副业的话,单靠他们的收入和田地里的收成,虽然可以把日子过下去,但不能过得特别好。
李妍那个时候还小,但是按照李大田的想法,随着女儿的长大,她是要接受更好的教育,要穿好看的衣服,要和城里的姑娘一样洋气,这一些都是要钱的。
正在李大田专心致志的看着书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有声响。
他作为一个在战场上实战过的退伍军人,对这些声音非常的敏感,立即就把书放下,拿起了身边的扁担。
没错,现在在李大田身边唯一的武器,就只有扁担。可没有什么盾牌和警棍,更不可能有枪。
实在是他们这里的治安太好,那么多年都没发生过什么事情,大家也不会想配这些东西,一直拿个扁担,当成是武器。
而这些亡命之徒,身上是有枪的李大田和他们正面对上之后,真的是很英勇,很努力在保卫国家财产安全。
可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是要以凡胎肉体来对抗现代枪械,没有什么胜算的。
李大田拼命发出的声音,把公安给引了过来。
可公安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他身上中了好几枪,最致命的一枪是打在了他的胸口上,子弹直接穿越过心脏,李大田学习过一些急救的知识,尽量想为自己赢得一点宝贵生存机会。
如果他是在大城市里面,及时送到大医院去抢救,还是能有这样的机会活下来的,可惜呀,他在医疗技术这么差劲的小镇上,送到医院之后,医生看了说他们没办法,又送到县医院去,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李大田因公殉职。
李大田死的时候,李妍的年纪还非常的小,但是她依稀记得,很多大领导都来家里慰问他们,村里也拿出一部分的钱作为抚恤金给到他们家。
那些钱都在王桂花的手上,李妍其实并不了解具体数字有多少。
这些年,物价又上涨的飞快,不过银行存定期的利息倒是挺高的,经常能到百分之八百分之九甚至百分之十。
这么多年家里省吃俭用,李妍大概算过,就算没有父亲的抚恤金,至少承担她一至两年的学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是到了第二学年,就得挨家挨户去借钱让她上学了。
明显是有问题,李妍把怀疑对象锁定在了王来财身上。
还有钟美丽!
不不不,她那个已经去世的姥姥嫌疑才是最大的。
李妍的姥姥在她十二岁那年去世,她去世之前,王桂花几乎每周都要回娘家一趟。
不管家里吃的再差,回娘家的时候,王桂花手上都要带点东西才会上门,最差的礼物便是自己家鸡生的土鸡蛋了。
如果说好一些的礼物,有镇上买的糕点,有自己做的衣服,还要一些杂七杂八的,好多东西,李妍很想要,可王桂花不给她,都是留给她的娘家人的。
东西没少拿,那钱呢?
李妍觉得自己的想法并没有错,如果按照这个思路,那么她一直以来的愧疚感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以前的她,只看到了母亲为自己牺牲了那么多,那么的痛苦,那么的辛苦,那么的劳累,却没有看到,造成王桂花和自己窘迫的原因,就出在王桂花身上。
她没有任何底线地为娘家输血,成为彻头彻尾的扶弟魔,对自己抠门,对自己的小孩抠门,就为了在娘家这里得到一句赞赏,何苦呢?
何必呢?
上辈子,她生病的时候,可没见她的兄弟和弟媳妇还有一直疼爱的侄子侄女来关心照顾她,为她的病出钱出力,所有的一切事项,都是李妍去搞定的。
因为她爱她妈妈,她不希望妈妈离开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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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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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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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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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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