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听完以后,眉头上挑,被陈全娇惯出来的暴脾气差点就上来,可想到眼前这个人是她妈,硬生生的又忍了下来,“这是我家,我当然要回来了。”
“你的床褥呢?”王桂花起身,来到李妍的身边,东瞧西瞧,就只有一个不大的书包背在李妍的身上。
“寄了快递回来。”李妍回答道。“今天晚上,我先去霞姐家里,和她挤一挤。”
按照陈全寄出的时间,包裹应该明天能到这儿。不过也不一定,因为快递到了村这一级,有很多不确定性。
“你咋回事!”王桂花的声音突然尖锐起来,“被子不带回来,用寄的,你以为咱们家的钱是多的没处花,可以这样抛费吗!”
王桂花的食指马上就要戳到李妍的额头上,李妍躲开了,她再也不会傻乎乎这样站着挨打挨骂,“我花我自己的钱寄东西,你不用替我心疼。”
说完之后,去房间里面把书包放下,然后去厨房找了个碗出来,她得先喝点水,口渴死了。
李妍其实有给王桂花写信说今天会到家,到家大概的时间也告诉王桂花了,但是她到家的时候,连灶头都是冷的。
王桂花并没有要给她准备晚饭的意思。
幸亏今天要出发之前,陈全给李妍准备了不少吃的,她在路上的时候没有一次性吃完,陆陆续续吃了一些填饱肚子。不然像现在这个样子,回到家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又赶了一天路,又饿又累的,说不出的委屈。
王桂花没有给李妍煮东西,那她就自己煮。李妍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煮饭,王桂花以前在村里的小学当老师的时候,经常是上完课之后还要去家里的地忙活。没有时间给李妍煮饭。
小小的李妍就要踮着脚尖在厨房里面忙活,好几次差点把自己给烫伤了,好在她还算福大命大,最后都没有出事。
家里哪里有放粮食,李妍很清楚,一下就找到了,柴火什么的,平时舍不得用,现在李妍可不管。
这些东西花钱都能买到,她现在手头上有钱,为什么要抠抠搜搜的为难自己。
不过那个包裹还没有寄到,家里也就只有红薯和大米,只能煮个红薯粥来吃。
明天看要不要起个大早,去镇上逛一逛,买点肉什么的,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
顺便,也改善一下王桂花的生活。
看她像苦行僧一样的活着,李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有一种无能为力,叫做你妈非要过苦日子。
李妍在厨房忙东忙西,王桂花倒是没有拦着,好几次走到门口想和李妍说别浪费东西,可她又忍住了脚步退了回来。
王桂花很敏感地察觉到,女儿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具体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上,但就是不一样。
结合她之前寄回来的钱,王桂花其实有一种孩子长大后翅膀硬了的挫败感,她只能冰冷着一张脸保持自己的威严,保持着自己在这个家的绝对领导地位。琇書蛧
但其实,她是不是强弓之弩,她心里清楚的很。
因为这种老式的灶台要生火很麻烦,李妍来来回回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吃上热腾腾的饭。
在大光市的时候,吃再好的东西也没多大感觉,回到家里面,能够吃到一口热饭,李妍感动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她也不想把碗端到堂屋里面去吃,看着王桂花的脸色吃饭,实在是太影响食欲。
厨房有个烧火时候坐着的树墩子,她直接捧着碗坐在那个树墩子上面,开始喝粥。
他们家的米永远都是陈米,他们家的红薯,永远都是有虫眼的红薯。
除了第一口李妍觉得好吃之外,剩下的就是勉强自己吃下去。果然人是娇惯不得的,由奢入俭难呀!
她现在嘴都被养刁了,吃这些红薯粥,简直是在为难她。
但不吃又不行,不吃的话待会儿半夜肚子在那边叫,更加难受。就当做是忆苦思甜了。
不想吃的东西只能吃快点,把痛苦的时间缩短。李妍很快把她煮的那一锅粥给吃了,然后拿到外面去洗干净。
洗完之后,她对屋里的王桂花说,“我去霞姐那里了,明天再回来。”
“你——”
不等王桂花说话,她扭头就走。
这样做,心里还挺痛快的。李妍走在路上,一边踢着脚下的石头,可又忍不住担心,王桂花会不会被她气的在被窝里偷哭。
她很小的时候,王桂花和她爸吵架后,王桂花就会躲在被窝里偷哭。李妍后来有个习惯,总喜欢去摸一摸王桂花的枕头,要是湿了,说明她妈那天晚上肯定又哭了,那她就要再乖巧一些,不要去惹她生气,增加她的烦恼。
李妍晚上要去霞姐那里睡觉。她说的霞姐,是她大伯的女儿,李霞。
李霞比李妍大十岁,一直对李妍很好的。她读书读到了中专,毕业之后去铁路上当乘务员,是村里为数不多吃公家饭的。
李妍一直有和李霞保持通信,回家之前还跟霞姐通了电话,知道她有回老家来,也说了自己可能床褥之类的东西不会及时到。霞姐马上表示让她过来一起住,住得下。
李霞家里明显要比李妍家宽大敞亮不少,一方面是因为李霞的父亲原先是镇上供销社的,当年供销社可是好单位,所以家底比一般人厚实一些,虽然后面离开了供销社,但前期的确是通过一些方式赚到钱了。另外一方面,就是他养了两个好女儿,大女儿李霞是铁路上的乘务员,有工资拿,还能自己夹带一些私货买卖,赚了钱自己留一部分,剩下的寄回来家里,二女儿李红嫁到了县里面一个开金店的人家,她丈夫是个跛子,生怕这个如花似玉的媳妇跑了,对她拿钱补贴家里的事儿一直睁只眼闭只眼的。
有了这两样加持,他们家是村里第一户人家盖起了双层楼房了。
在村里人看来,那是有大本事的人,才能住的上这样的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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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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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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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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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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