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黑化女配手撕炮灰剧本>第111章 真千金她顶替了亲哥哥1
  屋外下着大雨。

  “我要吃!给我啊!!”

  时夏手中的馍馍被一把抢走。

  “贱胚子,等到了渝州,再讨不来粥,我就让母亲把你卖进窑子。”

  “刚儿,别气,别生你姐姐的气。如今到处都是流民,上哪讨粥去?”

  时夏看着母亲也盯着她手中剩下的小半块馍,伸手递给她:

  “母亲,饿了吗?”

  时婆婆眼中闪过贪婪,犹豫片刻后抓起来喂进嘴里。

  “夏儿,娘对不起你啊!”m.xiumb.com

  老婆婆边吃边哭。

  时夏通身的气度即便养在乡村,也和泥腿子不同。

  看起来文静又沉稳。

  屋外大雨倾盆,此处离官道很近,是通往京城的必经之路。

  时婆婆盯着屋外的大雨,指着前方:

  “再往北走,便是京城,寸土寸金啊。”

  我的孩子也在京城享福。

  十六年前,她干了亏心事,带着不属于自己的孩子逃离京城。

  如今,她老了,也累了,就指望着临死前能再见见那个孩子。

  时夏声音掺杂着雨汽,寒入人心:

  “母亲思念亲生女儿了吗?”

  时老婆子脸上先是闪过一丝怀念,随后又瞪大双眼,面色惊恐指着时夏:

  “你...你怎么知道?”

  时夏没有回答,反而摸着老人白色的鬓角:“别怕,你先去,我很快送她下去见你。”

  细腻的语气如同毒蛇钻进老太婆心里,吓得她连连后退。

  老太婆捂着肚子,如切肠断骨的疼痛搅的她说不出话来,只能吞吞吐吐:

  “毒...有毒。”

  不到片刻便断了气。

  剩余的馍馍掉落在地,老鼠吃了后吱呀两声后倒地不起。

  至于身边的儿子,早就面色乌青躺在草堆,尸体凉透。

  乱世,死人最不值钱。

  雨停后,时夏一把火烧了茅草屋,寻了身男子衣服,化作时远夏出发前往京城。

  用了假的路引,时夏顺利混入京城。

  刚踏入城内,满街叫卖声复苏了春季,属于人的热闹气息再次扑面而来。

  【你接下来去哪里?】

  时夏望着人来人往的热闹街区:[直接去长宁侯府。]

  “滚滚滚!都滚远点,不许在城中乞讨。”

  “最近涌入许多流民,太臭了。”

  “城中得加强巡视啊。”

  时夏衣着朴素气自华,旁边当差的人刚举起的鞭子看到她脸的那一刻又放下了。

  “考生站远点!”

  时夏主动往旁边挪了几步。

  恰巧此时一群少年郎骑马经过,扬鞭纵马,意气风发。

  “哈哈哈周世子今日又得了第一,下次我定压他,把我今日输的赌注都赚回来!”

  “今日我的‘烈风’表现不佳,下次肯定能赢!”

  “人生在世,岂不快哉!”

  刚才还得意洋洋的捕快,如今却跪在地上吓的抬不起头。

  时夏顺着马蹄印记,一步步走到长宁侯府。

  守卫立马拦下他,时夏二话不说,直接递上一块玉佩。

  “劳烦小哥传话,就说十六年前,旧事无人知。若主人家执意不见,在下定当离去。”

  守卫半信半疑离开,传话给管家,管家又拿到玉佩找到侯爷和夫人。

  “这不是韵书,齐书出生时丢失的玉佩吗?”

  “一个外人如何捡到?”

  两人合计后,让管家把人带进来。

  管家正招呼人进去时,恰好侯府世子回来。

  “管家,这位是?”

  “世子,这位是拿着故人之物拜访侯爷和夫人的。”

  周齐书一听,脸色顿时不屑:“又是一群打秋风的烂亲戚。”

  时夏面色不变,依旧笑意吟吟,内心却在思考怎么弄死这个小东西。

  “你们去吧,我今日给妹妹带了礼物,韵书定然欢喜。”

  周齐书趾高气扬离开,时夏也去大厅会见原主父母。

  “渝州人士时远夏拜见侯爷,拜见夫人。”

  时夏弯腰作揖。

  “这位兄台,请问你是如何拿到我儿的贴身玉佩?”

  时夏不紧不慢解释:“家母原是府中小姐少爷的接生婆,夫人曾因府中财物失窃责罚于她。”

  “故而...她真偷了我儿的玉佩?”夫人狐疑接了一句。

  “故而...她偷了您儿子,狸猫换太子,留下她自己的儿子在府中享福。”

  时夏不紧不慢笑着解释。

  哐当——!

  茶杯应声碎裂。

  侯爷与夫人皆大惊,“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儿子好好的怎么会被换掉?”

  “听闻如今的世子一出生便漂亮的不像话,不如另一个孩子,皱皱巴巴。长开的脸蛋儿漂亮极了。”

  时夏慢慢引导二人开始怀疑当年的一切。

  侯爷夫人完全没想到,当年最值得吹嘘的一点,如今成为击中他们的利器。

  时夏继续说:“据说当年乳母曾言,孩子左耳后有一颗痣,如今却长没了?”

  夫人赶紧来到时夏身边,仔细一看,左耳后真有一颗痣!

  但侯爷夫人仍不愿意相信:“口说无凭...我...我该如何相信。”

  说到最后,夫人语气愈发崩溃。

  时夏等二人心理防线彻底溃散后,开始致命一击:

  “二位若不信,不如滴血认亲?”

  侯爷夫人立即让下人准备清水,并喊世子过来。

  周齐书笑容满脸来到书房,却发现时夏也在。

  不过他径直忽略时夏,向父母问安。

  “爹,娘,孩儿今日赛马赢了其他几位公子,得了第一。”

  换做往常,父母已经开始一顿夸。

  但今天,他们看他的眼神充满戒备。

  “爹,出了什么事,怎么你们眼神怪怪的?”

  等爹娘解释完一切后,周齐书已经开始站不稳,脚步软着后退。

  “不!不可能!我是爹娘的孩子,怎会卑贱产婆之子!一定是你别有居心蛊惑我父母!”

  周齐书说着,一把抽下书房的挂剑,刺向时夏。

  千钧一发之际,侯爷出手阻拦。

  “齐书!一切皆未有定数,待滴血认亲后,再做打算。”

  远处的夫人看到这一幕,内心凉透,看齐书的反应,她似乎已经能确定眼前这个陌生年轻人是她的孩子。

  想到这,她泪如雨下。

  时夏冷眼旁观,等管家端来两碗水后,她主动刺破手指滴了两滴血。

  周齐书也割破手指,滴在另一个碗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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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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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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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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