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东汉末年:我要当皇帝!>第248章 父与子
  新年至,本该是热热闹闹的日子,但家中只剩刘安和刘元两个,刘元又在守孝,连带着菜色也清汤寡水,半分年味也无。

  这几年刘元一直跟着荀彧学习,父子俩许久未见,相顾无言,只得默默干饭。

  作为父亲,刘安主动挑起话题。

  “过了年,你就十四了,当初我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同你阿母定了亲。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阿母定亲吗?”

  董云去世后,刘安发现刘元有意无意的想要亲近他,就像失去庇佑的小兽,怯生生的想要抓住最后一根稻草。m.χIùmЬ.CǒM

  刘元出生在182年7月,按现代的算法,还是一个没满13周岁的孩子。

  他那么大的时候还在天天timi,而刘元已经在荀彧的教导下学习君子六艺,课业繁重又面临丧母之痛,刘安担心对方会受不了。

  要养育好一个孩子,只给予物质支持是不够的,还要给予对方足够的关爱。

  他要和对方谈谈心。

  “是因为阿母生的美吗?听大母说,阿父去参加宴会,一眼就相中了阿母,然后回家就央着她去求娶。”

  刘元在幽州的时候,最疼爱他的就是卢氏,卢氏总爱抱着他给他讲阿父幼时的故事。

  大人给小孩子讲的故事总是像童话一样美好,他们不愿意让小孩子直接接触血淋淋的现实。

  只会说一句:

  “长大以后就好了。”

  但却忽视了童话美梦破碎的那一刻,孩子有多无措很迷茫。

  刘安前世是一个小镇做题家,写烂了笔头才进入大学的殿堂。

  拜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他以为进入大学他就完成任务了,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他会拥有好的工作,会买一个大别墅,会给父母好的生活。

  但后来发现,他的专业压根找不到工作,要继续深造家里条件也不支持。

  最后他找了一个销售的实习,但他不是外向的性格,每个月挣的钱还不如跑外卖。

  可偏偏他又脱不下身上孔乙己的长衫。

  他就那么拧巴的活着,直到死在了去见客户的路上。

  两世为人,刘安也是第一次作为父亲,他不知道怎么样才是一个好的父亲,但他会尽力不让刘元再走一遍自己走过的弯路。

  “不是哦,阿父在去董氏族地之前就已经明确了会迎娶你阿母作为我的妻子,就算你阿母相貌平平也是一样的。”

  “那阿父心悦阿母吗?”

  “一开始没有,后来或许有,但现在应该没有了。”

  “可为什么我觉得阿父和阿母一直都很恩爱呢?

  阿父对阿母很好,会帮阿母暖手,会用阿母的名字命名纸张,阿母也会亲自替阿父缝制里衣,还会为阿父祈福……”

  刘安等刘元把一桩桩一件件事情都说完,才缓缓抚摸对方的后背。

  “阿元,这不仅仅是爱,这里面更多是责任,你阿母是我的妻子,我就有尊重爱护她的责任。

  爱是短暂的,浓烈的,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就像你前年喜欢一匹黑色的马驹,但今年却开始喜欢上古琴。

  喜欢或许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是责任就是即使你已经不喜欢一样东西,但依旧要好好对待他。”

  “这就是阿父当初让我把黑云好好养在后院的原因吗?”

  “对,阿元真聪明。

  你可以喜欢马,可以喜欢这世间所有的东西,但你不能仅仅是喜欢,你要知道你得到他需要付出什么,得到之后又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代价不能承受,那你无法得到你的喜好,即使得到了也会很快失去。

  而如果责任无法承受,那你就算得到了你的喜好,你之后也会因你的喜好而感到痛苦,甚至失去。”

  “就像如果我无法保证很好供养黑云,那黑云就会成为我的负担。”

  “没错。”

  刘元似乎懂了,但又好像没有,他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一个人身上有责任。

  而每个人,要承担起自己身上的责任。

  “那阿父对糜夫人她们有喜爱之情吗?”

  刘元犹犹豫豫,他其实想问的是袁夫人,那个害死他母亲的女人。

  “没有,阿父对后宅里其他的妾室都没有喜爱之情。

  因为一旦阿父有了喜爱,就会偏心,若是对方又恰巧生了一子,阿父爱屋及乌,不免会对那孩子生出怜爱之意。

  如此我可能就会付出失去阿元的代价,这个代价是我不愿意付出的,所以我会努力去克制。”

  “那阿父为什么要纳他们为妾室呢?”

  “因为需要,袁夫人的族兄是袁公路,当时阿父需要和袁公路维持关系。

  糜夫人的兄长是徐州的别驾,又是巨富的商贾之族,阿父需要他们。

  同样的,他们也需要阿父。”

  “所以,阿父最爱的还是阿母吗?”

  刘安摇了摇头,见刘元似乎有些失望,将人一把抱起。

  “不,我最爱的人是阿元你啊。

  就算以后我因为需要有了新的妻子,新的孩子,阿元也会是我最爱的孩子。

  所以如果阿元有什么疑惑,都可以和阿父说。”

  刘元也是个半大小子,重量不轻,震得刘安手臂发麻,但刘安还是坚持将人抱起来,将刘元的头放到自己的肩膀上。

  “我是你的阿父,也是你的依靠,如果你想哭的话,就哭吧。”

  阿父的衣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刘元熏得眼眶发涨,明明阿父的肩膀并不宽阔,但他却觉得格外可靠。

  刘元把头埋到刘安肩膀里,问道:

  “阿父,你幼时真的被稚鸡追过,然后哭了吗?”

  ?

  刘安一头雾水,咬牙说道:

  “谁同你说的?”

  “大母,大母还说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经常抱着她撒娇。

  还说你幼时身体不好,为了骗过来勾魂的鬼差,她就给你穿上女娘的衣衫,还给你取了一个女娘的小字……”

  不是,这都是他吗?

  拒绝三连。

  还有这是能和小孩说的吗?

  刘安板着脸,将刘元放下来,说道:

  “阿元,你该减重了。

  阿父还有要事,就先走了。”

  看着阿父落荒而逃的样子,刘元嘴一撇。

  “还说有什么有疑问都可以问,骗人!”

  但是嘴角却慢慢扬起。

  “所以大母说的,肯定都是真的咯!”

  比如阿父曾经也挑食然后被大父爆打一蹲。

  比如阿父曾经也不穿外衣就去蹴鞠被大母狠狠训斥一顿。

  比如阿父也曾经爬到树上下不来急得嗷嗷大哭。

  ……

  这些,一定都是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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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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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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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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