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留下是定然没了活路,依我看我等不如先回凉州,或是找个山头改名易姓做个贼头,总好比在这里等死好。”
李利当惯了大将军,哪里舍得回凉州做个不入流的蟊贼,只可惜形势逼人,如今便是他们想做贼头也做不成了。
李利提醒道:
“如今凉州韩马二人独大,我等素有旧隙,此时过去,怕是......”没什么好果子吃。
当初李傕派兵追杀韩遂马腾可是下了狠手,若非樊稠,只怕这两人已经身陨。
如今他们落魄了,对方不落井下石便是好了,怎么可能接纳他们。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干脆你我洗干净脖子在这城中等死算了。”
李傕长叹一口气,看着李利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若不是李梅手底下没个分寸,他也不至于狼狈至此。
“咳咳,不知文和先生可有妙策?”
妙策妙策,一出事就问他,他是神吗?
贾诩低着头,无声的翻了一个白眼。
他深知,从刘协死去的那一刻起,李傕的死局就已经注定。
他之前之所以用李文君吊着李傕,是为了稳住李文君不要乱说话。
不过现在也要稳住李傕,免得他狗急跳墙。
见贾诩许久没回答,李傕心急难耐催促道:
“文和先生?”
“将军,以诩之计,如今唯有投靠胡人,方有你我的一线生机。”
刘协死后,大汉虽大,却再也无李傕容身之地,唯有离开大汉,方能破除死局,重获一线生机。
“届时将军可将天子之死作为晋身之阶。”
李傕闻言眼睛一亮:
“先生大才!我同那些羌人匈奴不知道打过多少交道,深知他们恨我大汉入骨。
若知我杀了大汉天子,不仅之前恩怨一笔勾销,想来还要与我称兄道弟。
如此一来,性命无忧矣!”
李傕美滋滋的想,估计还能当个头领,过上好酒好肉美人伏膝的好日子。
“既如此,那下午我便召集心腹商议此事。”
很多事情最底下的士卒可以不知情,但是中层将领和小头目必须知道,不然到时候发生骚乱就没有人去调节。
贾诩叹了一口气:
“将军打算带多少人?”
李傕没明白对方的意思,满头雾水地说道:
“自然是全部。”
他手底下这些兵可都是他东山再起的资本,自然要一个不少的带走,不然到了胡人那边,他岂不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蠢材!贾诩很无语:
“将军难道就不怕有人不欲离开,届时消息泄露致使事败吗?”
“如今我等已经成了众矢之的,背上了弑君的名声,除了跟着我去胡人那里,他们还能去哪里呢?”
是你李傕一个人背上了弑君的名声。
其他人若是聚集起来合力将你诛杀交出去,便会摇身一变成为正儿八经的官兵。
而这样的可能性,绝对比这些人安分跟着李傕去塞外要大得多。
要知道这些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跟着李傕不过是因为无处可去,唯有李傕能够包容他们的恶行。
去凉州还好说,虽然条件艰苦,但好歹也算回家了。
但是若是去塞外,不仅到时候要比那些曾经看不起的胡人第一等。
而且塞外条件艰苦,物资匮乏,这些肆意惯了的兵大爷能陪着你李傕去受苦才怪。
最好的方法,就是李傕自己带着一众心腹族人独自去投胡。
罢了,良言难劝该死的人。
“将军所言极是。”
......
黄白城一处暗巷,一队本该在城内巡逻的士卒聚集于此,一黑脸男子惊呼:
“什么?天子死了,将军要带我们去塞外?”
头领是个膀大腰圆的壮士,闻言虎躯一瞪,瞥了那黑脸男子一眼:
“你给我小声点,莫不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
“是,是。”黑脸男子唯唯诺诺的应了,但是垮着脸,一脸不乐意:
“非要去塞外么?那胡人可是好相与的?
再说了胡人那边天又冷,吃食咱也吃不惯,连个妇人都找不到,听说脸黑腰粗,个个比咱们还壮......”
那队率也没个好脸色,除此黑脸男子说的之外,塞外物资匮乏,有钱都没地方花,那他这几年抢来的财物岂不是都成了废石?
“陛下驾崩了,这大汉哪里还有你我的容身之处?”
“又不是你我刺杀的陛下?凭甚陪他去塞外受苦,咱们干脆逃了吧?
我有兄长在郭多手底下当差,听闻如今郭多在长安城内好不自在,不若我等趁夜色潜逃出城,前去投靠郭多算了。”
又一名长脸男子说道。
黑脸男子嘿嘿大笑,搂住长脸男子,大笑:
“没想到啊,你竟还有这层关系!
我有个同乡是神目,夜间也能视物,若有他带着,定能避开那些晚上巡逻的叛军。wWW.ΧìǔΜЬ.CǒΜ
队率,你不是有个同乡负责看守城门么,让他行个通融,放我等出城吧。”
“这事估计不好办,不过诸位若是都想走,那咱就把嘴巴闭严实了。
回去把紧要的财物收拾好,其他的财物都交给我,我交给我那同乡,此事或许能成!”
那队率亦不想去塞外,虎躯一瞪,扫过众人。
“不想走的也把嘴巴闭严实了,不然告了上去,我们一个都逃不了,都得挨罚,好了,现在大家表个态,到底走不走?”
“走!我要走!”黑脸男子第一个响应,其他人见状群起而响应。
午时三刻,几队人马不约而同齐聚黄白城楼,众人对视一笑,纷纷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简单交流了一下信息,确认了都是去投郭汜的后,便相约同行,人多力量大。
只是这人一多,动静也大了,尤其夜间不能视物,就算有几个“神目”带路,也难免出现互相踩踏的现象,最后你踩我我踩你导致众人摔作一团。
此起彼伏的惊呼声,呵斥声很快吸引了打着火把巡逻的士卒。
“谁?谁在哪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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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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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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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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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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