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东汉末年:我要当皇帝!>第180章 袁谭
  王朗神思之际,下仆来报。

  “主君,缪公请见。”

  下仆口中的缪公乃是兰陵缪斐,字文雅,出身大家,世代修习儒学,才华横溢,多次受朝廷征召,却屡屡推辞。

  如今虽无官身,却颇有美名,时人称其为“素车白马缪文雅”,乃是如今徐州世家名流一贯吹捧交好的名士。

  本来王朗与缪斐不过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之前曹操入侵徐州之时,两人因为共同的立场来往密切,一来二去,发现彼此在书画上的喜好颇为契合,倒也成了好友。

  只是缪斐闲暇之时多喜欢在家中钻研经典,少有上门拜访之时,今日怎么想起来拜访他了?

  出什么事了吗?

  王朗忙唤下仆将缪斐请到书房待客。

  缪斐身着青色蝉衣,外披白色狐裘,脚踩丝履,头戴儒冠,衣袂飘飘,步履翩翩,端的是高洁素雅,无双君子。

  “原来是文雅,当真是稀客呀!”

  王朗嘴角微扬,眼角眉梢俱是笑意。

  “景兴莫要打趣我,此前不过是怕你诸事缠身不好上门叨扰,若是你不嫌,我日后常来便是。”

  “若是文雅要来,我必日日扫榻相迎,不知如此可好?”

  “咳咳,……此番我过来是有事与景兴相商,还是先谈正事吧。”wWW.ΧìǔΜЬ.CǒΜ

  缪斐醉心经典,为人处世上未免有些生疏,若是旁人,纵然关系密切,但也少不了和王朗客套一阵子,哪有如此开门见山直入主题的。

  不过此等“狂妄直白”若是套上了名士的皮子,那便是“真名士自风流”、“真性情”了。

  “不知是哪阵风将文雅吹来我处?”

  缪斐微微一笑,指了指北方。

  “自然是北方的远风。”

  远通袁,又在北方,眨眼间王朗便明白缪斐是给那袁本初来做说客的。

  说来也是可惜,若是那二袁兄弟能够和睦相处,那当真是汉室当亡。

  可偏偏二袁兄弟内斗,刘子和虎视眈眈,这局势便变得扑朔迷离。

  但纠其私心,王朗更偏向于袁氏一族。

  不破不立,若还是汉家天下,他郯县王氏如何能够走出徐州,进入中央?

  唯有以袁代刘,天下格局大乱,他们方能乱中得利。

  只是这二袁兄弟,也各有难处......

  单说这袁本初,别的暂且不提,不承认长安朝廷这一点就让王朗十分为难。

  王朗少时师从太尉杨赐,杨赐出生同样四世三公的弘农杨氏,比起袁氏的“积极进取”,杨氏显然就十分“屈身守分”了。

  其族人或是隐居族地,或是在长安朝廷,就是待在袁术身边也不去袁绍那里。

  是袁绍比袁术差吗?

  自然不是。

  还不是因为袁绍不承认长安朝廷,非要做那个不一样花火的反骨仔。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天下诸侯就你一个鹤立鸡群,你不爱打谁挨打?

  袁绍灰溜溜的从冀州逃到兖州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且就算王朗本人不介意,他还得考虑家族、妻族、师族以及一些依附王氏的小家族的意见,其中多数人还是“忠于汉室”的。

  这可能也是对方没有直接来找他的原因。

  只是这缪氏素日里不也是汉室忠臣么?怎么今日倒是来当说客了?

  “北风刚烈,独而不群,实在是叫人难以消受,文雅不觉得么?”

  “如今是冬日,北风自然寒冷刺骨,待得春暖花开,想来便是春风和煦,花气袭人了。”

  (随着时间变化,人是会变的。)

  见王朗没有说话,谬斐接着说道:

  “我倒想起一件事,此前家中一子侄痴恋那糜氏女,欲聘其为妇,可惜婚事不成。

  那人痴心不改,年后又寻媒人上门,谁知那糜氏女已被刘子和纳为妾室。

  说是跟着兄长去了一趟冀州看病,一眼就瞧上了,也不知那刘子和究竟是何等风流人物,竟让这女娘宁肯为妾也不为妻。

  不过纵然是何等英雄,我等世家精心教养出来的女娘也不屑为妾的,景兴觉得,可是这个道理?”

  刘子和已经纳了糜竺的小妹为妾,显然就是接受了糜氏的投诚,那他们这些徐州世家现在跟着投诚,岂不是要居于人后?

  那些地方豪强也就罢了,让一区区商贾位列世家之上,如何了得?

  当初陶谦是天子任命,他们没得选,现在有的选了,他们自然想要更好的选择。

  王朗心知肚明,他能成为徐州世家背后隐形的领头人就是因为那些老顽固谁也不服糜竺这个商贾别驾,这才找上他这个治中。

  他要是表态去刘子和那里,这个领头人还是不是他就两说了。

  “正是,此事也只有那些不识礼数的商贾之女才能做的出来,我们家中教养出来的淑女是万万做不出这等寡义廉耻之事的。”

  缪斐闻言,满意的笑了,说道:

  “袁使君长子袁显思不日将抵达徐州,我虽不通人情,但也知道客人远道而来,我等理应热情款待。

  使君重病卧床不便理事,景兴素来办事妥帖周到,为徐州乡老所敬仰,想来此事交给景兴当是最稳妥不过了。”

  刘玄德来了,袁显思来了,听说袁公路从弟袁承达(袁胤)也要来。

  这徐州的水,看来是越来越浑了……

  不过好在,他们是世家,无论最后鹿死谁手,只要跪的够快,就能保全一部分家产,就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那么最重要的,就是报团取暖了。

  王朗一口答应:

  “文雅谬赞,朗实不敢当,只是有劳诸君信重,此事我必尽力而为。”

  “有景兴在,此事定无忧也!”

  两人对视一笑,气氛轻松而欢快。

  ......

  弯弯曲曲的官道上,一辆马车正在驰行,马车内端坐一少年郎君,紧闭双眼,眉锁浓云,一言不发,气氛沉重而压抑。

  忽而有家仆掀开帘子,向少年郎君送上一卷锦织的布帛,郎君打开布帛窥见其中字样,如梦方醒,轻叹一声,脸上也带了笑容,转身回头,目光似乎透过车厢看向远方。

  喃喃道:

  “阿父,这一次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才是你最出色的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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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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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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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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