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驻扎在平阳城、武城将邺城包围的张杨一行人遥遥对峙。
为了补充兵力并且尽早救援邺城,袁绍手书一封求援曹操,欲借曹操之力助自己夺回邺城。
曹操当然不愿意,先不说他都还没把袁术彻底赶跑,哪有那个时间精力去支援袁绍。
他又不是舍己为人的慈善家。
更何况如今他虽然表面上和袁绍是盟友,但是他心里已经将袁绍视作为未来的敌人。
没有谁比自幼和袁绍交好的他更明白四世三公的影响力,所以曹操打着坐山观虎斗的想法。
因此曹操欲以兖州战事未平为由拒绝袁绍的请求。
曹操以此事询问陈宫。
陈宫是东郡人,当初曹操担任东郡太守的时候,为拉拢东郡豪族,便任命陈宫为自己的主簿。
本是无心之举,但后来陈宫展露出非同常人的才能,更是在刘岱死后说服其他郡守接受曹操为兖州刺史。
这让缺少谋主的曹操欣喜若狂,当即任命其为别驾,作为自己的心腹。
陈宫也不负所望的在曹操对抗袁术的时候把内政处理的井井有条,因此曹操也很信任他。
曹操本以为陈宫会和他看法一致、
但是没想到陈宫却强烈反对,坚持要去救援袁绍。
“明公,我们和袁使君的关系就像是大树的主干和旁支,只有袁使君强盛,我们才能不断借助其声望茁壮自身。
一旦袁使君彻底失利,那明公的处境就危险了呀!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呀?”
这话没毛病,甚至很有道理,但却曹操心里有些不舒服。
陈宫的意思不就是说他是宦官之后,名声比不上士人领袖袁绍,只能在袁绍的羽翼下苟着发育吗?
他承认他现在确实有借助袁绍的地方,但将他曹操比作附在袁绍身上的皮毛是不是有些轻视他了呢?
用唇亡齿寒之类的词不行吗?
你真的有把我视作为主公吗?
曹操对陈宫产生了一些猜疑。
再想到陈宫平日里劝自己要多学习袁绍对世家的优待,不要苛责世家的言语。
曹操眯起眼睛。
公台,你到底是忠于我,还是只将我视作为世家的狗呢?
如果有一天我和世家起了冲突,你会站在谁的一方呢?
陈宫还不知曹操内心的波涛汹涌,接着劝说道:
“如今刘幽州大败袁使君,声望大涨,吾等不可直面其锋芒,何不让袁使君驻守于邺城,为吾等抵挡北面的威胁。
这是一举两得的事呀!
再者如今后将军被我军逼入襄邑,士卒俱无战心,料想短时间内也无再攻之力,这正是我军援助袁使君的好机会!
明公何故迟疑呢?”
虽然曹操心里已经有了淡淡的猜疑,但是陈宫说得的确有道理,那他就不会因为个人情绪而做出有碍大局的事。
曹操露出大笑:
“哈哈,公台误会了,我与本初多年好友,怎会作势不管?
之前只不过是担忧离开之后袁术偷袭,既然并无此忧,那我们便即日撤兵吧。”
次日,曹操率大军回到濮阳,只留下曹仁率三千士卒留守雍丘,来防止袁术的偷袭。
曹操大军走后,袁术压力骤减,虽然心中仍然有些不甘心,但是之前的大败让他无力再发动下一次进攻。
出于安全考虑,袁术带领亲卫回到豫州梁国的宁陵,只留下纪灵率大军驻扎在襄邑。
回到豫州后,刘安大破袁绍的消息传来,袁术一边高兴袁绍那个庶子打不过自己的小弟,一边又生出了隐隐的担忧。
刘安会不会自己强大以后,不认他这个大哥,生出了自立的心思呢?
毕竟连自己这个外姓人都生出了取而代之的想法,难保刘安身为宗室没有逐鹿天下的野望。
一旦刘安真的有了自立的想法,袁术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暂时无法抗衡。
所以如果刘安真的脱离他的掌控,那袁术就只能选择暂时先和袁绍联合对外了。
他虽然鄙夷那个卑贱的庶子,但是袁绍终究还是袁氏子弟,和他血脉相连。
逼到绝境的时候,他还是愿意放下之前的嫌隙的。
不过好在刘安没有让袁术失望,派信使送来了一封书信表示希望能让嫡长子刘元和袁术的嫡女袁瑾联姻。
里面还夹杂着刘元的八字。
对此,袁术很高兴,比刘安表他为兖州牧还高兴。
毕竟现在这些州牧都是虚的,你表一个我表一个,关键还是得看被表的那个人能不能坐稳位置。
但是姻亲的关系可是实实在在的。
尤其是刘安只有刘元一个嫡长子,自小用心培养,也没有碍眼的庶子捣乱,是刘安势力未来名正言顺的接班人。
虽然以刘安的年龄说接班还有点早。
但是刘元对刘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就像当初他大哥袁基在族里的地位一样。
而刘安为刘元求娶袁瑾,毫无疑问就是在向他袁术表忠诚。
而且这种表忠的方式,袁术很受用。
所以袁术亲自回信,说他已经找人算过了,刘元和袁瑾是天赐的姻缘,等刘安带着刘元把聘礼送过来就可以定下来了。
刘元如今十一,袁瑾也才七岁,亲迎还有点早,但是可以先纳征把婚约定下来。
但刘安以路途遥远,而且隔着袁绍、曹操等势力路途上比较危险,先婉拒了。
表明他们可以先把定亲的消息公布,等他把兖州攻下来作为聘礼,再亲自为刘元上门求亲,让袁术在豫州等着他就好。
袁术同意了,反正这场联姻最重要的就是象征意义,象征着他和刘安的联盟密不可分,所以只要宣扬出去,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至于聘礼,袁术就更满意了。
说句实话,被曹操打过一回后,袁术有点发憷,他不是很想再和曹操打了,刘安愿意为他奉上兖州他求之不得。
袁术高兴地抱起自己的小女儿转圈圈。www.xiumb.com
“阿瑾,你真是阿父的小福星!”
袁瑾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知道是阿父在夸赞自己,于是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袁术见了,心中更加喜爱自己这个小女儿。
在短暂的享受了一阵天伦之乐后,袁术开始思考如何扩充自己的势力。
如今北方可以暂时先交给刘安,那他不如就向南发展......
袁术捋了捋胡子。
扬州,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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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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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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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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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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