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也拿烧饼吃了起来。
苏珍珍让苏四哥买的份量很足,个个都吃饱打嗝。
“四哥,信呢?”三哥寄回来的信还没有看,爹娘现在都在家,她拿来一起读看看三哥说了什么。
“小妹,娘我念给你们听吧。”苏四哥也读到初中,念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给珍宝(小姑)乖孙念。”苏老太、苏母、苏二嫂,齐齐的开口。
“你声音不好听。”苏母直白的说出来,她闺女念出来才好听。
苏二嫂是崇拜有知识的年轻人的,她小姑就是,读书能读到高中,能写出好看的字,读书念字也好听,那声音清丽悦耳,总之就是很好听。
四叔念书又急又快,她都没听懂什么意思,就念完了。
被家里的人嫌弃,苏四哥挠了挠头把信递给小妹。
苏珍珍打开信封:“奶奶,爹娘,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四弟,小妹,家里一切都好吧,我在部队一切都好,你们不用担心,我看到信里说四弟要结婚了,我这当哥哥的倍感高兴,在这里祝愿四弟和四弟妹婚姻美满,很抱歉,四弟结婚的时候我不能赶回去,信里的十块份子钱是我队友随的一点心意………………”
剩下的半页纸都是苏三哥在关心苏珍珍的话语。
苏珍珍把信里的钱都拿了出来,足足有四十块钱,有十块钱是队友随的礼钱,三十块是苏三哥的津贴,怪不得信封那么厚。
“老四,你看看你三哥对你这个弟弟多好,我跟你说这十块钱的随的礼,你以后要找机会随回去给你三哥,人家是看在你三哥的面上,消耗的是你三哥的人情,你以后结婚了,要懂得这些。”苏母拿过钱,塞到口袋,严肃的对着四儿子道。
“娘,这些我都记着。”苏四哥他二十好几了当然知道。三哥的队友给他随礼,三哥是要随回去的。
“老二家的你也是,现在我们还没有分家,家里的人情往来都是我替你们去随,每一笔账我都记在本子里了,将来分了家,你们就按着本子人情去随。”父母再不分家,他们总有老的一天,四个儿子不可能永远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会各自的生活,她把所有的人情往来都记在本子上将来儿子、儿媳自己当家随礼也不会让人有刺挑。
“娘,我知道,您现在说这些还早着呢,你们还年轻着呢。”分家,分什么家,这个家就靠着婆婆的娘家,日子才过得有滋有味的,有青砖瓦房住,吃饱穿暖的,家里有自行车,还能隔天隔天吃肉。婆婆又明事理,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要是分了家,婆婆不管,她和孩子他爹天天上工累得跟头牛似的。才吃得半饱,二壮是个男孩,又吃得多,将来娶媳妇啥的,少不得要花一大笔,她和孩子他爹哪有本事。
她才不傻,想着分家,家里少了婆婆,啥都不是,这一点苏二嫂还是很清楚的。Χiυmъ.cοΜ
“哼,你们都懂事一点,不给老娘惹事,我老婆子就能多年轻一点。”四个儿子,她操了半辈子的心,心也是累得很,要是几个儿子、儿媳挑事,惹事,她就分家。
—
“娇娇,买啥了?”陆母出去捡柴火回来看见闺女在房间进来问。
“娘,我就买了几个头绳和发夹,好看不?”陆娇在房间绑着头发戴着新买的发夹和头绳。
“好看,我闺女生得靓,就算不戴也好看,这头绳的款式确实是挺好的。”陆母仔细瞧瞧。
“我不是给你五块钱吗,没买别的东西吗?”她知道闺女想买的小玩意多,她特意给闺女五块钱。
陆娇拿出剩下四块钱,“娘,我吃了一碗碎肉粉和一瓶汽水,还买了一个发夹,这是剩下的钱,我头上那个好看的头绳,是强兴哥给我花钱买的。”
“啥,娘不是给你钱了吗,你用强兴的钱干啥,咱还没嫁过去呢,就花人家的钱。”何况珍丫头还在呢,要是小姑娘心里不得劲,哥哥花钱给她女儿,不花给她这个亲妹妹身上,回去告诉金月,金月有啥想法,她闺女不就被看低了吗。
“娘,后来我想把钱给强哥,强兴哥他不要,我给珍珍她也不要。”陆娇也觉得不好,但是珍珍说这是强兴哥想给她的心意,要是她扭扭捏捏的不收下,强兴哥会不高兴的。
“哎,算了。饿了吗?用不用娘给你整点吃的。”不是闺女主动要的就行,主动要和强兴主动给是两码事。
“不饿。娘我和强兴哥结婚那天我编什么头发好看?”
“就珍丫头教你的那个发型我觉得挺好的,你编那个发型就行。”陆母知道闺女爱美,想美美的嫁过去。
陆娇也觉得那个发型最好看:“好。”
—
刘家屯。
苏大哥搭了村里的那群孩子,那群孩子第二天就成群的过来刘家找石头玩。
大壮也在其中,大壮和谁玩都不会觉得胆怯,开朗活泼的性格,玩了半天就和一群小孩成了好兄弟,在中间还不忘一直帮石头表达想法。
石头慢热,但也明显融入了孩子的群体。
晚上回家,刘母看见孙子说话声音比以前响亮了很多,小脸也会笑了,心里不知道有高兴,高兴红了眶:“小红啊,要是没有你们,石头可能一直像以前哪样,你看看你们才回来两天,石头就变了。”
女婿和外孙为了孙子做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娘,你说啥呢,石头也是国兴的侄子,大壮的表哥,为石头做一点小事情都是应该的。”苏大嫂看见侄子融入了孩子群,也不担心侄子了。
多和村里的孩子们玩,石头的性格会变得越来越开朗。
孩子就得有孩子的样子,在该玩的年纪就得玩。
苏大嫂收拾衣服,回娘家三天的日子,一眨眼就过去了:“娘,明天我和国兴就回去了,家里有什么你叫大哥去叫就行,千万不要怕麻烦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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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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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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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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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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