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逃荒种田,四人穿书喜当娘>第二十六章 答应了,吃得好
  说完李北头也不回的朝着十米远外的一个大石头处走去,到了目的地就坐下,靠在石头上闭上眼睛,不再理会周遭的人和事。

  秦天却乐呵呵的冲着路婉心说。

  “路万兄你们要做什么好吃的,需要我帮忙吗?”

  路婉心看了眼秦天,既然他自己要凑上来找活干,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做饭柴火不够!你去拾些回来。”

  “好嘞!”

  没想到秦天竟还真的撸起袖子朝远处走去。

  既然答应了李北要让他吃的好,那大饼和糙米粥肯定不行了。得想办法改善伙食,这样她们四人也正好补补,不然肚子里那个可长不好。

  打开李北丢过来的包袱,沈涵看里面竟然有排骨,那正好,就用她们包袱里的土豆来一个土豆炖排骨。

  炖上一大陶罐,还好她们之前买得有盐放在包袱里,要不然没有味也好吃不起来。

  沈涵让田亚兰将排骨宰成小块小块的,因为没有专用刀,她们手里又只有大刀,所以就只能看着个小哥拿着个大刀在不停地宰着木板上的排骨。

  林静书和沈涵削土豆,路婉心和秦天就负责烧火。火堆里之前烧的土豆早好了,秦天见路婉心将一个黑炭似的东西扒开就开始吃,还分了几个给沈涵她们。

  这应该就是他们之前说的土豆,可他不敢尝试,看四人都吃得挺香。

  他才好奇的也弄了一个来尝,没想到这一尝起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将路碗心烧的土豆全吃了,气的路碗心想打人。

  秦天又去缠着沈涵要来了些土豆放进火堆里继续烧。

  等香喷喷的排骨炖好了,沈涵拿出一个饼,盛了一大碗土豆排骨汤就给李北端了过去,看似睡着的人,一下就睁开了眼,用他那乌黑发亮的眸子盯着沈涵。

  把沈涵吓了一跳,她本打算偷偷将吃食放下就走的,现在不好立马走了。

  “呵呵,军爷!你醒了!来!我们的吃食做好了,您慢慢享用。”

  李北坐直身子,接过饼和碗,将碗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味道应该不错,便不讲究的开始吃了起来。

  沈涵看他一点没犹豫,心想他还真放心,就不怕她们在菜里下药吗?瘪瘪嘴,等他吃完了,才又问道。

  “军爷需要再来点吗?”

  李北见眼前这人候在那,就像那些拍马屁的人一样,顿觉有些好笑。

  摆了摆手,示意沈涵可以退下了。

  沈涵这才端着个空碗又憋着嘴回到其余四人那里。

  秦天可没这么好待遇,等沈涵四人吃完了,路婉心才给了他一碗汤喝。

  “饼就不给你了,吃了我那么多烧土豆,可饿不到你!”

  秦天也不生气,抱着最后一碗汤也喝得津津有味,来这北定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是这段时间吃得最满足的一顿,没想到这丑疙瘩还挺好吃。

  等大家都用完膳休息一会儿后,他们就开始继续赶路。

  四人背上自己那稍微轻了些的包袱,李北丢给沈涵的那个就给了秦天拿着。

  林静书也随时观察着其他三人的身体状况,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肚里揣着的那个可不能掉以轻心。

  莫掌柜和几个村长带领着一些青壮劳力分布在这个队伍的各个地方。

  这一天都走得还挺顺利,路上没有遇到什么活人,倒是有不少饿死病死的人躺在路边,还好沈涵她们在人群中走着,但一想到那些躺在那的死人,又忍不住一阵翻涌。

  离开云峰山走了一天的路程,天快黑了他们才走到另一处山脚。

  因为沈涵之前找电脑要了张地图,所以她知道这里是大峪山,这座山郁郁葱葱的,植物都长得挺茂盛的,看来越往北定走,各种生存环境就越好,这也是蛮子想要占领北定的原因。

  大家都在山脚找好晚上要睡的地儿,没办法,这逃荒在外的,哪有屋子住,大家都找了些干草铺在地上,有些讲究些的人就再铺上一层家里带出来的破麻布。

  沈涵她们没有破布,只有之前买来包东西剩的那块布,也就将就了。

  晌午过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她们先拿出装水的竹筒喝了口水,然后考虑今晚吃什么。

  猪肉沈涵她们用盐抹过了,应该可以留得久些,还剩下猪蹄和一些猪骨头,趁着晚上停顿时间久一些,她们打算一起炖了。xǐυmь.℃òm

  还好她们买的陶罐够大,可以炖上一大锅,于是田亚兰又接下了砍猪蹄的活。

  奈何这野猪肉可比现代的饲养猪的肉紧实多了,这宰起来太费劲,田亚兰现在这身体弱得她自己都无语。

  砍了半天竟没砍断一根猪蹄,一旁的李北和秦天实在看不下去了,一同走了过来,李北盯了秦天一眼。

  秦天赶忙从田亚兰手中夺过大刀,恭敬的递给李北。

  “那个,还是四爷你来吧!我就不献丑了。”

  李北看了眼大刀,又看了眼秦天,这小子那功夫除了能逃命还是一点长劲都没有。

  摇了摇头,拿过大刀,手起刀落的嗙嗙磅好几下,两根猪蹄就被宰成了小块小块的,不过沈涵她们垫在下面的木板也一并裂成了好几块。

  这操作看呆了在场所有人,秦和赶紧上前将宰好的猪蹄递到路碗心面前,献宝似的说道。

  “看!还是我们四爷厉害吧,这东西稍用点内力就跟切豆腐似的!”

  路婉心回神接过猪蹄,忍不住戳了戳秦天的手臂。

  “看你这弱的,一看就没内力吧!”

  秦天没想到路婉心会扯自己身上,摸了摸鼻子,有点心虚,每次四爷和廷风叫他练他总是躲懒,就只把轻功练得炉火纯青,其他功夫一概不行。

  反正遇到危险自己能逃命就行,只要不拖他们后腿,好在他总比于文淇那书呆子强,弱不禁风的样子,整日病歪歪的,一叫他练武不到半个时辰,就得晕倒。

  想到这他又找回了自信。

  “没内力怎么了!我一样不在行总有在行的,你别瞧不起人。”

  路婉心也懒得搭理他,叫上沈涵两人将猪蹄和骨头放进陶罐,就去了溪边,猪蹄和骨头清洗一下又装满一罐水抬了回来。

  看着两人费劲的抬着那陶罐,秦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似的,上前一把从两人手中将陶罐抱了起来。

  “我虽没内力,但总比你们俩强吧!哼!”

  秦天傲娇的抱着陶罐转身就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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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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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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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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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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