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疯了!七零小厨娘吃香喝辣躺赢了>第117章 王晓秋会写诗,她要迎接新生活
  王晓秋一脸的不可置信,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再指了指那被保护的很新的课本,“这个真借给我吗?”

  “不然呢?”

  沈小棠觉得,王晓秋的可爱不是在于好糊弄,而是身上有一种属于孩子的天真,“你要是不用就算了。”

  “我要我要要要!”

  王晓秋如饿狼扑食,赶紧抓住课本,捧在手里,她看着这课本,“哇”了声,“这课本好新啊,我从来都没用过这么新的课本。”

  见她这欣喜万分的模样,沈小棠挑了挑眉,“你以前没有过课本?”

  王晓秋听到这话,一边看着课本一边道,“我家里,就我爹一个人有工作,还是个苦差事,我娘一年没有一天不是在喝药的。”

  她把课本重新合上,眼神里第一次出现了惆怅,“我爹呢,就说家里他一个人养家不行,就让我来考招工了呗,当时给那个孙平送了点钱,就把我安排进来了。”

  她还得感谢孙平呢。

  不然她哪能找到这工作。

  “我几个弟弟倒是上学,不过也不是读书的料子,大弟上学认得字还没我多,我爹就让他滚回家了,剩下两个弟弟,也没兴头学啥,就陪着我娘。”

  那几个弟弟课本都是别处借来的,都旧得不行。

  扫盲班去了几天也是闹着玩。

  小学他们没心思去,要学费,一学期两块钱,一年四块钱,三个弟弟一年就得十二块,还不说买文具什么的。

  她爹觉得太贵了,没什么必要,只是让几个娃稍微识点字就行了,有这钱,还不如拿来买粮买药。

  沈小棠侧着身子看她,“那你又是怎么想起来要学习的?”

  王晓秋更不好意思了,她看了看沈小棠的脸,确定她刚才的问话里,没有丝毫的鄙夷和嘲讽,这才道,“我羡慕孟干事。”

  她低着脑袋,拧着自己的手指,“孟干事只比我小一岁,每天穿得漂漂亮亮,还总有新头绳戴,身上总香香的,写的一手漂亮粉笔字,每期黑板报办出来,大家都夸她。”

  她笑容里的不好意思,是在她身上很少出现的东西,“我就觉得她有文化,又厉害,我也想多学几个字,不要每次去看黑板报,都看不懂上面画的啥。”

  自从逃婚出来以后,她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因为她想不明白。

  “我就不知道,我这人到底是差在哪了,咋就只能配给一个死人?我比起人家缺胳膊少腿了?我想不明白。”

  王晓秋低着头,盯着自己的手指出神,“我羡慕孟干事,也羡慕你,你们都能知道自己要啥,而且啥都能干好,还长得漂亮,没人笑话你们,但我不一样。”琇書網

  她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好像我活着就不对,生下来就该被人踩,我想了好久,我终于想明白一点,我看你空了就看书,就写写画画的,我以前觉得你那是没事干,太闲闹的,现在又有点佩服你。”

  她抬起头,一双小肿眼透着一条缝,“你不休息都要看书,虽然已经是高中生了,但还是在学习,我咋好意思玩呢。”

  “我啥也不会,连狂妄两个字都不认识,我还天天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我想想都丢人。”

  她揉了揉眼睛,她自己都得承认,那一次的变故,确实给她带来很大的影响。

  她不会再将希望寄托给未来的婚姻。

  她甚至想过以后都不结婚了,只要是把这个家撑起来,也许一切都会好的。

  反正弟弟们以后结婚都会生孩子,到时候给她养老也行,不给她养老,她自己攒钱,病了死了,自己解决。

  王晓秋以前是有点蠢,她每次回想都后悔的很。

  见沈小棠沉默着,她嘟囔道,“我这些日子都在学习,还跟着报纸学着写诗,我把诗给我爹我娘看,他们说,我写的狗屁不通。”

  她当然知道,自己写得不是那么好。

  因为她本来就没文化,没文化,就像是她身上的一块疤,永远都留在她身上,永远都不会消失。

  沈小棠挑了挑眉,有些意外,“拿给我看看?”

  王晓秋扭捏了一下,“那不好吧……”

  她又咬牙,“没什么不好的!诗不就是叫人看的吗!我拿给你看!”

  然后在挎包里掏啊掏,掏出了一个小本子。

  说是小本子,也不贴切,就是用报纸裁成的小方块,在空白的地方,用铅笔写了一些字。

  字体不是很好看,倒是很工整的,有些地方还做了记号,跟着报纸上面的字在描。

  沈小棠看到了王晓秋写的诗。

  王晓秋的字歪歪斜斜,很像是一般人用左手写出来的。

  《红烧肉》

  锅里炖着红烧肉

  盆里装着红烧肉

  嘴里咬着红烧肉

  啊,我一睁开眼

  哪里有红烧肉

  只有我小弟刚尿的床单

  等着我去洗咧

  沈小棠“哇”了声,王晓秋挠了挠头,“咋样啊?四婶说她不懂诗,不知道我写的咋样,但是这些字我都认识哦!我觉得写诗会让我变得快乐!”

  虽然她也知道,这些东西可能都不能称之为诗。

  沈小棠赞赏道,“很不错啊,你才认识几个字,就能写诗了,要是等以后认识的字多了,不是会写更多的诗?”

  她顿了顿,“很多高中生,都不一定会写诗,你还挺厉害的。”

  一下受了鼓励,王晓秋满脸都透着兴奋,“真哒?我有那么好?”

  “唔。”

  沈小棠收起了她的诗作,“现在可能还不算最好,等你不断写不断进步,以后可能就会很好很好了。”

  王晓秋笑得更开心,“行,我知道了,我以后没事会多写的。”

  沈小棠有些感慨。

  谁能想到,粗枝大叶神经大条的王晓秋,有一天竟然能够主动学习写诗呢?

  “我要回家做饭了。”

  王晓秋站起来,朝着沈小棠笑,“以后我写了再给你看。”

  想到沈小棠以后可能不会再这呆了,她有一瞬间的失落,看了看四周,她低声道,“要是你以后去省城缺钱了,或者是吃不上饭,你可以给我说,我能给你借点钱的。”

  沈小棠看着她认真又小心的样子,笑着道,“好,我知道了,谢谢。”

  王晓秋心情大好,蹦跶着离开了。

  沈小棠看了看这四周,微微一叹,也站起了身。

  从今以后,她又要开启新的征程了!

  ……

  薛放厂房几天时间就垒了大半砖,十几个兄弟没日没夜的干,而他新招的会计也来考试了,一共来了三个人。

  他让沈小棠去当考官,沈小棠就去了。

  让她意外的,是她竟然碰到了一个熟面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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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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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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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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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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