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曹军蒋馨>第114章:入乡随俗!
  和大部分来香江宣传的外地歌手一样,曹军也是入乡随俗,特意选择一首粤语歌,回馈现场的观众。

  曹军这次选择演唱的粤语歌,不是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粤语老歌,而是由他本人作词作曲,写给程慧琳的那首年度金曲——《喜帖街》。

  当《喜帖街》的旋律一出,现场的香江粉丝立刻沸腾了。

  很显然,曹军写给程慧琳的这首《喜帖街》,已经成了许多港人的饮歌,早就传遍了香江的大街小巷。

  “忘掉种过的花

  重新的出发,放弃理想吧

  别再看,尘封的喜帖

  你正在要搬家

  筑得起,人应该接受,都有日倒下

  其实没有一种安稳快乐

  永远也不差

  ……“”

  曹军一开口,才唱了一句歌词,就把现场气氛,直接推向了高朝,尖叫声、欢呼声不绝于耳。

  歌迷们反应这么大,首先是因为曹军这位内地歌手,在香江唱起了粤语歌,这对本土歌迷来说,本身就是非常大的惊喜。

  其次,是曹军的粤语发音,一听就很标准,这是很多内地、港台歌手只能望其项背的粤语发言,很正宗,一点都不塑料。

  然后是《喜帖街》这首歌,本来在香江就很火,三重刺激之下,现场的香江歌迷直接原地高朝。

  面对排山倒海般的快感,她们只能用尖叫声和欢呼声,回应曹军带给她们的愉悦。

  和内地歌迷不同的是,香江歌迷不太喜欢跟着大合唱,她们更喜欢享受歌手的演唱,让歌手自己唱。

  香江的歌迷们也很上道,没有一直吵下去,尖叫欢呼之后,就把舞台交还给曹军。

  而内地歌迷们就比较喜欢大合唱了,经常是曹军唱一首歌,她们跟着从头唱到尾,她们自己唱嗨了,感觉自己唱,比听歌手唱还要过瘾。

  不过,无论歌迷喜欢怎么样,曹军都尽量满足她们,因为没有她们的支持,他也很难有今天这样的人气。

  由于到场支持的粉丝太多,曹军这场签唱会,从上午9点,一直到中午12点,才算真正结束。

  签唱会结束后,曹军便马上赶往福临门酒楼,准备跟英黄集团的主席杨寿城见面。

  其实一开始,在接到杨寿城宴请的消息时,曹军是有点懵逼了,因为他不知道,杨寿城邀请他吃饭,到底是因为为什么。

  曹军认为,自己只是个会唱歌会演戏的明星,跟杨寿城这种身价几十亿的大佬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不过,作为一名吃货,曹军也很想去福临门尝一下,也就没有推辞(主演怕被砍),直接去了福临门。

  要知道,福临门可不是一般的饭店,而是被香江人誉为“富豪食堂”的高级酒楼。

  想当年,很多港圈大咖都把这当落脚点,比如哥哥章国荣,他生前喜欢约上三五知己,到福临门吃饭搓麻一条龙。

  吕嘉欣许晋亨夫妇,不仅婚礼是在福临门设宴举行的,每年中秋也固定要在这吃团圆饭。

  柳嘉玲、谢闲等老牌明星,聚餐也首选福临门。

  富豪们更是将福临门当一日三餐的好去处,赌王禾鸿燊、首富李家城、娱圈大鳄柳銮雄等,都是这的顶级VIP。

  当然,明星富豪多的地方,瓜肯定多,所以,福临门也是香江狗仔的常驻点,不少大新闻和名场面,都是在这蹲到的。

  比如,当年梁洛施和英黄集团闹合同纠纷时,当时的男友李责凯,就曾在福临门门口,嘲讽英皇老板杨寿城。

  柳銮雄还上演过一幕,正宫和旧爱同框的世纪级修罗场。

  很快,曹军就在助理的陪同下,来到了福临门,并见到了杨守城,和他公司旗下的艺人荣祖儿、twins。

  作为英黄的当家女歌手,荣祖儿在春晚的时候,和曹军就见过一面,也算是点头之交。

  不过那时候,荣祖儿对曹军的了解并不多,是最近这一个月,她才深刻了解到,曹军的创作才华有多惊人。

  要知道,《黄金时代》这张专辑首首新歌,几乎都是爆款歌曲,很难不让人注意,所以这次来香江,荣祖儿也想让杨寿城出面,帮她跟曹军邀歌。

  至于twins组合的阿骄和阿sa,曹军倒是第一次见,她们来的目的,和荣祖儿一样,也是想跟曹军邀歌。

  阿Sa和荣祖儿都不是外貌协会,对曹军这样的帅哥没什么感觉,阿娇看到曹军,倒是有几分羞涩。

  和许多大佬一样,杨寿城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场,感曹军和他交流的时候,也有点忐忑不安。

  一番客套的交流过后,杨寿城也不再啰嗦,直接跟曹军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她们都说你写歌厉害,写一首红一首,那你就帮她们分别写一首国语歌吧。”

  “钱不是问题,你只管写就是了。”

  听到杨寿城这番话,曹军突然想起了,当年刘德华被人逼着拍戏的画面。

  正在吃春卷的荣祖儿,听到杨寿城的话后,也放下筷子,说:“我们都是你的歌迷,真的很希望能跟你合作。”

  阿sa也在旁附和道:“是啊曹军,我们都特别喜欢你的作品,你的新专辑,我们也都有买回来。”

  荣祖儿和阿Sa都说了场面话,唯独比较内向的阿骄,几乎没怎么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曹军。

  每次曹军和阿骄对视的时候,阿骄都会报以微笑。

  在阿骄看来,曹军的长相,和Edison是两种不一样的风格,Edison的帅,是痞帅,五官偏欧美,气质潮流时尚。

  而曹军的帅,是亦正亦邪、风流倜傥的帅,五官立体硬朗,是传统意义上的帅哥。

  这次见到曹军,阿骄很自然的,就在自己心里,将他和Edison做比较。

  曹军笑着回道:“杨老板,既然您都发话了,我还能说不行吗?”

  杨寿城笑着纠正道:“你这样说,不好,搞得我像很黑涩会一样,我这个人,很是很讲公道的。”

  曹军点点头:“杨老板声名远扬,做了很多慈善,我早就听说过了,我对杨老板的人品很放心。”

  “为了答谢杨老板的盛情款待,我也会尽力而为把歌写好,如果写的不好,也还请杨老板和三位美女见谅。”

  杨寿城很满意曹军的回答,笑着点了点头:“嗯,很好,我很欣赏你这样的年轻人,懂礼数又争气,非常好。”xǐυmь.℃òm

  曹军也吹捧道:“能跟杨老板这种大人物,坐在同一桌子吃饭聊天,对我本人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自豪的事情,我很珍惜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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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大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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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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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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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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