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临时搭建的仪式帐篷内烛光昏暗。
中间的木质讲台后,三名苦修士身穿暗红色长袍,列成一排直直的站着。他们一手捏着刻有教团槲寄生长剑徽章的项链,一手捧着教团圣典《爱之启示录》,眼睛都统一的眯成了一条缝,嘴里正在念念有词。
在他们旁边,一名少年被两名健壮的修女架着,正背着身被绑到一根粗糙的十字木桩上。
少年的嘴里先是被塞入了一块又黑又黄的抹布,接着又被修女们粗暴的撕开了他的绸缎外套,露出了那光滑白皙的后背。
“你再也不用穿这件衣裳了,弗花少爷。”
站在弗花·库那克前面的修女嘴上绒毛赛过男人,也幸运的拥有着近乎男人的粗哑嗓音。
她不怀好意的看向弗花又说了一句,“包括这条裤子。”于是,两名修女又将那条裤子也扯成了碎片。
现在,弗花身上再没有任何遮羞物。
在被神剑团士兵强行带到这里时,弗花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现在他有点明白了,他将成为一名苦修士。不,是他必须成为一名苦修士。而所有的信徒在成为苦修士之前,必须先接受三鞭的洗礼。
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挨鞭子抽了。
他见过几次类似的场面,因为不光是苦修士的入门礼,鞭刑也是教团惩戒一些较轻罪犯的常用手段。
很不幸的是,被这种浸水皮鞭抽到后背的人,通常会皮开肉绽。尤其身体差一些的,休养月余伤口可能仍然难以复原。不幸中的不幸,他弗花的身体从来无法以强健来形容。
苦修士无论冷热,身上只穿简易的暗红色布袍,脚上只穿草鞋,不蓄胡须,不留头发,只吃素食,且需要定期佩戴惩戒锁(一种布满倒刺扣在大腿的铁链)。寒冷、炎热、饥饿、痛苦是每日的修炼内容。
他们通过自我鞭笞与磨练,锻炼超乎常人的意志。
他们是爱神最虔诚的信徒,通过以自我肉身受戒的方式来代替世人赎罪。
他们特立独行,受人尊敬,却也不被世俗理解。
而弗花便是众多不理解者的中的一位。
所以,他马上就要为他的不理解付出代价了。
瑞麦斯大人,为什么?弗花几乎不需要过多思考就知道这是谁的主意。
他清楚,在那位高贵的英勇骑士眼中,自己只是一名不思进取整日欢愉的纨绔子弟。但偏偏像他这样的人,却能整日呆在那位王国未来的国王、瑞麦斯的亲传弟子身边,这自然会让那位代理总主教大人难以接受。
尤其,在他更深层的思想里,也十分明白瑞麦斯大人厌恶自己的真正原因。
身为爱之教团的一员,难道爱也有错?
他知道自己对伊诺鲁克的那种情感瞒不过瑞麦斯·米斯摩尔。
然而那又如何?不想做骑士就是错误的吗?喜欢唱歌、舞蹈,喜欢光怪陆离的故事,喜欢开心的大笑,喜欢自己喜欢的人、事物,这是错误吗?
姓库那克是我自己的选择?被安排做王子身边的侍从是我自己的选择?甚至于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说什么话,看什么书,哪一件事是我自己的选择?
他在脑海中不止一次这样无济于事的抱怨过,但从来没有人听到过他的声音,因为他没有朋友。
或许,伊诺王子能算是一个?我可以选择他做朋友,但他会选我吗?瑞麦斯大人会允许吗?
随便吧!现在,我要成为苦修士了。遗憾的是,这次也不是我的选择。但或许,我会成为史上第一位苦行吟游诗人也说不定。
但转念想到苦修士会被剃光头发,他立刻又有些舍不得自己头上漂亮的深棕色直发了。Χiυmъ.cοΜ
不知道伊诺王子知道之后会怎么样想呢?大概又会和他的老师爆发一场激烈的争吵吧。
想到伊诺鲁克,他的视线开始变得有些模糊,眼泪不由自主的顺着他白皙的脸颊流出。
“苦修士?难道您疯了吗?我绝不允许,我以王子的名义……”
这大概会王子知道之后的反应吧!他有些想笑,但无奈嘴里那一块发臭的抹布阻止了他。
伊诺鲁克王子为他的事情站出来多少次了?他从心底感激。然而,哪一次不都是徒劳无功,甚至火上浇油?
于是,他在心中默默祈祷:哦,您可千万不要因为我再和瑞麦斯大人去争吵了,最终倒霉的还是我啊!尤其不要提什么以王子的名义了,那位大人从来都不在乎。
因为王子还不是国王。
啪的一声清脆声响,弗花下意识的咬紧了那块臭抹布,全身肌肉紧绷着等待从后背传来的痛楚。
两个修女见到的反应后毫不掩饰的大笑起来,“瞧给他吓得,这模样还真是让人心疼呢,连眼泪都出来了。”从嗓子里发出男人声的那位健壮修女正指着他的下体嘲弄道,“哦,亲爱的奥琳娜修女,不要再玩你那根可怜的小鞭子了,看给我们的少爷急的!我想他一定早就等不及了。”
“真不愧是弗花少爷!如您所愿,我马上帮助您开始修行。”
叫奥琳娜的修女嘿嘿一声怪笑,想必她手中的长鞭这一次不会再抽打在地上了。
弗花的身体徒劳的挣扎着,用力扭头向后看去,然后整个人就完全泄了气。那条浸水长鞭卷曲在地上扭动,像极了渴望人肉的毒蛇。
很快,它就能吃到我身上的肉了。
虽然作为王子的侍从,他没少挨训斥。但无论怎么说,他依旧是一名贵族公子,是梅特里·库那克公爵的儿子,又哪里受过如此这般的惩戒?
他十分怀疑自己肉体的承受能力,本能的将眼睛瞪成了球。接着,又开始怀疑这一切,也许都是幻觉呢?
一阵撕裂的剧痛让他顿时明白,现实比幻觉更为残酷。皮肉像鲜花绽放,最终露出内里鲜艳的紫红色。大脑用痛感不断警示着身体受到的创伤,无论灵魂想要怎么躲避都避之不及。
我又不是什么英雄,为什么在这种时刻还佯装坚强,为什么不干脆晕过去算了?
他觉得自己不喜欢这种感觉,不想清醒着经受煎熬,一点都不想。
所以他开始感觉头昏,眼前逐渐模糊起来,似乎这样就能减轻肉体上的痛苦。
他的耳朵开始耳鸣,却似乎又听到了某种奇怪的声音,就像什么人在夜空中忽然摇响了一串风铃……是谁在弹奏歌谣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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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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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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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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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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