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肯定就是交流起来没那么费劲了。
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彼此半个字都听不懂,有时候就算拼命的比划,对方也未必能够理解自己的意思。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需要把正忙着处理工作的雷蒙叫过来担任一段时间的翻译。
但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他们彼此都还没有掌握对方的语言,但言语中,一些大致的意思,他们却是已经理解了。
以此作为前提,再配合上适当的比划,可以说是大大缓和了日常交流的压力,彼此之间,也渐渐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办公室这边,在听完杜克的报告之后,雷蒙转头看向了一旁的安东。
“最近克拉克是不是已经恢复了?”
“是的,老爷。”
面对雷蒙的问话,安东一边给他倒茶,一边平静的给予答复。
“嗯...那这样,让克拉克带队,叫上乌索和利维斯他们,带一百名士兵开始朝着南边的山区进行移动,先到那儿占个据点,囤兵驻扎下来。”Χiυmъ.cοΜ
按照雷蒙的想法,那边乌索口中的那伙土著,想来人数再多,也多不到哪里去。
以克拉克为首,一支百人队的兵力,应付起来,应该是游刃有余了。
而就算应付不来,也可以先在那儿占一块地盘,搭建个小型营地出来,方便了后续的行动,同时也方便他加派兵力。
收到来自于雷蒙的命令,克拉克当即精神一振,二话不说,立马吆喝着集合命令,准备带队出发!
这段时间,他真的是闲到发慌了。
因为自己这个坑爹能力的缘故,他大把的时间,不是在昏迷,就是在昏迷的路上。
这一天天的,每次精神力透支,搞得他这脑壳子也是嘎嘎的疼!
如今终于不用继续测试能力,可以出去执行任务了,克拉克哪里还待得住?
那阵仗,好似生怕雷蒙在下一秒就反悔一样,恨不得立即出发。
对此,雷蒙也是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克拉克那狂化的能力,也的确是折腾人。
每次一发动,就失控,而且还非得打到因为精神力透支昏厥过去,才能停下。
所以每一次都把克拉克搞得头痛欲裂,生不如死。
若不是作为职业军人的专业素质和顽强的意志力在支撑着他,面对这种折磨,他恐怕早就控制不住自己要跑路了。
如今有任务下来,那说明像之前那样的日子,他终于是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
也难怪克拉克会有这般反应。
听完雷蒙的叮嘱,带上配给他的百人队,克拉克毫不磨蹭,即刻出发。
当天晚上,就连夜翻过了长老山,抵达了后面那座对他们来讲,相对陌生的山区。
长老山是乌索他们的地盘,对于长老山上的每一寸土地,乌索他们都是了如指掌,同时也能确保这山上不存在任何潜在威胁,所以他们移动起来,都是以效率为主,根本不需要有任何顾忌。
但是在离开长老山的范围,进入那片陌生山区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虽说侦察小队已经先一步抵达了附近,但他们无法确保这周围没有任何危险。
所以,即使是在有侦察小队前来接应他们的情况下,他们的行动,也必须得小心小心再小心!以免一不注意,让自己陷入到致命的危险之中。
而这,也使得他们的一整个移动效率大大下降,费了不少工夫,才抵达他们报告中所说的那处山涧。
作为一个扎营地点,他们无疑是挑的不错。
在旁边有一块相对平缓的地势,为他们提供了扎营空间的前提下,山涧的小河,也能为他们提供可以饮用的淡水资源。
为他们的长期驻扎,打好了基础。
“有发现对方土著的踪迹吗?”
刚到营地,在示意麾下的士兵们开始扎营之后,克拉克直接找来了侦察小队的队长,开始询问起了这边的情况。
面对克拉克的问话,那小队长自然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在山区里,再继续深入大概两公里后的区域里,有发现一些可能是土著留下的痕迹,但暂时还没与对方打过一个照面。”
在思路清晰,有条不紊的将自己的发现,全部向克拉克进行了逐一汇报之后,小队长做出询问……
“克拉克上尉,您看我们接下来,是要继续保持侦察行动,还是说直接让大部队展开地毯式的搜索?”
让大部队展开地毯式的搜索,无疑是最为简单高效的一个办法。
只要大方向没错,想来几天之内,搜查任务就能获得阶段性的进展。
但缺点在于对方肯定能提前发现他们的存在。
而他们在这片陌生的山区中,一不熟悉环境,二不熟悉对方的路数,不利于他们在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冲突中,掌握主导权。
至于说,继续保持侦察行动。
那就是要看他们侦察兵的能力了。
只要侦察兵们能够锁定踪迹,然后发现那些土著,并借此锁定对方土著村落的位置。
那在接下来的行动中,他们将全程掌握主导权。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还能摸清楚土著村落的规模和对面有多少战力,那无疑是更好了。
但缺点就是,这样的行动更费时间。
而且在对方更为熟悉的环境中,你还不一定能够在侦察行动上占据优势。
要知道,一支百人队搭在这里,每一天可都是要消耗物资的。
携带过来的物资消耗的差不多了,后方据点就得运输物资过来,进行补给。
这么一来,就又增加了他们运输力的消耗,每一天的成本都在不断增加。
如此这般,这两个选择可以说是各有优劣。
眼下这个局面,克拉克无论是选择哪个,都很难说得上对错。
而面对这一道选择题,克拉克给出的回答是……
“再给你们侦察小队三天时间,三天之内,侦察任务如果没有获得突破性的进展,那大部队就针对那片山区,展开地毯式的搜索!”
“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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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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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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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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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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