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他,心中满是绝望!
镇上但凡是有些姿色的女人,都会被黄武天抢了去做小妾,可是没想到,这种灾难如今却降临到了自家头上!
更可怕的是,他万万没想,自己儿子竟然敢瞒着自己,把金钵偷出来,找那黄武天寻仇。
这金钵可是一百多年前,一位得道高僧送给自己的。
原本打算带着儿子离开黄家镇,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府潜心修炼,待到修炼大成后,再拿着法宝返回黄家镇寻仇,可是儿子这一冲动,就彻底让他心中的那份希望给破灭了。m.χIùmЬ.CǒM
“爹,都怪我!”冯裕看着父亲布满血丝的双目,心中一痛。
他也清楚,那金钵对于父亲来说到底有多重要,跟金钵比起来,找黄家寻仇,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可是就因为自己年轻气盛,咽不下夺妻之恨,在实力还没有达到能够复仇的情况下,冒然跑来找黄武天拼命,结果导致金钵被抢。
“都已经这个样子了,说再多都没用,咱们回去吧,等养好伤,咱们爷俩儿就离开这里。”
冯胜感觉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希望,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全自己和儿子的性命,早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就在这时,冯胜兜里的手机忽然叮的一声。
他习惯性的掏出手机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叫金光佛陀的人邀请自己加入了一个聊天群。
此时的冯胜,哪里还有心思聊天?直接就想退掉。
可是忽然,他的身形一僵,立刻捧着手机仔细查看了起来。
当他看到‘金光佛陀’四个大字的时候,整个人浑身一震,心中莫名涌现出一丝希望。
金光佛陀,便是当年赠与金钵给自己的那位得道高僧!
那时候的十方大山可比现如今凶险的多,所以当时离十方大山不远的黄家镇,也是危机四伏,经常有邪魔妖兽前来袭击。
当年正是因为在十方大山爆发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剿妖行动,所以导致黄家镇几乎被摧毁殆尽,当时的大战异常激烈,死伤无数。
大战结束后,幸存下来的冯胜在路边忽然看到一个身受重伤的年轻佛陀几乎奄奄一息,虽然冯胜不清楚他的身份,但通过他的衣着就能判断他是佛家的人,所以毫不犹豫就把他带回家细心照料。
一个月后,佛陀伤势逐渐好转,跟冯胜也是意气相投,硬是成了一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临走的时候,佛陀送给冯胜一个金钵,金钵的内部刻着一部佛宗功法,当时冯胜并不知道,到了后来仔细研究的时候才发现这一点。
可是冯胜本身就没有修炼天赋,研究了几十年,也没研究出什么道道来,修为更是寸步难进。
后来有了儿子以后,发现儿子冯裕天赋不错,所以就想把金钵传给他,好好栽培,说不定借着这个机会,将来自己儿子能够修炼成仙,哪怕是当不上什么地仙人仙,那成为一个散仙,至少也可以在天庭大军中当上一名天兵。
要知道,对于普通仙民来说,即便是散仙,那也是地位极高的存在!
即便是黄家镇,数百年来也没有再听说有谁修炼成了散仙。
所以由此不难看出,散仙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说,基本上都是遥不可及的存在。
散仙都是如此,更别说上面的地仙人仙,甚至是玄仙金仙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却因为儿子娶亲的事情,给彻底毁掉了!
然而老天爷虽然残酷,可好歹是公平的,虽然自己深陷绝境,但那位得道高僧却并没有忘记自己。
如此一来,自己冯家就有救了!
怀揣着万分激动的心情,冯胜打开了聊天群的界面。
一打开,他瞬间就目瞪口呆了起来。
或者说,是被震惊到无以复加!
这个群成员虽然不多,可一个个都是些什么人物啊?
什么增长天王!哮天犬!净坛使者!金身罗汉!金灵童子!斗战胜佛!就连玉皇大帝的女儿绿衣仙子也在!
这些人,即便是绿衣仙子,那也拥有着玄仙级别的实力啊!
虽然绿衣仙子资质平庸,又不好修炼,但架不住别人有个好爹,别个愣是利用自己老爹玉皇大帝的资源,硬生生的把一个注定是废物的存在,给喂成了玄仙!
这得多牛逼啊?
越想越震惊,这冯胜都彻底傻眼了!
没想到,这个群竟然有如此多的上仙,简直非常形象的表达出什么叫做萌新进群瑟瑟发抖这句话的深切含义了。
就在大家聊的热火朝天时,叶轩也注意到了这个叫冯胜的新人。
一时间心中忍不住大为好奇,这个冯胜又是哪路神仙啊?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都停一停,停一停,该迎新了啊!”叶轩连着发了几句同样的话。
哮天犬:“欢迎新人!”
金灵童子:“欢迎新人!”
增长天王:“欢迎新人!”
金光佛陀:“欢迎新人!”
……
几乎所有人都出于礼貌,发了一句欢迎新人的话。
除了金光佛陀,大家都跟叶轩是同样的心境,对这个叫冯胜的新人十分好奇。
谁能想的道,在这个全是玄仙金仙的群里,有一天竟然会进来一个连散仙都不是的普通仙民。
金光佛陀当然认识冯胜,当年若不是他,自己就算不死,恐怕也绝对会元神大伤,修为大减。
幸亏得到了冯胜的救治,否则自己这身修为,怕是花费上千年都补不回来。
董永:“冯胜是哪位大仙啊?不管是哪位大仙,要不要试试我们家新上的内衣?”
叮!
董永被管理员禁言一天!
见有人称呼自己为大仙,冯胜顿时一脸惶恐。
“各位上仙莫要再折煞小民,小民根本配不上所谓大仙之名!”
对于自己的身份,冯胜心里有个十分清楚的定位。
作为一个仙民,他可能连凡界的修行者都打不过,在群里这些大拿面前,他简直渺小如蝼蚁。
“冯胜,没想到你进群这么快!欢迎欢迎啊!(撒花撒花撒花)”金光佛陀喜出望外的发了一段话。
“圣僧!”冯胜也是大为激动,几乎是颤着手在打字。
“想不到圣僧居然还记得小民,小民实在深感荣幸!”
过去已经上百年了,没想到金光佛陀竟然还记得自己,这如何不叫他受宠若惊?
“说什么呢?你当年可是救过我的命,那么客气做什么?不要喊我圣僧,你要是拿我当朋友,就直接喊我的法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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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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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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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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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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