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吞噬天下>第144章 诡村
  喧喑城内,一片肃杀。

  随着城外蓝烟升腾,几十名护卫被毒害的消息传开,这座城池像一头愤怒的巨兽,开始展现它作为州府主城的威严。

  各区域阵纹全力开启,修行者被光幕封锁,一般的通行令牌全部失效。

  数百尊武魂、真灵列队升空,来回巡视,而这些强者的本尊,则率领士兵把守地面路口,对一切可疑之人进行盘查,尤其是那些身穿奇装异服的家伙。

  “传王府喻令,自今日起,喧喑城内,凡有形迹可疑者,准许先行逮捕,再作甄别,如有反抗,格杀勿论!”

  中心内城之中,传出一道雄浑的声音,杀气腾腾,响彻百里。

  外人不知道,喧喑王几日前突然宣布闭死关,孤注一掷冲击更高境界,所有知情者都在紧张关注,心神不宁。

  血毒牙肆无忌惮的杀人,彻底引爆了喧喑王府的怒火,以最强硬的姿态作出回应,不仅针对他们,更要针对一切地下势力,实行高压威慑。

  满城修士心惊胆战,不敢去触氏族霉头。

  “嗡嗡……”

  没人注意到,喧喑城大街小巷的暗处,有道阴影正在疯狂逃窜。

  它被密密麻麻的振翅声包围,一团灰雾如附骨之锥,穷追不舍。

  那是尸蛊!

  三年前,吴煊从乔寒枫那得到的五阶禁器,号称可杀大修士。

  刚才弯腰摆弄石头的时候,吴煊用遁空镜移花接木,将尸蛊琥珀放置在地底。影螭一来,果然如他算计的那般,被石头激怒而毁坏周围土地,难逃被尸蛊寄生的下场。

  好不容易甩掉群蛊,影螭才从一条河里钻出,披头散发现出原形。

  她浑身湿漉漉,显得万分狼狈,全无之前的妖媚甜美,最可怕的是,她娇嫩的皮肤已经变得青灰如死人,爬满尸斑的面皮下,竟有一粒粒鼓包在游移窜动。

  砰!

  其中一个包突然炸开,溅出黄绿色浓稠浆液。

  浆液落到河里,周围三丈所有鱼儿肚皮翻白,浮在水面上,开始快速腐烂,空气里着弥漫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气味。

  “啊!”

  影螭捧着脸高声尖叫,即是痛苦,又是恶心。

  “吴煊,你千万别落在我手里,我会把你抽筋扒皮,抽取神魂炼成法器!”她咬牙切齿,竖瞳弥漫着刻骨铭心的恨意。

  ……

  “很显然,是我身上的血月诅咒暴露了行踪,所以才会引来血毒牙提前埋伏。”

  吴煊遁入城后,找了间客栈落脚,此刻坐在椅子上,一边关注外界,一边在心里思索。

  自他咒杀神女戴盼曦之后,每到夜里,只要暴露在月光下,都会有一道血色月光将他罩住,引来周围妖兽疯狂围攻,很是麻烦。

  这是神族诅咒,除非九冥真人掌控山海界道则,否则世上无人能解,吴煊只能慢慢寻找某些能蒙蔽天机的特殊宝物,看看能否掩盖。

  而现在,传送阵台封闭,不能出城,最重要的是击退血毒牙这一波人马,换取恢复的时间。

  “道体被污,使我实力暴跌八成,只能依赖神魂施法……再排除消耗巨大的道术,辅助方面的造化魔域,就剩下钦兵魔瞳能用。”

  吴煊自语间,已把主意识换为饕餮真灵,手指下意识敲打桌面,似在遵循某种奇异的节奏。

  门外走廊一位路过客人听到这声响,莫名想起了昨日一场争执,心头无名火起,突然拔出佩刀往楼梯口冲去,想要杀死住在楼上那贱人。

  幸好走出几步之后,他就猛地清醒过来,骇人回头看了吴煊房门一眼,惊恐逃窜而去。

  这就是修心的巨大作用。

  饕餮真灵与吴煊真情合一之后,爱憎分明,情绪无比浓烈,与钦兵魔瞳再契合不过,哪怕没有施展神通,也能无形地影响人心。

  但还不够,钦兵魔瞳终究只是四阶下品神通,而且经过多次使用,魔气已经不足了,必须进行补充。

  “先吞噬魔气,升级钦兵魔瞳,再去传送阵台吸引敌人聚集起来,施展反目成仇恢复气运,将他们一网打尽。”

  吴煊打定注意,起身向外走去。

  乾元氏虽然风气较好,又定期请巫师净化,但喧喑州城太庞大了,雄踞数百里,人口近乎千万之巨,魔气聚集速度很快,他并不缺少目标。

  城内并不全是繁华街道,而是有山有水,更有广袤草场和万顷农田,与之相应,自然也存在渔民、牧民和农民,游离于普通的城民之外。

  在城东的伏牛山深处,有座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寨,名为万寿村。

  村里今天很热闹,因为长生节又到了,家家户户都要请出自家的老寿星,敲锣打鼓抬往天寿崖庆祝。

  山道上,两名年轻人正在往上攀登。

  前面那个似在领路,一身剑侠打扮,容貌英俊,气度沉稳,却走得微微气喘,后面那人一身素白道袍,不紧不慢跟着,悠然从容。

  不是吴煊又是谁?

  “道长,再有二里路就到了。”

  少年剑客擦了擦汗,转头对白袍青年道。

  “才这点路就累得不行,看来你还真不是修行的料,”吴煊扫了他一眼,摇头笑了笑,又问道,“村里的情况,除了外乡人迷恋长留,还有什么?”

  刚才他以法眼扫视全城,发现这伏牛山魔气最浓,便赶了过来,在山脚发现这少年踟蹰不定,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经过一番交谈,果然了解到山里有诡秘。

  此人名叫宁缺,年幼时随父母上山游玩,途中误入万寿村,父母忽然性情大变,表示村中有浓郁的长生物质,能够久驻世间,硬是拉着他留下来生活。

  宁缺受不了村里这些神神叨叨的人,最终逃下山去,拜入一个江湖门派,最近自忖学艺有成,想回来调查一番,到了山脚下,却心生恐惧,有些迟疑。

  于是两人结伴而行。

  “其他情况……”

  宁缺想了想,道:“对了,我们村里那些老人,一个个精神都有问题,不是经常大吼大叫,就是对家里人非打即骂,认为自己过得不顺心。”

  吴煊面露异色,似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怎么了?”宁缺目光一凝。

  “我在奇怪,他们年轻时,不是坚信能得长生么,怎么老了又不满意?如果这些老人不安逸,留下来的年轻人又如何坚信能得长生?”

  吴煊好笑地道。

  “这……”宁缺眉头微皱,迟疑道:“我也觉得奇怪,难道是魔怪让他们中了邪?”

  “不应该,魔气也是需要温床的,像这种长生魔气,多半是那种遭受瘟疫的地区,或长期不与外界通婚,血脉有缺陷的封闭村镇,因人早夭,恐惧死亡,才会使之应运而生。万寿村既然有健康的老人,就不可能具备这样的条件。”

  吴煊摇头,逻辑上的矛盾,让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之感。

  宁缺抱着剑沉默不语,临近村子大门,听到里面传来的喧闹之声,这才抬起头,坚定说道:“不管怎样,无论村子里有何秘密,我都要带走爹娘,谁敢阻拦我就杀谁!”

  “养魔之地,必有冤情,该杀之人我不会放过。”

  吴煊意味深长地道。

  刚才他深吸了口气,暗中用饕餮真灵炼化空气里的魔气,发现这根本不是长生魔气,而是仇恨魔气!

  非常非常重的仇恨,已经到了生啖其肉,株连九族那个层次,浓郁得像一潭泥沼,光是靠近村子,吴煊敏锐的感知就产生了一种压抑、毛骨悚然的强烈感觉。

  既然是仇恨类魔气,那么背后隐藏的东西就值得玩味了,村里究竟是谁在恨谁?又因何而恨?

  真相有待揭开。

  “咦?这是……宁家的小缺儿?”

  “天诶,真是缺儿回来了,一转眼他都长这么大啦!”

  “哎哟,可怜的孩子,快给婶婶抱抱,这些年可心疼死我嘞。”

  ……

  两位年轻人刚一现身,顿时引来了大批村民的关注,他们热情围上来,对宁缺又捏又抱,带着促狭之意,还有可爱的少女苦诉相思之情,弄得少年满脸尴尬。

  “缺儿这是你的朋友?来来来,小道长快来这边坐,今天过节,婆娘们刚做了热腾腾的饭菜,还有好酒,俺听说道家不禁酒肉,哈哈,今夜定要一醉方休!”

  一位穿黑棉袄的大胡子,豪爽大笑着拉过吴煊,与其他村民一起,簇拥着他走向村里空地的长桌宴。

  吴煊笑而不语,没有反驳。

  紫阳仙宗属于道家宗门,自然有戒律,不过那是为了锻炼普通弟子心性,像他这般一心分三心,本尊掌天心,武魂掌地心,真灵掌人心,自然无需通过条条款款来修心炼己,用人心喝人间酒,本就是理所应当之事。

  那长桌上,全是天材地宝制作的山珍野味,什么碳烤雷猪腿、白玉幻菇汤、酥炸紫心笋……这些食材品阶不高,但对普通人而言,已经算是格外珍稀的特产了,需要冒大凶险去采摘。

  然而,他们却一股脑推到吴煊面前,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毫不心疼,又有同龄人抬来一篮子奇异的叶片,说是要与他拼酒。

  这些叶片通体冰蓝色,形状类似一只展翅的鸟儿,只不过显得肥大臃肿。

  “道长,这是俺们村里特产的冰凤酒,你看……”

  那黑脸青年笑得很淳朴,拿着刀轻轻刺破叶片的表皮,里面顿时流淌出一条淡蓝色丝线,晶莹粘稠,草木芬芳四溢,冰霜馥郁醉人。

  传说天地灵根人参果,人若有缘得那果子闻一闻,就能活三百六十岁,这冰凤酒没那么玄乎,但吴煊闻着,只觉得神智一迷,四周山花木叶颜色都鲜亮了许多,尽显人间美好。

  “真乃绝世佳酿。”

  吴煊接过叶子一嘬而尽,眯眼品味片刻,这才砸了咂嘴,笑着感叹。

  “哈哈,这酒大半都是俺酿的,既然客人喜欢,就敞开了肚皮喝,冰凤酒管够!”琇書網

  络腮胡汉子面露得色,拍着篮子大笑。

  “可惜了……喝酒误事,吴某今日还要杀人,恕不能痛饮。”

  吴煊幽幽叹息,遗憾摇了摇头。

  此言一出,村里顿时一静,气氛骤然冷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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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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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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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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