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辕北辙,这个点正堵车严重,就不用麻烦你了,我打车就行,再见!”
她可是要去幼儿园,对于自己有孩子的事,唐芷瑶并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不想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
“那你小心点,我先走了。”
雨,细丝斜飞,越飞越密,不一会就把身上脸上淋湿。
正置周末,又加上雨天,哪还有一辆空车,唐芷瑶在路边等了许久,也没见到一辆空车。
她只好在细雨中一边奔跑,一边不时地回头看,是否有一辆落空的车经过。
可惜,让她很失望。
不一会,脸上身上全湿遍了,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想象着雷雷期盼的小眼神,一股坚定的动力,促使着她冒雨向前。
远远地,终于能看见幼儿园的大门。
“妈妈!”
一个小身影站在门口,朝她扑了过来。
“雷雷,对不起,妈妈来晚了。”
唐芷瑶抱起雷雷,在他小脸蛋上亲了亲。
对于孩子,她一直很内疚,不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她觉得很对不起孩子。
“雷雷,再见!”幼儿园老师对母女俩告别。
“老师再见!”雷雷朝老师挥了挥小手。
“雷雷,这是你妈妈?”一个小女生站在不远处,看着唐芷瑶的脸,眼神有些奇怪……Χiυmъ.cοΜ
“是呀,丫丫,再见!”
“雷雷再见!”小姑娘举着胖乎乎的小手,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唐芷瑶。
唐芷瑶也没多想,见天色越来越暗,抱着雷雷就朝家的方向走去。
幼儿园离住的地方不远,步行也不过十多分钟。
“妈妈,我自己走,你放我下来。”雷雷从妈妈怀里挣脱下来,双脚落地,仰起小脸说道:“我是男子汉,得自己走路。”
“雷雷真乖!”唐芷瑶忍不住刮了刮儿子的鼻子。
母子俩手拉着手回到家,打开门,唐芷瑶放下包,就奔向厨房做晚餐。
平常她一个人在家,晚上就随便胡乱弄一顿凑合,今晚儿子回来了,小孩子正在长身体,营养得跟上,可不能像平时那样凑合了。
她让雷雷坐在小板凳上,打开电视让他看,自己一头扎进厨房忙碌起来。
一会就弄了三个菜,一份炸鸡排,一份炒青菜,还有一份青豆肉沫,都按照孩子的口味来做的。
雷雷不喜欢吃青菜,好说歹说,才勉强吃了两根。
吃完饭,她收拾完碗筷,又帮着雷雷洗漱完毕,这才回到浴室打理自己。
抬头看着镜子,才发现脸上抹的粉已被雨水冲洗掉,那道如蚯蚓般丑陋的疤痕,横在脸上十分显眼,这才想起刚才那小姑娘看自己的眼神,想必是自己吓着她了吧。
平常,她总是在脸上抹上一层厚厚的粉底,以此来遮住那道难看的伤痕,可哪知今天被雨水洗掉,露出了原本令人森人的面貌。
以前,老师经常教导,美在心灵,不在外表。
可真正遇到丑陋的外表时,这句至理名言却失去了它的效力,那些育人的鸡汤,也许只适合出现在作文里;现实中,美,不仅仅要求于心灵,也得出现在外表。
镜中的这张脸,再也没有原来那不谙世故的天真无邪,逝去的韵华已离她越来越远,那书香满怀的情怀,也在艰辛的生活中磨砺得一干二净,朝气蓬勃的活力再也一去不返。
现在剩下一张没血色,不再圆润光洁的脸颊,顶着一头干枯蓬松的头发,身上套着一条皱巴巴洗得掉色的棉质睡衣,连自己都不愿意多看一眼,更何况别人。
她摸着这道丑陋的伤疤,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关于心灵之美的话,只适合现在她用来安慰自己吧。
她现在这个年龄,对现代女孩来说正值风华绝伦的时光,她却变得老成持重,目光呆滞。
现在的她老于世故,学会察言观色,处处小心慎微。
当她洗完澡出来,雷雷已睡着了。
看着床上的孩子,那张长得越来越像某个人的脸,她轻脚轻手地上了床,在雷雷额头上亲了一口,就躺下。
夜,一片宁静。
没有星星,也没有月光,一切都如这片黑夜一样静得让人沉睡。
累了一整天,不一会,唐芷瑶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晨曦吐露,天色渐次放亮,她从睡梦中醒来。
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好,没有闹钟,不用急着赶公交,也不担心迟到。
唐芷瑶起来,看到身边躺着的孩子还在熟睡着,她轻轻地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
伸了一个懒腰,走进卫生间梳洗完毕,做了早餐,雷雷也醒过来。
“妈妈!”
“雷雷醒了,宝贝起来,妈妈给你做了好吃的。”
唐芷瑶走过来,帮着他穿衣服。
“我自己穿,老师说我是男子汉,不能要大人帮忙。”
唐芷瑶戳了他的额头,笑着说:“好,雷雷是男子汉,自己穿衣服。”
男孩子独立一点是好事,唐芷瑶走出卧室,把刚买来的早餐摆到餐桌上。
母子俩有说有笑地吃着早餐。
“雷雷今天想到哪里玩?”
雷雷听她这么一问,知道有戏,帮着妈妈收拾碗筷,忍不住问:“你今天有空了?”
唐芷瑶点了点头,“今天妈妈陪你去玩吧。”
想起上次周末,本来计划带他出去玩,结果公司临时有事,只好把雷雷关在家里。
一想到这里,唐芷瑶很是觉得内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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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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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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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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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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