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娥,还是一个16岁的女孩,向来温柔敦厚,娇憨可人,安分守矩。如今却只能冷冰冰、孤单单的躺在里面。
眼泪顺着脸庞流到嘴角,徐胜男连忙去擦。
马仵作叹了口气,硬起心肠,说道:“袁大娘子致命伤在背后心肺处,乃是一枚细小孔洞,推测是被长约3—4寸的簪钗状物戳破肺脏致死。”
众人默默听着,崔佑回身问道:“可有检测出服食药物的痕迹?”
“回崔寺卿,袁大娘子体内虽然没有残留的毒药,但常人被戳刺背部,定会挣扎摸索,甚至因为翻身导致再次受伤,这些都没有。且死状安详,根据老夫推测,尽管我无法检测出蒙汗药的痕迹,但袁大娘子很有可能临死前已经昏迷。”
小轩轩点了点头,问道:“指甲里面都细细查过吗?”
马仵作看向袁朗,道:“袁大娘子的手指指甲十分洁净,没有任何抓挠的皮屑或是衣料残留。”
“各位贵人尽管放心,我竭力保护尸首原样,从未清洁过指甲。”袁朗立刻会意。
“那衣服呢?我大侄女死时穿的衣服上,是否有什么线索?”小轩轩补充道。
“袁大娘子的衣衫想必已经着人更换一新,烦请袁公子可否将大娘子死时穿着的衣裳交给我们细细查看?”
袁朗听了马仵作的要求,面色陡然一红,吩咐道:“香茗,去把那件衣服取来。”
崔佑与徐胜男互瞧一眼,都暗暗奇怪,这袁朗,在脸红什么?
当香茗将衣服捧过来,众人一下子便明白了袁朗面红过耳的原因,这是一件男装。
胡人的绛红色尖顶小帽,同色的改良版掐腰厚锦棉胡服,修身束腿骑马裤,配玄色皂靴,通身绣着合欢花苔藓色暗纹,猩红暗绿,很刺激的配色。
而那一副银鼠毛大翻领,竖起来可以御寒,翻下来便会露出修长颈项,甚至大半雪脯,撩人的明目张胆,风流的显而易见。
大唐贵族女子,盛行穿夫君衣衫,做男装打扮,可那通常是外出游猎或者打马球。
在闺房内宅做男装打扮又是为何呢?
多半是夫婿有独特的癖好,为满足新婚夫妇的闺房之乐。
果不其然,翻检衣物得众人脸都烧了起来,尤其是徐胜男和袁朗,气氛尴尬至极。
马仵作清了清嗓子,老脸仍然红的发紫,道:“这就奇了,你们看,这衣服上的洞,大小形状确实与袁大娘子背后的伤痕吻合。也是一枚细小的孔洞,可若说是簪钗这样的凶器,寻常人很难一下刺破层层锦缎棉花直至没入体内。”
说罢,他要来一块猪肉,将胡服背后衣料垫在猪肉上,手持一柄簪子,用尽全力向下戳刺。
众人定睛细看,竟连衣料都未曾戳透。
“会不会是像簪钗一样的,更加锋利的长钉或铁签?”小轩轩问。
“都有可能,如今尚无定论。”马仵作沉吟道。
“嗯?这胡服下摆怎么也有血痕?”徐胜男将手垫在那被血痕染污的衣料下,问道。
“这个嘛,老夫试了试,似乎是凶手拔出凶器后,用胡服下摆包裹住凶器,旋转擦拭出的痕迹。”
众人围着细看,再看看马仵作在雪白锦缎布头上的实验,果然与那死者衣物下摆的痕迹相似。
看来,凶器也被凶手取走了,这下不大好办了。且时隔多日,纵使凶手仍在府里,也早就将血迹洗净了。
袁朗将府中大管家周五儿留下,让他协助小轩轩等人调查问话,自己便先回书房歇息了。
崔佑、马仵作、小轩轩、徐胜男、小黑五人聚在东北角的正房堂屋里商量后续的对策。
“如今凶器不明,咱们可以从动机查起,将府里可能涉案之人一一查访,定能露出破绽。”徐胜男道。
“我看行,明儿就让那个周管家把府里丫鬟婆子都叫过来,一轮一轮的审过去……不过我说,卿卿你看人哪,还真是有眼光,这个女婿找的是真不错!办事儿妥帖,人长得也精神,我把之前怀疑他的那些话,收回了!他要是凶手啊,不会这么小心的保护我大侄女儿的遗体和遗物。”
“他每回提起我大侄女儿,眼眶立马就红了,瞧的我也是……我也是怪心酸的,多好的一对儿佳偶啊,哎,天妒佳人哪!”小轩轩一边抹泪,一边念叨。
崔佑抿着唇,琥珀色的眸子在烛光曳动中格外耀眼:“这个袁朗也有可疑之处,他种种行径,有些刻意。”
徐胜男接茬:“是啊,寻常人家出了这种事,最先想到的往往是掩盖隐瞒,他却第一时间通知我,又将小女的身后一切保存的如此完好,确实不寻常。”
“不止如此,他每每提及令爱,必定眼圈发红,显得二人两个月的情意,已然如十年夫妻般深重?可我们提到令爱尸体,马仵作必口称‘袁大娘子’,王寺丞则爱称为‘我大侄女儿’,可袁朗,竟然直接称其为‘尸首’。”崔佑说罢,面上浮出了一丝冷笑。
此人记忆力绝佳,又擅读人心,徐胜男向来敬佩。
小轩轩眼珠微转,回忆着方才情景,接着便一脸的震惊外加恍然。
崔佑见二人神色,欣然享受他们的崇拜。
这个可恶的袁朗,堪堪两个月,就将自家保守本分的小姑娘调教的穿上胡服男装,且并未展示出对小娥应有的尊重。
难不成他从未把小娥看做妻子,而是当做玩物?
徐胜男这么想着,不由暗暗咬牙。
“走吧,咱们还是先去案发现场看看吧!”小黑嚷嚷道。
袁宅,外书房。
众人行到回廊尽头,只见乌沉沉两扇门上贴了官府封条,上书:‘擅自启封者依法处置’几个大字。
字色如血,在这素白连天的宅内显得格外不详。
崔佑掀起封条,吱嘎一声推开木门,一阵闷腐气直扑而来。
一个小厮连忙将灯笼打在前面,顿时驱散斗室的凄迷。
“小心点,别碰着东西了!”小黑提醒道。那小厮将书房内的几只灯烛点起,顺便将窗户打开透气,风吹进书房,点点白蜡烛如鬼火般摇曳乱晃。
“你们夫人死时,窗子是关着的?”小轩轩问身边一个仆妇,她正是管家周五儿的婆娘。
那仆妇回忆了一下,方才肯定的点点头道:“是啊,我记得那天,我们没进来前,门窗都是关着的,里边黑漆漆的,当时我还跟老太太开玩笑,说老爷怕不是宿在书房了,咱们还是不要进去打扰了。”
众人打量着门内的景象,正前方是一个翻到的酸枝木水盆架子,地上倒扣着一个银质脸盆,再前面是一张红木雕漆大桌案,桌案后放置着一张短塌。
桌案右侧摆着一扇一人高的麻姑献寿红木雕漆屏风。屏风右侧则是一张长塌。塌上放着引枕、痰盒儿、瑞脑、手炉等物。
“我们夫人当时就死在这张塌上。”那周五儿家略微瑟缩的指了指右侧的长塌。
小轩轩伸向塌边的手颤抖着悬在空中。
“既然你是第一个见到我大侄女儿尸体的人,之一,就把那日所见所闻巨细靡遗说来与我们听。”小轩轩命道。
自己走到案桌边,提笔记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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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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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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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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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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