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想过和前任重新发展,也对前任没有任何感情,谁会愿意前任来纠缠自己呢?
如果让林初夏知道欧阳天想重新的追回她,她肯定是反感的。
何况现在她已经有了韩城,欧阳天的出现,对她造成的只有困扰,所以他们两个打算是瞒得多久是多久。
如果他真的有什么行动的话,林初峰就会将鸿海集团大总裁韩城是自己姐夫这件事情告诉他,保证能把他吓退。
如果他没有什么不妥当的举动的话,林初峰也不想在他的面前炫耀。
林初峰跟林初夏一样,都是很善良的人,他们觉得欧阳天只是看不起他们而已,也没有做什么坏事,所以他们也不想去刺激他。
当然,如果是他自讨没趣非要来招惹林初夏的话,他也不会客气的。
他不会让欧阳天来破坏姐姐的幸福的,哪怕一点点都不行。Χiυmъ.cοΜ
在林初峰的心里,姐姐现在过得很幸福,因为她总是发自内心的笑。
他希望她能够永远幸福下去。
无论韩城是否有钱,只要他能够让林初夏过得开心,他就很满意了。
就算韩城是世界上的首富,但是他如果让林初夏不开心的话,林初峰也不会喜欢他的。
林初峰从来就没有偷窥过韩城的钱,就算现在韩城现在已经成为了他的姐夫,但是他还是觉得靠自己努力赚钱才过得踏实。
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农家乐的生意。
林初夏昨天晚上就已经通知了两个面试合格的人,告诉她们已经被录取了,并且让她们今天来上班。
虽然店铺还没有开张,但是让她们跟着一起配送农产品,以后她们帮忙送货的话,就会很清楚流程了。
就算送货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林初夏也希望她们能够做到最好,千万不要送错或者送少了,因为这样的话,会给客户造成一些影响。
所以林初夏送货都是很认真的,从来没有出过错,她希望这两个店员也可以做到这一点。
而对于林初峰送货,林初夏也会叮嘱他好好的干,而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弟弟而放任他。
所以到目前为止,林初峰也没有送错过农产品。
这两个店员都是四十岁左右的家庭主妇,口才不错,而且对人的态度很好,比较适合做生意。
林初夏觉得做生意口才固然重要,但是她认为最重要的是态度。
只有服务态度好,客人来购物才会有如浴春风的感觉。
如果服务态度不好的话,就算农产品质量不错,也是很难有回头客的。
她们一个叫芳姨,一个叫娇姨,都是居住在南湖小区里面,而且还是农家乐群的群友,她们经常购买林初夏的农产品,所以和林初夏也比较熟悉。
她们原来都是在家里照顾小孩子的,现在孩子大了,去学校寄宿不用接送了,另一半也是晚上才回来吃饭,她们觉得只是在家里干家务有点无所事事的,所以她们就想出来找一份工作时间不是很长的工作。
刚好林初夏的农家乐就开在小区的附近,工作时间也不长,她们既可以照顾到家庭,也可以有工作,她们觉得挺好的。
现在这么幸运的被林初夏聘用,她们都非常高兴,都暗下决心要好好的干。
她们都认为林初夏是很守信用的人,她的农家乐生意也越来越好,她们也不担心她发不出工资。
而且她们也非常佩服林初夏,年纪轻轻就敢出来创业,说真的,她们都觉得自己没有林初夏的胆识。
她们这种年纪,都是想过稳定的生活,所以很少会想到自己创业的。
其实她们自己创业也是有资金的,只是怕亏本,所以不会轻易的去做生意的。
今天虽然有五个人一起在南湖小区配送农产品,但是买农产品的人越来越多,加上还要配送将近二十份生姜给来面试的人,所以还是用了将近四十分钟。
不过配送的时间越来越长,林初夏姐弟和聂清风就感觉越开心,因为这代表着农家乐的生意越来越好。
他们可不怕辛苦,只要有钱挣就可以了,而且也可以帮到更多的村民,他们就感到很开心。
如果以后送货量越来越大的话,林初峰已经和村中的一个兄弟说好了,请他来帮忙,每个月付工资给他。
林初夏也赞成他这样做,因为他这个兄弟也会开货车,那么他就可以和林初峰轮流开车,这样的话,林初峰也不会那么累了。
将来挣了大钱的话,还可以换一辆大一点的货车呢!
反正,他们都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希望农家乐生意越做越大。
将南湖小区的农产品配送完了之后,林初峰就跟林初夏说,让她不用去双喜酒楼送货了,他和聂清风送过去就可以了。
林初夏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因为她过去的话,弟弟还要送她回来南湖小区,她不过去的话,他们两个送完货就可以直接回家了,这样可以节省一些时间。
林初夏和两个店员正准备坐小区的电动接驳车回去,没想到丽姐开着那辆耀眼的宾利来接她了。
看到那辆豪车在林初夏的面前停下来,一个看起来非常干练的年轻女人还下车为林初夏打开了车门,非常恭敬的说“夫人,请上车”的时候,芳姨和娇姨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出现幻觉了。
林初夏不是一个做农家乐的小老板吗?她虽然已经不用踩着三轮车去送货了,但还是那个要配送农产品的小老板呀,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尊贵的夫人呢?
她们家里虽然都有车,但是只是十多万的车,而这辆几百万的豪车,她们家里这一辈子都是不敢奢望买到的。
虽然林初夏现在的穿着更有品味,漂亮之中也掩饰不了她的贵气,但是在她们的眼中,她还是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以前的那个林初夏呀!
所以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她们都不敢相信呀,还用手搓了一下自己的眼睛,看看自己是不是做梦了。
直到林初夏让她们也上车的时候,她们才惊醒过来,意识到这是真的。
大家都是回去南湖小区里面,林初夏觉得载她们回去也没有问题。
芳姨和娇姨看到林初夏也坐在车里,于是也上了车,因为有她在身边,她们两个好像也没有那么怕这个眼神很犀利的司机。
不过,她们觉得这个女司机好像保镖一样,所以她们也不知道,这个究竟是林初夏的保镖还是司机?
反正她们的心中满是谜团,但是碍于这个女司机也在,所以她们也不好问。
送她们两个回家后,林初夏就让丽姐载自己到出租房那里。
她除了淋花之外,还想看一下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如果没有的话,就清空它,打扫干净,然后将房子退回房东。
安慕希虽然说她剩下的东西都不要了,但是林初夏还是让她回来看一趟,以免有什么能用的东西忘记要了,浪费了就不好了。
不过安慕希今天没有时间,她白天要去圣天生态园当面试官,晚上要和自己的家人以及宋子文一家人去吃烤全羊。
林初夏问丽姐要不要进去坐一下,如果不进去的话,那就在车里等她,她很快就会出来的,因为周姨已经开始做饭了,她太迟回去就不好了。
丽姐就问她要不要帮忙,如果不用的话,她就不进去了。
她可不敢让林初夏接待自己。
林初夏就说自己只是淋花而已,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帮忙的。
丽姐听到这里,就说自己不进去了。
林初夏刚打开花园的门,邻居王大妈听到声音也打开了花园的大门,小狗欢欢就立刻的向林初夏扑了过来,非常的高兴。
林初夏立刻就抱起了它,现在想起来,她已经有很多天没有看到过欢欢了。
“小夏,怎么这两天都没有看到你们呀?晚上好像也没有看到你们家里亮灯。”王大妈说。
“对呀,我和安慕希准备不租这里了。”林初夏说。
而欢欢很乖的躺在她的怀里听着她说话,一动也不动。
自从它上次被林初夏找了回来后,它就更加的依赖林初夏,总是想跟着她,不过它能够见到林初夏的机会实在不多。
“什么?你们要搬走了?”王大妈很意外的说。
之前她都没有听到她们提过。
虽然林初夏才搬来这里住了几个月,而她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年,但是她好像很不舍得她们搬走。
“对呀!”林初夏抚摸着欢欢柔软的身体说,“不过我还是在南湖小区里面居住,有时间我也会来探望你的。”
王大妈的性格虽然高傲,以前也很看不起她,但是她想到她一个人在这里居住,跟周围的邻居也不合群,陪伴她的只有一只狗,她就觉得她有点可怜。
而且她来探望王大妈,也可以看到欢欢的。
相对于植物和动物,林初夏其实更喜欢植物,她不喜欢养宠物,但是欢欢真的很可爱,所以她觉得就算搬家了,也应该来看一下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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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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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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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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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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