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初峰就说不吃了,因为他要回去赶着干活。
他看到林初夏现在还拿了铺位,以后卖的农产品肯定要越来越多的,他有点担心不够卖,所以打算自己种多一点。
而且农产品是自己的,也可以挣多一些钱。
林初夏看到弟弟这么懂事,她心里当然高兴了。
她跟林初峰的年龄只相差一岁多,读初中的时候她也是在镇上的中学念书的,而且跟林初峰同一间学校,但是不同级的,她比他早一年上学。xǐυmь.℃òm
在学校,他们也很少见面,因为学校里面除了自己的同学之外,还有很多村中的兄弟姐妹,所以根本就不会缺乏玩伴。
她现在还清楚的记得那一个周末,就是林初峰从学校回来的那一天,她居然听到弟弟说不去念书了。
她大吃一惊,以为弟弟在学校被人欺负了,所以不想去上学了。
她甚至有些埋怨自己没有去关心弟弟,毕竟他才进中学念书没有多久。
后来母亲问清楚了,才知道他觉得读书没有意思,上学也听不进去,想打嗑睡,也不愿意做作业,更觉得晚自修无聊,所以才不去上学的。
读小学的时候,林初夏就知道弟弟不喜欢念书的,但是他至少每天也去上学呀,而且放学回家也很开心的。
谁知道初中上了还不够一个学期,他就想着要退学呢!
而且他是说真的,说不上就真的不上了,老师和一些班干部来家里劝了也是没有用。
那时候的林初夏跟母亲一样忧愁,因为她不知道弟弟这么小就不念书能干什么,还担心他长大以后连工作和老婆都找不到了。
林初夏虽然年纪小,也知道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
可是林初峰也不听她和母亲的劝说,反而拿着锄头跟父亲到田里干活。
从小到大,林初峰就非常喜欢干农活,不怕苦不怕累的,村里很多人都称赞他勤奋。
而且他种的地还是挺好的,跟大人干的一样好。
那时候林初夏也觉得父亲很奇怪,因为弟弟不去上学,她父亲居然不说他,还允许他跟自己到田里干活。
可能是弟弟的个性跟父亲有些相似吧,因为父亲也不像母亲那样爱读书,所以他能理解弟弟读书的苦。
林初夏跟母亲一样,觉得读书挺好的,所以她一直念到大学毕业。
这在农村也是不多见的,因为很多人上完技校就去打工了。
而林初夏因为有母亲的大力支持,所以很顺利的完成了高等教育。
不过林初夏觉得一开始做农家乐的自己和弟弟当初不去学校的时候一样,都让母亲很担心吧!
她母亲还以为她念了那么多的书,一定可以找到一份非常好的工作,然后嫁给一个城里人,过上幸苦的生活。
但是自己居然踩着一辆三轮车去送农产品,林初夏觉得那时候母亲一定是对自己失望了吧。
林初夏没有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那个不爱念书的少年一下子就长得这么大了,还成为自己办农家乐的得力助手。
如果没有弟弟的帮忙,林初夏觉得自己一个人根本就不可以将农家乐生意做好。
当然,弟弟也因为自己办了农家乐而越来越有钱。
反正现在看到弟弟过得这么好,林初夏觉得比自己过得好还要高兴。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扶弟魔。
她觉得母亲现在也应该很欣慰吧,因为弟弟不但这么努力的挣钱,而且还找到了聂清风那么优秀的女朋友。
她去一间面包店里买了两盒酸奶和几个面包,叫弟弟吃了后再开车回家。
林初夏也没有叫他送自己进去了,而是自己坐电动接驳车回去了,这样可以让弟弟省一些时间而早点回到家。
如果开了店的话,那她就可以踩单车出来了。
她觉得踩单车比坐车更加方便。
她回到屋里,安幕希才刚刚起床,于是她赶紧的下米做饭。
现在安幕希如果不去上班的话,她就不留早餐给她了,因为现在送完货的时间比以前早,她可以早点回来做饭给她吃。
再说,冰霜里面也有很多水果和零食,根本就饿不着安幕希。
当安幕希知道林初夏租下了一间铺位,也非常替她高兴。
如果不是今晚要去宋子文家里吃饭的话,她都会和林初夏一起去好好庆祝一番了。
林初夏听到安幕希这样说,就感到非常的好笑,因为安幕希遇到什么高兴的事情,第一反应就是去庆祝。
而这个庆祝呢,总是离不开吃大餐。
而每次吃过后,安幕希总是抱怨自己吃的太多了,但是吃的时候,总是听不到她说吃多了,而是拼命吃。
其实林初夏也吃很多,但是她在家里要做家务,也要去配送货,所以一直都没有长胖。
两个人吃完饭后,安幕希就开始打开衣柜挑衣服穿了。
她还要林初夏进来帮忙看看,穿那一件去宋子文家里比较好看。
她等会去红玫瑰女子会馆做美容,就不回来这里了,直接去商场买一个水果篮就到宋子文的家里了。
宋子文因为要处理酒店的事情,所以没有那么早来接她,所以他建议安幕希自己开车过去。
如果等他来载她也是可以的,但是比较晚,加上是上下班高峰期,兜来兜去的话,可能七点多都回不了家。
安幕希其实挺想宋子文来接自己的,但是又想到他的工作很忙碌,所以只好说自己开车先过去了。
不过宋子文居然又发来了一条短信,叫她带多一套衣服到他那里过夜。
安幕希知道他还在想着昨晚没有完成的事情,那么,自己要不要带多一套衣服到他的家里过夜呢?
“林初夏,宋子文叫我今晚到他的家里睡觉,你说我要不要答应呢?”安幕希说。
她是个很怕思考的人,所以将这个问题交给林初夏帮自己选择。
如果林初夏支持她去,她就肯定去;如果林初夏不赞成她去,她就想一下到底要不要去。
如果宋子文是一个人住的话,她肯定会豪不犹豫的过去的,但是现在他跟他的父母一起住,自己第一次去就在他的家里过夜了,这样会不会给他们留在不好的印象呢?
林初夏听到安幕希这样问自己,她也觉得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
她跟安幕希想的一样,觉得这是安幕希第一次到宋子文拜访他的父母,就这样在他的家里过夜似乎有些失礼。
“我觉的还是不好吧!”林初夏说。
她跟安幕希这么熟悉,当然是说实话。
“我听你的,就不在他的家里过夜了。”安幕希笑着说,“那就看他有没有本事把我留下了。”
林初夏不禁笑了。
如果宋子文死活不让安幕希走,那就不关安幕希的事情了。
林初夏觉得安幕希挺聪明的,而且她也会这样提示宋子文吧!
林初夏觉得安幕希会这样做。
“那你就带多一条内裤放到包包里吧,至于睡衣,那就穿宋子文的长衫衬吧!”林初夏建议说。
安幕希应该也不好意思拿着一袋衣服到宋子文的家里吧,因为这样的话,过夜的意图就很明显了。
“林初夏,你老实说,你是不是穿过韩城的衬衫当睡衣?”安幕希笑着说。
“密实姑娘假正经,”这该不会就说林初夏这种女人吧!
“没有。我只是在电视里看过而已。”林初夏赶紧说。
“说的那么顺口,害我还以为为你试过呢!你该不会是今晚打算穿韩城的衬衫当睡衣吧!”安幕希说。
她可没有忘记今天晚上林初夏到韩城家里过夜的事情。
“他说给我买了很多衣服,包括睡衣。”林初夏说。
她于是将今天早上韩城对自己说的话说了出来。
“难道你就没有想去看看他买了什么衣服给你吗?”安幕希问。
如果换了是她,一定会想去看看有什么漂亮的衣服。
安幕希相信韩城让人买的衣服,一定非常的好看。
“没有呀,他买什么我就穿什么吧!”林初夏说。
只要尺寸适合自己,她相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安幕希一听,觉得林初夏真的会这样,因为她平时连地摊货也是可以穿很久的。
唉,反而是她,满柜的衣服好像也没有想穿的,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生病了!
不过她看到抖音里面有很多跟自己是同款的人,她又不觉得自己有问题了。
“你昨天买的那件你又不喜欢了吗?”林初夏问。
“对了,我差一点忘了。”安幕希赶紧问。
她对自己的衣服很少收拾,都是林初幕帮她洗的。
不过她的内衣林初夏就叫她自己用手洗,因为林初夏说不会帮她放到洗衣机里面洗的。
林初夏自己也是这样,内衣都是用手洗的。
她还跟安幕希说冲完凉就立刻洗净,非常快的。
可是安幕希觉得洗完澡之后不想立刻动手,总是放在盆里泡着,可是一泡就是一整天。
后来被林初夏压着去洗,并且说以后她要再泡的话,林初夏就说连外套都不帮她洗了,她这才乖乖的每天冲澡的时候把自己的内衣洗了。
“我去帮你看一下干了没有,如果没干,帮你烘一下。”林初夏说完就走出了阳台。
昨天她们回来的时候,林初夏看到韩城的公司的司机还没有来到,于是赶紧把衣服用手洗干净了并且晒好了。
新衣服她一般都是用手洗的。
当时的安幕希还跟她说不用急,因为又不等穿。
反正她是看手机有时间,但是收拾自己衣服的时间就没有。
而林初夏已经习惯了有工作就干了,从来就不拖延的,反正都是要干的,不如早干好安心一些。
“已经干了。”林初夏把衣服递给了林初夏说。
现在的天气天燥又风大,加上太阳还不错,所以衣服晒了一天的话,基本都会干的。
“谢谢!”安幕希接过了外套说。
“就穿这件吧,挺好看的。”林初夏说,“记得戴上耳环哦。”
她记得昨晚安幕希好像说要带耳环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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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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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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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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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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