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韩夫人总是从天而降>第145章不撞南墙不回头
  “这样就最好了,因为就算你想做,也争不赢她的。你知道吗,林初夏农家乐生意非常好的,因为她卖的农产品物美价廉,在大山里面喝矿泉水长大的,一点污染都没有。林初夏的服务态度很好,就算几块钱的货,她都会送货上门的,而且只要质量有问题的,她可以无条件的退货。小区里面也有其他人仿效她开农家乐,可是生意却无人问津,很快就干不下去了。”值班保安跟欧阳天说。

  欧阳天跟林初夏去过旺水村,自然知道旺水村有多山,因为整条村都是被大山包围了。

  南湖小区这里是三面环山,但是这里的山没有这么高,加上这里是城市,是富人区,所以欧阳天以及大多数城市人看到的不是山,而是环境优美空气新鲜的郊区。

  旺水村的山又多又高,加上村里很多房子都是很残旧的,所以在欧阳天的眼中,他只是偏僻与落后的代名词。

  不过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个地方可以为林初夏带来挣钱的机会。

  所以他现在想到旺水村,觉得它顺眼了许多。

  只是想到林初夏家里那间破旧的房子,他还觉得有点碍眼。

  林初夏家里现在买了小货车,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建新房子呢,欧阳天想到这个问题。

  他去林初夏家里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而且去回来没有多久,他们就分手了。

  当时的他还有点担心林初夏会不会跟他借钱回家盖房子呢!

  其实林初夏跟他谈了几个月恋爱,根本就没有用过他一分钱,只是他认为林初夏家里穷,就会图着他家里的钱一样。

  此时还不到下班的时间,出入小区大门的车不算多,所以这个当值保安可以跟欧阳天聊一下天,不过谈的时间过长了也不行。

  当然,只要欧阳天没有进入小区的内部,他也没有资格赶他走,他喜欢呆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林初夏的生意怎么个好法?”欧阳天觉得终于可以听到自己想听的东西了。

  “就说以前吧,她用三轮车送货,需要两三次才能配送完毕。她做了农家乐还不到半年,现在还买了小货车跟他弟弟一起送货了。如果她生意不好,挣不了钱的话,她能买到小货车吗?”这个当值保安说。

  他之前经常看到林初夏骑着三轮车送货,日晒雨淋的,所以他挺心疼她的。现在看到林初夏没有那么辛苦,他也是挺高兴的。

  而且他觉得林初夏挺有想法的,居然会想到做农家乐这一行,毕竟她是个初出校门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他也想当老板呀,特别是看到林初夏一步步的走过来,他觉得就像一部励志剧,但是他没有林初夏那么有生意头脑,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创业,所以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只配当个打工人。

  欧阳天以前听同学说林初夏在南湖小区这个出名的富人区里踩着一辆三轮车去送货的时候,他只是听说都觉得丢脸,还十分庆幸自己跟林初夏分手了,彼此毫无关联,要不然他觉得自己也被林初夏拉低了身份。

  那时候的他,跟着一个富家女吃香喝辣的,更是有点目中无人,觉得跟一个富二代谈恋爱,自己就很了不起。

  自从被那个富家女贪新厌旧抛弃后,他的高傲心态才缓了下来,但是他父母从小给他培养的优越感,还是根深蒂固的。

  因此他对林初夏做农家乐的事情,还是很看不起的,他觉得这样跟工地上的苦力没有什么分别,还是跟当农民一样,只是换了一个高档一点的地方卖菜罢了。

  所以他也不明白林初夏是怎么想的,凭她的学历和外貌,想找一份体面舒服的工作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因为他的大部分同学,都找到了比较好的工作,他就不相信林初夏找不到。

  他估计林初夏根本就没有去找工作,而是直接干起了农家乐。

  他真的不明白林初夏为什么对农村的感情那么深厚,如果换了是他,他只会逃避,会想方设法留在城里,做一个光鲜的农村人,而不再跟农村沾上一点关系。

  而林初夏呢,他觉得她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一个农村人一样。

  他实在是无法理解她,如果真是这样,倒不如跟她弟弟一样,念完九年义务教育就不读了,直接在家种田就可以了,何必浪费钱和时间去上大学呢!

  因为他看到林初夏家里供林初夏上大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于林初峰连初中都没有念完这件事情,欧阳天更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觉得现在基本是没有人连个初中文凭都没有的,所以他当时觉得林初峰这种人,只能一辈子在大山里种田,永无出头之日。

  不过,他只敢在在心里鄙视林初峰,而不敢在林初夏的面前说,因为他感觉到林初夏跟她弟弟的感情很好。

  但是看到林初夏上了海天市的新闻后,他突然又觉得她好像挺厉害的,居然可以将农家乐一日游活动搞得这么成功,还拉到了鸿海集团这个实力雄厚的赞助商。

  所以他想跟林初夏复合的念头若隐若现到现在的越来越强烈。

  欧阳天这一个星期休年假,又是单身一个人,所以挺有空的,只是他想跟值班保安聊多一点的话,就被他拒绝了。

  欧阳天站了一会后,也有想过到表姐陈月灵家里坐一下,但是想到两个人平时也没有什么联系,特别是表姐结婚生子后,见面的机会也非常少,现在突然到她的家里坐,他好像觉得有点不妥当,最主要的事,表姐也是因为女儿的事情才刚刚跟林初夏认识,应该跟林初夏也不熟,所以他想了一下,还是打算离开了。

  他不知道的是,当他开着车离开的时候,林初夏也坐着韩城家里的商务车从小区的大门口出来了。

  他的车跟韩城公司的商务车并排走了一段路,欧阳天还不停的朝着这俩价格昂贵的商务车张望。

  他自己开着一辆十多万的车,每当看到那些比自己便宜的车,他就有一种不屑的感觉,但是看到那些豪车,他就非常的羡慕和好奇,在想着自己什么时候可以买一辆。

  当他看到这辆商务车的时候,还想着是什么大老板坐在里面,他完全没有想到林初夏坐在里面。

  他是做梦也想不到林初夏会坐在里面。

  有句话说“昨天的你不屑一顾,今天的你高攀不起”,这大概就是欧阳天对林初夏的现实写照吧。

  如果他知道林初夏成为了韩城的女朋友,估计是张大嘴巴不敢相信的那种。

  因为商务车除了前排的玻璃贴膜颜色比较浅外,后面都贴上了颜色比较深的贴膜,所以欧阳天看不到坐在里面的林初夏和安慕希。

  而安慕希和林初夏也没有留意到在另一条车道开车的欧阳天,要不然的话,安慕希肯定会打开车窗故意向他炫耀一番,让他看一下林初夏现在的无限风光。

  只可惜,他们直到分开了车道走,都没有发现彼此。

  不过,欧阳天今天是来打探情况的,所以他还会继续来的,而不是就此放弃了。

  现在的他总是会想到林初夏因为做了农家乐而发了大财的事情,如果可以靠着林初夏开着开上豪车的话,又有一个如此美貌贤惠的老婆,他觉得这才是人生的大赢家。

  他现在觉得之前的那个富家女虽然好,但是她总是趾高气昂的,动不动就会骂他几句,他觉得如果不是她有钱的话,他早就跟她分手了。

  刚才与南湖小区的值班保安聊了一下,他觉得林初夏的运气还是挺不错的,居然让她遇着两次帮助小孩子的机会。

  就是因为这两次机会,让林初夏的农家乐生意越来越好,所以欧阳天觉得,如果林初夏再做一些好事的话,那么她的生意就更加的客似云来了。

  而且他从值班保安的话语听出,林初夏真的没有男朋友,跟表姐说的情况一样。

  欧阳天也不愁以后没有机会再看到林初夏,因为他知道林初夏和她弟弟会经常给表哥的双喜酒楼配送农产品,如果自己经常去表哥的酒楼的话,就一定有机会见到林初夏的。

  刚才他也听到那个当值的保安说,林初夏好像还有开店的想法。

  所以如果林初夏真的在南湖小区物业中心那里开店的话,那么他就有更加多接触林初夏的机会了。

  反正,他对追回林初夏很有信心,也不知道是谁给他的信心。

  当然,他这种盲目自信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失败的,只不过他们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罢了。

  韩城派来接林初夏和安慕希的司机是公司里面一个最稳重的司机,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叔。xǐυmь.℃òm

  韩城每次去谈生意或者到外地出差,都是让他开车的。

  司机大叔回到鸿海集团载上韩城和宋子文后,就直接向江山市出发。

  他们走的是高速,一路上也没有堵车,所以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就顺利的来到了南溪温泉酒店,这里是江山市最出名的一间温泉酒店。

  这里很多间温泉酒店和度假村宋子文都住过,他觉得南溪酒店是最好的了,所以直接来这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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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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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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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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