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那间店的衣服还是可以的。
她以前穿的都是地摊货,相比之下,那间特价店的衣服确实挺好的。
不过她的这一个举动,被安慕希拦住了,因为安慕希看不上那里的衣服。
安慕希跟林初夏说:“你现在已经是韩城的女朋友了,平时穿特价的衣服当然没有问题了,但是你陪伴在他的身边的时候,总要穿好一点吧!”
林初夏点了点头,但是太贵的衣服,她买不起,也不想买呀!
“所以呢,你就跟我去逛一些好的店铺。你放心,你有多少钱,我还是知道的,今天就拿你的三分之一身家来买衣服吧!”安慕希说。
林初夏现在有一万五千块钱左右,拿她的三分之一身家出来买衣服,那就是五千元了。
林初夏听到安慕希这样说,不禁有点不舍得,因为这五千元,是她以前一个半月的收入了,就算现在生意好了,也要做足一个月才可以挣到。
但是为了韩城的面子,她还是点了点头。
再说,这些质量好的衣服,可以穿很久的。
她觉得买了,无论以后喜不喜欢,也要多穿几次,这样才会让它物有所值。
而钱花去后,以后要更努力的挣钱才行。
她觉得她现在的空余时间挺多的,所以她可能会将开店的时间提前一些。
她打算明天送完货后,就和弟弟一起去看一下南湖小区物业附近的铺位。
她虽然一直都有留意,但是还没有真正去问过。
关于开店的事情,她也问过韩城了,他也赞成,但是他要林初夏答应她,下午五点就要收工了,因为她还要过来帮他做饭,所以她最好请一个店员来帮忙。
他这是不想林初夏太辛苦了。
他知道林初夏不想花那么多钱请一个人,因为现阶段挣的钱可能是不是很多。
所以韩城就建议她请一个做兼职的,只上三个小时左右,这样就可以比一个全职的少了很多的工资。
他还建议林初夏,到了晚上七点钟,如果还有青菜没有卖完的话,就打个半折出售,反正到晚上八点就关门,因为过了这个时段,就算还有买菜做饭的人,也是少的可怜。
林初夏觉得韩城这个建议很好呀,而且找一个这样的店员,也很容易找到,因为在她的农家乐群里,就有很多没有上班的家庭主妇,而且有几个还让林初夏帮忙问一下有没有干三四个小时的工作。
这些人都是衣食无忧的人,时间长太辛苦的工作她们不想干,但是整天都呆在家里,她们又觉得有点无聊和浪费光阴,所以想找一份时间短的不辛苦的工作。
反而工资,她们的要求就不是很多,所以林初夏也觉得可以请的起。
如果到时候生意真的很好的话,她还可以请多一个人帮忙看店,因为除了早上和林初峰一起去配送农产品外,其它的时间如果有顾客要求送货上门的话,那么她也不用愁没有人帮忙看店了。
当然,如果生意很一般的话,那么她白天肯定不会请人了,而是自己关门送货了。
对于开店的事情,她是信心满满的,因为除了南湖小区外,附近还有一个刚刚交楼的新楼盘,虽然只有十几栋楼,但是都是高楼层的电梯楼,如果入住率有一半的话,人数都是非常可观的,林初夏还是挺期待的。
所以衣服还是买吧,她相信她以后一定会越挣越多钱的。
安慕希看到林初夏答应了,于是笑着说:“真是孺子可教也!”
林初夏也笑着说:“你这是教我乱花钱,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你错了,我这是教你稳住韩城的心。”安慕希笑着说。
“他不是这样肤浅的人。”林初夏笑着说。
韩城如果嫌弃自己穿的不好的话,他就不会和自己在一起了。
反过来,只要韩城爱她,尊重她,哪怕他家境一般,她也会爱上他的。
那么有魅力的男人,只要被他爱着的女人,恐怕都会泥足深陷。
所以她想不明白韩城的前女友,她为什么会舍得背叛韩城而另嫁他人。
她会不会有后悔的一天呢?
当然,林初夏希望她永远都不要后悔,这样的话她就不会再想起韩城来。
林初夏想着想着,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了这件事情来。
“知道了,你的韩城是一个很有涵养的人。”安慕希说,“可是他依然会喜欢你穿的漂亮呀!你没有听说过‘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吗,如果你穿的很漂亮的话,他就会眼前一亮,而且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因为这么漂亮的你,是他的女朋友呀!”
“也对。”林初夏也想韩城看到自己穿的漂漂亮亮的。
“林初夏,这件衣服好不好看?”安慕希拿着一件米色的长外套跟她说,“这是羊绒的,摸起来非常舒服。”
林初夏拿起衣服来看了一下,发现这个款式真的很好看,摸起来手感也很好,但是当她拿起吊牌一看价格,她就呆住了,居然要三千多元钱。
刚才她进来的时候已经看了,这间店好像没有打折促销活动,就算安幕希有贵宾卡,恐怕也只能便宜三百多块钱。
安幕希经常来买衣服,在很多间品牌店,她都有贵宾卡。
而林初夏经常跟她来,也知道一般的贵宾卡只可以打九折。
这个价钱,就连安慕希买,她也觉得很贵,现在轮到自己买,她觉得更贵了。
但是既然下决心要买了,那就不要犹豫了。
“我试一下。”林初夏一边说一边拿着衣服走进了试衣间。m.χIùmЬ.CǒM
为了韩城,贵也要买一件。
“包你满意。”安幕希说。
以林初夏模特般的身材,她穿很多衣服都是好看的,但是衣服的质量上了档次,人的气质真的就不一样的。
“就这一件吧!”当林初夏穿着这件衣服从衣帽间出来的时候,安幕希就坚定的说。
倾城的容貌,脱俗的气质,简直不要太完美了!
就连其他来买衣服的顾客,都纷纷的看向林初夏,那是羡慕妒忌恨的眼光。
“嗯,好看,我也挺喜欢的,就拿这一件吧。”林初夏说完,就想拿着衣服到柜台去埋单。
“等等,不要那么急,还看看其它的。”安幕希说。
她说要林初夏买完五千块钱,就真的是买完五千块钱,而且只会多而不会少。
反正林初夏已经找到了一个这么有钱的男朋友,就算买光了她的积蓄,应该也没有问题的,所以她一定要努力劝林初夏多买一点衣服。
反正她就是要把林初夏身上的钱全部都买光了,心里才舒服的。
林初夏打量了一下这间店,各式各样的衣服都有,看起来都十分不错,于是和安慕希认真的看了起来。
安慕希是这家店的常客,她很多衣服都是在这里买的,所以店员也很积极的为她推荐一些新的款式。
但是安慕希今天也不急着买自己的衣服,而是一心一意的为林初夏挑选衣服。
这么难得林初夏同意了,要赶快买才行,万一她嫌弃买的太多钱了,等一会不买就不好了。
店员看到林初夏长的倒是挺美的,但是衣着简单,全身从头到脚加起来也是几百块钱,一看就不是一个有钱人。
她都不知道安慕希这么卖力为她挑衣服有什么用,她以前也看到安慕希带着林初夏来过,可是林初夏在这里连一件衣服都没有买过。
刚才的那件羊绒外套林初夏虽然说要,但是林初夏还没有掏钱结账,这个店员都不敢相信她会买。
所以如果是林初夏一个人来的话,她都不想招待她,但是看到安慕希的份上,她还是在一旁努力的陪着笑脸。
因为安慕希这个有钱女,经常来这里买衣服,可是给她带来了不少的提成。
安慕希可是她看到过最舍得花钱买衣服的女孩子之一,从来就不讨价还价,看上的衣服,无论多贵,她都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
她在这里的基本工资是两千多元,可是安慕希很多时候一买就是四五千元,所以她也很羡慕安慕希有这么多钱买衣服。
林初夏觉得安慕希是个败家女,总是劝她少买一点衣服,因为根本就穿不完,但是这个店员却把安慕希当做贵宾,恨不得她把口袋里的每一分钱都拿来这里买衣服。
林初夏又挑了一件一千元的短外套,她就不肯再买了,因为她还要拿钱去买泳衣和两条比较保暖的裤袜,拿来配她的长毛衣,然后还想买两双鞋子。
她觉得如果要买高档一些的话,这些加起来也要一千多元钱。
安慕希听到她这样一说,于是就放过她了,让她留着钱买两套好看的泳衣。
她也知道韩城加建游泳池的事情。
宋子文在韩城附近的那套别墅,安慕希听他说明天就可以办好过户手续了,他也会在花园建一个很大的游泳池,所以安慕希也打算买两套好看的泳衣,等到游泳池建好的时候,她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宋子文为了尽快可以入住,他准备多花一些钱,投入更多的人力,希望半年都就可以顺利的入住。
他还说,到时候希望安慕希搬过去和他一起住。
他说他喜欢热闹,不喜欢像韩城那样一个人居住。
安慕希当然说好了,如果半年后他们还不在一起住的话,她觉得他们的感情可能是凉凉了。
如果她搬去跟宋子文居住的话,那么她就不租那间洋房了,这样的话林初夏就要搬到韩城的家里去了。
想到可以和林初夏做邻居,还可以经常到她的家里吃饭,她就觉得非常的开心。
她也跟林初夏说了,林初夏听了也很开心。
她也跟安慕希的想法一样,半年后她应该已经与韩城过上了同居的生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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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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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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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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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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