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是个挺自恋的男人,认为自己的外貌是男人中的佼佼者。
于是他就问富家千金,自己有什么地方比不上她身边的这个男人。
他可不想不明不白的就这样被分手了。
这个富家千金最讨厌的就是纠缠不清的男人,明明已经说了分手,还在纠缠自己,于是就冷冷的说了一句“因为你无趣”,然后就和新欢驾着豪车扬长而去。
她喜欢新鲜刺激的,而欧阳天却没有什么浪漫精彩的节目,还要她带着他去玩,她才不稀罕这样空有外表的男人。
她换男朋友的速度比她换名牌包包还要快,所以她对欧阳天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因为她已经习惯了随便说“分手”二字。
而且在跟欧阳天交往的过程中,全程都是在用她的钱,可是说是欧阳天跟着她白吃白喝了一个多月,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损失。
这个富家千金虽然喜欢吃喝玩乐,但是她从不随便跟人上床,所以欧阳天还是处男,也没有失身给她的说法。
所以她认为自己也不用给他什么青春损失费之类的。
临走前,她那个新欢还用挑衅的眼神看了一眼欧阳天,这可真把欧阳天气个半死。
可是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辆豪车走远,根本没有办法阻止他们离去。
而这辆豪车,他不但坐过,还亲自开过,他认为那种感觉真是普通车没有办法比的。
他上几天还在想,只要他跟这个富家千金再相处一段时间,或者就可以开上这样的豪车了。
他根本就没有想到,他的白日梦这么快就破灭了。
他觉得挺不甘心的。
所以他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想成为有钱人,因为有钱的话,可以得到很多想要的东西。
不过他认为林初夏是个例外,因为她的家境明明就比不上自己的家里,可是她却很傲气的跟自己提出了分手。
从到到尾,她都没有跟他要过一分钱。
他虽然嫌弃她是农村出身,家境不好,但是她确实长得美,而且温柔体贴,所以她如果不提出分手的话,他也未必舍得提出分手的。
欧阳天无精打采的回到家里,连续一天都没有吃饭,因为他吃不下,他觉得自己都没有脸出去见身边的熟人了。
因为他身边所有人都知道他认识了一个富家千金,现在就这么快被人甩了,叫他如何跟别人解释呢!
他母亲就安慰他说,在娱乐场所认识的人,没有几个是真心,说分手了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如果朋友亲戚问起,也是这样回答他们就可以了。
她这是担心儿子想不开,才这样安慰他的。
其实她内心也觉得挺可惜,因为家境这样好的女孩子,打着灯笼也难找到一家。
他们家也是普普通通的工薪家庭,想结识富豪家的女儿,并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那样的人家根本就看不上他们。
她觉得欧阳天如果跟这个富家千金结婚的话,她也不怕别人说他是吃软饭的,因为富贵荣华的生活,是每一个人都向往的。
她觉得那些说门不当户不对的人,都是那些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
只可惜,他们就这样分手了,她也觉得难受。
以前欧阳天上大学的时候跟她说,他跟一个来自本市边远山村的同学谈恋爱,她一听到就不喜欢了。
那些只靠种田生活的人,不用问就知道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
如果是附近城中村的,她倒是觉得可以考虑,因为那些人不但有一次性的征地赔偿款,而且每年还有分红,生活可能比他们还要好。
所以她也很庆幸儿子跟他的女同学分手了,如果儿子跟她继续交往的话,她认为这个女同学肯定会拖儿子的后腿的,如果他们还没有分手的话,她也会坚决反对的。
她认为自己的家境不错,而且欧阳天很优秀,想找条件好的女人根本就不是问题。
欧阳天没有跟她说实话,他根本就没有说是林初夏先跟他提分手的,只是说他们分手了,他怕在母亲面前没有面子。
她母亲听到儿子这样说,当然是认为儿子主动提分手的。
如果让他母亲知道是林初夏主动提分手的,他母亲肯定会破口大骂,说她一个农村人还敢嫌弃他们。
欧阳天自从和富家千金分手后,情绪一直就比较低落,也就没有出门去玩的的心思,就算有朋友约他,他也通通推掉了。
除了上班之外,他就整天呆在家里,不是看手机就是看电视,更多时候是不停的玩游戏,可以连续玩上几个小时。
他这样颓废的状态,连他的父母都有点担心他。
可是他们也叫不了他出门。
欧阳天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可是他也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呀!
他只能让时间慢慢的治愈。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是这种状态,当初林初夏跟他提分手的时候,他有一段时间也是这样子的,因为那时候的他也觉得很没有面子。
因为他觉得提分手的人应该是自己,而不是林初夏。
后来时间长了就慢慢的淡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想起林初夏来。
不过,当他听到一些同学说林初夏大学毕业后,居然骑着一辆三轮车在一个高档的小区里面配送农产品,他就觉得林初夏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居然干这种日晒雨淋这么辛苦的工作。
这跟外卖快递员有什么区别呢?
他认为凭着林初夏的外貌和学历,去找一份体面舒服的工作根本就不是一件难事。
所以他觉得她是在作践自己,好好的一个美女去干这种体力活。
不过,他现在也跟她分手了,所以也管不着她干什么工作了。
他曾经也有想过,如果林初夏能够找到一份高薪水的体面的工作,他觉得两个人再在一起,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毕竟他还是很贪恋林初夏的美貌的。
今天晚上他刚好和父母在沙发上看海天市电视台的晚间新闻,没想到居然看到了旺水村。
他本来是一边玩一边看手机的,但是一听到旺水村,他就认真的看起来了。
因为他没有想到旺水村居然上新闻了。
其实旺水村因为有瀑布和沙罗树,加上风景美丽,已经上了多次的电视新闻,不过欧阳天是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而已。
他不喜欢的落后地方,其实也有很多城里人喜欢的。
他跟林初夏去过一次旺水村,觉得这条村子的人真的很穷,包括林初夏的家里,简陋到好像九十年代的房子。
他根本没有想到,海天市还有这样贫穷的村子。
他以前知道林初夏的家境是不太好的,可是去过之后,才感觉到她家是真的很穷,超出了他认知里的穷。
他觉得自己有点无法接受林初夏家里是这样贫穷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初中都未毕业的弟弟,也没找工作,就在家里务农。
一看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如果种田能挣钱的话,她的家里也不会这么贫穷了。
林初夏以后会不会变成扶弟魔呢,他有担心过这个问题。
如果不是林初夏长得这么漂亮,他早就提出了分手。
后来,他言语中就经常的露出对林初夏家乡的轻视和不满,想不到因为这样,林初夏就主动的跟他分开了。
他认真的算了一下,他们谈恋爱的时间加起来才三个多月。
而当新闻的镜头到了采访林初夏的时候,欧阳天简直不敢相信她就是这次的活动组织者。
她只是一个在小区卖普通农产品的人,居然可以举办一个这么大型的活动,还拉来了一个这么有实力的赞助商。琇書蛧
念书的时候,他可没有发现她有这个潜力呀!
而且,镜头里的林初夏落落大方,阳光自信,完全没有一点胆怯的样子。
还有,她好像比以前更要迷人。
照这样看来,她过得挺风光的,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种落魄。
他之前一直认为,找不到工作的人才会去干那么辛苦的工作的,所以他觉得林初夏会过的很不如意。
看到光彩照人的林初夏,他好像又有一点心动了。
如果日后林初夏成为一个挣钱的大老板的话,那么自己再去把她追回来,那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情。
除了林初夏的家境他不满意外,其实林初夏的性格和样子他都是非常满意的。
林初夏没有一般女生的矫情,动不动就生气这些她是完全没有的,她也不会要求买什么东西或者什么礼物之类的,而且她也很会关心人,可以说,在他与林初夏恋爱的期间,他是什么负担都没有的。
欧阳天看完新闻之后,又进入了电视台的网站,将这段新闻下载了下来,反复的观看了起来。
他越看越觉得林初夏适合他。
他想着自己花心思再去追求林初夏,她应该还会接受自己的。
不过,他觉得自己现在还不能行动,他要打探清楚林初夏做的农家乐生意能不能挣大钱。
如果能挣钱的话,他才打算和她重新开始。
如果她挣钱不多的话,他可要认真的考虑清楚,因为他不想林初夏他们一家人以后会成为他的负担。
他还想要林初夏为他锦上添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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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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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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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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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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