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野依然选择坐在林初夏的身边。
不过,他的话依然不多,只是很认真的在吃东西。
林初夏身为主人,见到凌野的性格也有些内向,不太主动夹菜,所以她总是不停的用公筷为他夹菜。
凌野没有想到,鸡肉的这种简单吃法,味道还挺不错的。
他看到鸡肉只是简单的放在汤锅里面煮熟,然后再点一下沙姜蓉,味道就超香。
他经常在大酒店吃饭,白切鸡、鼓油鸡,甚至炸鸡,他都吃过,但是这种类似火锅的做法,他还没有试过。
他记住了这边的说法,叫做“打边炉”。
他一边吃一边很认真的感受着聚餐的热烈氛围。
林初夏家里的确很简陋,简朴的厅里只有一盏日光灯,但是众人围着桌子坐下来,炉里升腾着热气,很有人间烟火的味道。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家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他母亲除了事业之外,对友情亲情什么的并不太注重。
所以他们家里是没有客人出现过的,唯一踏入过他们家的外人,就是保姆了。
他虽然是保姆带大的,但是他跟保姆的感情也不好,因为他母亲总是不停的换保姆。
在他的记忆中,他家里已经换了二十多个保姆,最长的干了不到两年,最短的只上了两天班。
这绝大部分是他母亲不满意而解雇的,但是也有一些是受不了他母亲的挑剔和冷漠而选择自己不干的。
尽管他母亲给出的薪水比较优厚。
不过自动辞职的,他母亲从来都不挽留,她认为只要有钱,不愁请不到保姆。
其实他跟几个干的时间长一点的保姆的感情都是比较好的,只是他母亲从来不会为了他而去挽留她们。
渐渐的,他发现自己慢慢的变成了跟母亲一样冷漠的人。
其实他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正如他不喜欢这样的母亲一样。
他喜欢温暖的人,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个有温度的人。
只可惜人心都是相互的,他冷漠,通常别人也是这样对待他的。
所以他的朋友很少,韩城和林初夏,已经是对他最热情的朋友了。
他母亲也很少带他去亲戚和朋友家聚会什么的,甚至春节也是如此。
所以他一直觉得他母亲是没有朋友和亲戚的。
他母亲也是从一个贫穷的农村里出来的,但是她在城市扎根后,特别是离婚后,就很少回去,估计是几年也不回去一次,所以就更别说他了。
他大概去过几次,因为年龄小的关系吧,只记得一些零星的东西。
也许曾经他也参加过这种热闹的聚餐吧,不过他真的一点都记不起来了。
因为心情好吧,他吃什么都感觉很香,就是一根普普通通的青菜,也感觉比平时所吃的青菜更加嫩滑有菜味。
他不知道是不是和这里的土地以及水质有关系。
他觉得可能有关系的,如果不是这里生态环境好,今天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来这里买农产品吧。
然后他又想:林初夏既然是在南湖小区送货,我可以帮她买农产品呀!这样的话,两个人就可以经常联系了。
刚才他已经主动加了林初夏的微信,并且加入她的农家乐群里面。
刚才落座的时候,安幕希刻意的避开凌野。
她可不想坐这冰山脸的旁边,冷冰冰的,影响自己的心情和食欲。
于是很不幸的,小禾没有选择的坐在了凌野的身边。
所以她心慌得很,夹菜也不敢夹多,说话也不敢大声,生怕凌野对自己的印象不好。
她努力让自己有一个淑女的形象。
其实,凌野根本就没有注意她,他眼里目之所及的,都只有林初夏而已。
林初夏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都觉得很美。
他很享受这样坐在林初夏身边的温馨感觉。
他从小所缺少的家庭温暖,仿佛都在林初夏这里感受到。
他觉得林初夏像个大姐姐一样,对他很照顾。
他的碗里没有菜了,林初夏就会及时的捞给他,非常的细心体贴。
而他其实也知道,林初夏比他小很多岁,但是却比他会照顾人。
吃完晚饭后,暮色已经慢慢降临了。
林初峰和聂清风说趁路还能看的见,赶紧的到鸡场摘几个熟木瓜让小禾带回城里去。
刚才小禾吃了几块木瓜,觉得很甜很有木瓜味,就随口一说,没想到林初峰和聂清风就说鸡场还有熟的,要摘几个给她。xǐυmь.℃òm
聂清风跟小禾的感情本来就很好,加上小禾今天是来帮忙的,而茶叶给多了小禾也喝不完,现在见她喜欢吃木瓜,所以就决定摘几个木瓜让她带回去,算是自己的一片心意。
小禾正想说不要,没想到他们两个就放下筷子出发了,于是小禾也赶紧跟了上去。
因为她留在这里跟其他人也不熟,倒不如跟去鸡场看一看。
她觉得如果自己做饭吃的话,他们两个还会抓一只鸡让自己带回去的。
林初峰拿了一支用蓄电池的那种手电筒。
这种电筒虽然拿起来重,也要充电,有点麻烦,但是照起来非常的亮,他平时晚上去抓鸡就是用它的。
鸡场里面虽然有电灯,但是只是装在一间小房子的屋檐下,远一点的地方可照不清楚。
所以拿这支电筒既可以照路也可以看清楚鸡藏在那个地方。
鸡晚上会睡觉,所以容易抓很多。
不过,林初峰晚上去抓鸡的话,一般都是和父亲一起去的,因为他父母不放心他一个人去。
在父母的眼里,他永远都是小孩子。
张悦心吃完饭也去收拾一些东西给林初夏带回出租屋,如菜干、葛粉和尖米粉之类的。
这些都是她自己晒的,干净又卫生。
林初夏的父亲去帮老婆的忙了,于是收拾碗筷的事情又落到了林初夏的身上。
凌野想着自己叫不动安幕希这个大懒虫,于是就主动帮忙收拾。
他先是将椅子放好,然后就开始收拾碗筷。
林初夏将边炉里面的剩菜拿到隔壁的二叔婆家里,因为他家里有一个小鱼塘,可以将剩菜拿去喂鱼。
她一进门就看到凌野在收拾碗筷,于是就笑着说不用他收拾,她自己来就可以了。
林初夏还说,这里有一个说法,就是客人第一次上门吃饭,是不用洗碗的,如果洗了下次来就没有饭吃了。
当然,林初夏是跟他开玩笑的,意思是自己来做就可以了。
凌野却说没事,坚持要帮忙收拾。
可是他笨手笨脚的,居然将一个很小的调味料碟摔到了地上。
幸好这个碟子够坚强,转了几圈停下来之后居然没有摔烂。
凌野有点尴尬,安幕希捂嘴在偷笑。
她心想:谁叫你想献殷勤呢!这下出羞了吧!
然后她还开口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帮忙呢,因为我就像你一样,越帮越忙。”
林初夏连忙将碟子捡起来笑着说:“没事。我还试过打烂碟子呢!你帮我拿这些到门口的洗碗盆里。”
林初夏这是缓解凌野的尴尬。
门口有灯,也有水龙头,碗碗碟碟有点多,林初夏觉得到门口洗会方便一点。
凌野一听,连忙小心翼翼的接过林初夏手中的碗碟,拿到门口的大洗碗盆里。
安幕希看到这一幕,叹了一口气,也跟着来帮忙了。
她觉得自己如果不帮忙的话,可能会被凌野在心里面骂无数次。
毕竟被人骂的滋味可是不好受的。
三个人一起干活,果然快了很多,不一会儿,就将所有的碗筷都收拾干净了,连地都打扫干净了。
凌野这才看安慕希顺眼了一些,要不然,他真的要在心里面骂她一万遍。
如果是他的手下的话,他一句话都不会说,就把她开除了。
林初夏与母亲一起收拾好要带回出租屋的东西后,林初峰也回来了,于是张悦心便赶紧的让他们回去。
安幕希来了这么多次,还没有开过夜车,所以张悦心有些担心。
林初夏答应了,不过她在上车之前,还是抓紧时间拿了一盒茶叶到大伯的家里。
平时她回来都会到大伯家里坐一下,但是这两次回来都很忙,所以只能下次回来再去他们家喝茶了。
又或者她买菜回来,叫大伯和大伯母过来吃饭。
她也很久没有跟他们一起吃过饭了。
她大伯今天也卖了一千多块钱的农作物,心情不错,见到林初夏拿了一盒茶叶过来,更加高兴,连忙叫老婆拿一袋自己刚晒好的番薯干给林初夏。
这种番薯干是紫薯干,非常的好吃。
他们今年种的不多,打算明年种多一点。
他们记得林初夏小时候最喜欢吃番薯干了。
以前林初夏家里生活不好,也没有什么钱买零食吃,所以她母亲就经常晒番薯干,让林初夏姐弟当零食吃。
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了,但是农村很多人还是自己晒番薯干吃,因为自己家里做的,也没有什么食品添加剂,吃起来也放心。
这比在商场买的零食强多了。
林初夏接过了大伯母的番薯干后,就匆匆的回到晒谷场。
凌野还没有走,林初夏叮嘱他开慢一点,到家后报一个平安给自己。
凌野点头答应后,她这才坐上了安幕希的车。
毕竟凌野是第一次来这里,虽然有导航,但是天黑了视线没有那么好,林初夏有点担心也是正常的。
而且凌野是韩城派来帮助自己的,她肯定要他平安到家才安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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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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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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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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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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