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每次看到安慕希这么多的衣服,都感到安慕希的购物欲很可怕,有点浪费资源的感觉。
林初夏有点像环保志愿者,害怕浪费,也怕垃级污染地球。
她从不认为这不关自己的事,她认为这是关乎每一个地球人的事情。
只要人人都关爱地球多一点,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不过她不知道自己有钱后会不会像安慕希这样经常买衣服,因为她也觉得,穿上一件漂亮的衣服,自己的心情也会跟着神采飞扬起来。
她猜也许这就是女人经常买衣服的原因吧!
不过,她觉得自己就算有钱了,应该也不会像安慕希那样,因为安慕希买衣服跟吃饭一样平常,喜欢的就买,也不理买回来穿不穿。
她认为自己绝对不会这样的。
现在安幕希房间的地下还放着几十件快递,都没有拆封,而有些则是刚从小区里面的蜂巢取回来的。
“这件好看吗?”安慕希穿着一条纯白色的连衣裙从衣帽间出来。
“这条也可以呀,显得很端庄大方。”林初夏说。
她看过安慕希穿过几次,衣服也非常新,穿去见宋子文的父母还是挺合适的。
“端庄?那不是显得我很成熟了?算了!”安幕希又到衣柜里面翻找起来。
而刚才那条白色连衣裙,是她找了十多条才找到的。
端庄大方不好吗?林初夏也不懂了。
她认为老一辈的人都会喜欢成熟端庄大方的女人。
不过,这也是她自己的想法,在打扮方面,她觉得自己一窍不通。
因为她都没有什么机会去打扮,只是觉得好看就可以了,完全不懂去搭配什么的。
“这条碎花连衣裙呢,好看吗?”安幕希找呀找,又找了一条比较喜欢的裙子穿了出来。
至于那些牛仔裤,即使不是破洞的,也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嗯,好看,显得格外年轻漂亮!”林初夏说。
“那就这条吧!”安幕希穿上在梳妆台面前的大镜子转了一圈说,“这条裙子是个大牌子,可是花掉了我一个月的工资。”
安幕希虽然上班很自由,但是她父亲还是给她发了一万多块钱一个月。
既是工资也是零花钱了,不过,安幕希还是不够钱花,问她母亲要钱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母亲也是会给的,因为她知道女人都是喜欢买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的。
只要女儿乖乖的不学坏她就很开心了,其它的她也不会太在意的,毕竟他们家里也不是没有钱。
“我之前看到天气预报,说明天好像要降温的。”林初夏突然间想起了这件事情。
她打开手机看了一下然后说:“明天早上可能会降温5度,你还是换一件长袖衣服吧,或者加一件外套。”Χiυmъ.cοΜ
虽然入秋已经有一段日子,但是一直都没有冷空气南下,明天是这个秋天的第一次降温。
相信所有广东人都非常的期待的,林初夏也不例外。
一年四季,林初夏最喜欢的就是秋天了。
“不会吧!”安幕希说,“我长袖的衣服都在我家里面呢!现在要不要回去拿呢?”
安幕希不看新闻,也不看天气预报,她一般喜欢追剧,所以根本不知道明天会降温。
安幕希有点犹豫,从市区一来一回就要一个小时,她有点不想动了。
今天出去了那么久,中午又没有午休,按照她的体力来说,确实是有点累了。
她后悔没有提前将秋装带到这里,搞到明天没有衣服穿。
“你上几天不是说在网上买了很多秋装的吗?是不是地下这一堆?”林初夏提醒安幕希说。
“可是这没有洗过的,我不想穿呀!”安幕希有些后悔没有早点拆出来洗干净。
这些天她都顾着去玩了,回来后也顾着玩手机。
而林初夏呢,如果安幕希没有跟她说,她也不会擅自动她的东西。
“现在拆出来,看一下有没有喜欢的。如果有的话,我帮你洗干净弄干它。”林初夏边说边动手拆衣服。
她非常清楚安幕希,就算在网上买了很多,也不见的有她喜欢的。
以前的安幕希,就算遇上不喜欢的,也不去退货,过一段日子那些新衣服就会进入衣服回收箱。
林初夏看不惯安幕希的这种做法,劝了她很多次,她这才选择了退货。
林初夏是这样子跟她说的,说退回来的也是钱,还可以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而她不喜欢的衣服,或者适合其它人,所以不要浪费了。
安幕希有时候也会听一下林初夏的话的,觉得她讲的有道理,所以后来有些网上买回来的不喜欢的衣服,她都主动退了。
反正退货也挺方便的,有快递小哥上门收货,林初夏也经常在家里,一点都不麻烦。
“这天都黑了,没有太阳晒,怎么可能一个晚上就会干呢?”安幕希有点不相信的说。
“洗干净先晾一个晚上,明天早上不干的话我用风筒帮你吹干它。”林初夏说。
她们搬来这里住的时候已经是夏天,还没有经历过回南天气,所以还没有买烘干机。
安幕希买的洗衣机倒是有烘干功能,但是林初夏在下雨天烘过两次,发现衣服不但有一股味道,而且还有点皱,远远不及太阳晒干的那般好,所以就算下雨,她也没有用过洗衣机的烘干功能。
安幕希买的都是好衣服,林初夏可不想糟蹋了它们。
用来烘内衣或者袜子她倒是可以接受的。
“林初夏,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安幕希非常开心的说。
如果叫她又洗又晾又吹干,她觉得实在是太麻烦,一点动力都没有。
于是两个人就一起拆起快递来。
不一会儿,一堆全新的秋冬季新款女装出现了在两个人的眼前。
安幕希也不嫌麻烦,一件件的试给林初夏看。
因为她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试新衣服,所以在商场逛街,她是没有那么容易累的。
终于,两个人挑出了最满意的一件,也可以说是安幕希挑出了最喜欢的一件,因为林初夏觉得大部分都很好看。
林初夏连忙帮她剪了吊牌,拿到花园的洗手盆里面认真的洗干净,用力扭干后,就放到阳台下面的洗衣架晾好。
而其它的新衣服,她明天放在洗衣机里面洗。
因为安幕希买的衣服料子都很好,所以林初夏一般都用羊毛功能来洗,这样对衣服的损伤较小。
现在有点起秋风,天气有点干燥,林初夏估计衣服明天早上会有七八成干,再用风筒吹一下,应该就可以穿了。
林初夏忙完这些,就冲凉上床休息了。
她拿出来手机一看,才发现韩城刚才发了微信给她。
后天就是周末,也是林初夏搞的农家乐一日游的时间。
韩城跟林初夏说,他那天要去广州接见一个外国来的大客户,所以没有空跟林初夏到旺水村了。
但是他已经与慈善机构协商好了,那天会让一些义工到旺水村帮助,免费为大家提供吃和喝的,一切费用都由他支出,算是为了乡村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他让林初夏继续让农家乐群里的人报名参加,不用担心应付不来。
韩城相信参加一日游的这些人到旺水村旅游后,会对林初夏卖的农产品更有信心,因为旺水村的山和水会征服他们。
林初夏听了后很感动,她没有想过韩城会为自己的事情这么上心。
她带韩城他们回旺水村玩的时候也听他说过,旺水村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找他,他会尽量提供帮助的。
林初夏当时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但是没有想过他是认真的。
于是她回了一个微信给韩城,说非常感谢他的帮忙,还说他以后有时间了,可以多点到旺水村来,她一定会热烈欢迎的。
其实,林初夏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意才好,只能说这这几句话。
韩城就让她不要说这么客气的话,因为大家都是好朋友。
好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忙。
而且他说慈善会的领导也非常重视林初夏举办的山村一日游,因为这对于扶贫工作很有帮助。
他还说林初夏如果真的想感谢他的话,那就来他家帮忙做晚饭。
他还故意说自己一个大男人下班回家后还要辛苦做饭,感觉自己有点凄凉。
林初夏听到韩城这样说,也觉得他忙碌了一天,回家后还要做饭,确实是有点可怜,于是就爽快答应了。
反正她晚上也有时间,因为安幕希经常不回来吃饭的。
不过安幕希回来吃晚饭的话,她可以不过去帮韩城做饭的。
而韩城请她吃了那么多次饭,她还没有机会报答她,如果能帮他做家务,这样也挺好的。
韩城看到了林初夏答应了自己的这个请求,脸上露出了微笑,于是连忙回复了一个“谢谢”给林初夏,并送上了一支玫瑰花。
林初夏觉得韩城这个大总裁,居然也会发这些,不禁笑出了声。
她回复了韩城说“”不用谢”后,又给他发了一个晚安的图片。
她也有点累了,加上明天还要早点起来给安幕希吹干衣服,所以她就打算睡觉了。
她刚躺下床,就收到了韩城回复过来的“晚安”。
她没有想过韩城还会回复自己,心里觉得暖暖的。
她闭上眼睛后,一时半会也睡不着。
她想着韩城对自己的好,她觉得他应该是对自己有好感的吧。
其实,她也对他非常的有好感,只不过想到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她仰制住了自己的仰幕之心。
不过,她感觉到有点破防的节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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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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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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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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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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