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林初夏是叫林初峰买烧鹅的,但是林初峰昨天晚上就跟林初夏说,村里有人养了鸭,数量不多,都是在小河里放养的。村里已经有人吃过了,味道真的非常好,跟小时候吃到的味道是一样的。
林初峰说,他已经问过了,狗子鸭的做法很简单,就是需要的时间多一点。
林初夏一听,记忆中他们家很久以前也养过鸭子,好像是在稻田里面放养的。
不过,那时候他们家养的鸭子一般是养来晒腊鸭,就这样煮来吃的机会比较少。
把鸭子做成腊鸭后,每天吃一点,可以吃上几个月,但是整只煮来吃的话,一两天就吃完了。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环境,是不允许这样大鱼大肉的。
在她的记忆中,母亲总共煮过三只鸭子,而且是每年一只的。
后来村里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人养鸭子了,包括她们家里。
所以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狗仔鸭了。
当她回忆起第一次看到母亲在做狗子鸭的时候,仿佛还感觉到满屋的香味。
当然,吃起来味道更是好极了,现在她想起来还回味无穷。
所以她就同意了弟弟的意见,因为她也想吃了。
烧鹅在大城市是常见的食物,相信韩城和宋子文随时想吃都可以,而且是五星级酒店做的,但是狗子鸭这种乡村做法,他们不一定有吃过,甚至没有听过,所以林初夏挺想他们试一试的。
无论是家乡的农产品,还是家乡的味道,她都想让更多的人知道。
对于家乡的一早一木,她都是那么热爱,她也希望自己的朋友会喜欢自己的家乡。
桌上还有三个菜,清水菜心,炒芥蓝以及韭菜煎蛋,也许是由于菜都很鲜嫩,所以就算做法比较简单,但是卖相也非常的好,看起来就是很好吃的那种。
韩城本来也喜欢做菜,自认为厨艺也不错,但是他的做法比较单一,来来去去都是那几样。
所以今天这桌农家菜,他一看起来就觉得非常的有食欲。
他也没有想到,林初夏的家人会做出这么丰盛的饭菜来招待他们。
“大家吃吧,不要客气了。”张悦心说完,首先的伸出筷子去夹菜。
其他人也纷纷的举起了手中的筷子。
韩城首先吃的是竹笋,清脆爽口,味道鲜美。
说真的,他以前吃过竹笋的,但是味道绝对没有这么好。
他不知道的是,他自己以前吃的是种植的,不是野生的。
文姨只在林初夏的农家乐里买过鸡和青菜,像竹笋和石螺,她一次也没有抢到过。
她很多时候都在忙着干活,所以很畅销的产品,她一般是抢不到的。
他想:这个竹笋林初夏的农家乐群里也不知道有没有的买,如果有的话,就叫文姨买一些回来,因为他还想再吃。
当然,他现在认识了林初夏,也可以自己订货的。
“这个叫什么螺?”韩城好奇的问。
这种螺长长的,而且还黑黑的,他还真的没有见过。
他以前吃过的螺都是名贵的海螺,淡水的还没有吃过。
“这个我们这里叫石螺,对水质的要求很高的,只在清澈的小溪小河生长,鱼塘里面连它的踪影也看不到的。”林初夏说。
“韩总裁,你试一下,包你满意。”安幕希一边吃一边说。
她虽然从小不缺吃的,但是每逢遇到好吃的,她都好像饿了很久一样,吃的津津有味。
“对,这个挺不错的。”宋子文也跟韩城说。
宋子文朋友比较多,也喜欢到处玩,所以这种石螺,他还是吃过很多次的。
韩城吃了一个之后,发觉它的味道绝不会比名贵的海螺差。
他心里很好奇,想不到山村里面有这些东西。
“请问这种石螺是你们自己养的吗?”韩城问。
他想知道它们生长在什么地方。
“不是,这些都是野生的,在小河里摸的。”林初夏为韩城解释说,“刚才那条小河就有。”
“哦,在这么好的水中生长的食物,真是难得的美味佳肴。”韩城说。
“还有这个山坑鱼,你们也试试。它们也是在小河里捞的。”林初夏对韩城和宋子文说。
“对呀,我最喜欢吃了。可是好难捞的,我上次才捞到两条,现在还在家里的金鱼缸里养着呢。”安幕希一边吃一边说,一点也不影响她吃的心情。
林初夏在小河边找了几颗精致好看的小石头,又买了一棵假海草一起放到鱼缸里头,两条小鱼每天不停的游来游去,不知道有多快活。
不过安幕希只知道欣赏,每天换水或者清理鱼缸的事情都是林初夏做的。
她等会还想再捞几条放进鱼缸里养呢!
她自己辛苦捞的,她可不舍的吃掉,只想将它们养起来。
韩城和宋子文吃过山坑鱼后,都纷纷称赞起来。
“要不然我们等会也去捞。”韩城说。
“这个提议不错。”宋子文笑着说。
既然都来玩了,就要玩的尽兴而归。
“可是你们都穿着皮鞋,怎么下水呢?”安慕希说。
她上次是穿着凉鞋来的,下水很方便,但是她今天穿着波鞋,她就不想下水了。
不过她又想到,如果现在不玩,下次再来气温下降了,那时候就不好玩了。
“如果你们要玩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到镇上买拖鞋。”林初夏说。
其实她家里是有拖鞋的,不过都是父亲和弟弟穿过的,她不知道韩城和宋子文会不会嫌弃。
如果只是安幕希就好办,因为安幕希可以穿她的拖鞋,而她可以穿母亲的。
“那就到镇上买吧。”韩城说。
他估计开车到镇上不会太远,而且可以去看看乡间小镇是怎么样的。
“那好,我们吃完饭就去买,顺便买多几个捞鱼网。”林初夏说。
她觉得一人一个捞鱼网才好玩。
“你们也可以买两顶草帽,这样没有那么晒。”林初夏建议说。
“好的。”两人都点头说好。
“你们来试试这个狗仔鸭。”张悦心见到韩城和宋子文吃东西都很斯文,于是开口叫他们试一下这个花费了儿子不少时间煮出来的鸭。
韩城和宋子文于是都伸出筷子去夹。
“这个味道也不错。这个真是鸭子做的吗?吃起来好像比狗肉更好吃。”宋子文说。
他刚才是出于礼貌才吃的,因为他一直都不喜欢吃鸭,觉得它们有一种自己接受不了的味道,没想到他现在居然吃不出来。
“嗯,吃起来的口感比鹅肉更好吃。”韩城说。
他吃完一块,继续夹了第二块吃了起来。
不知道林初夏有没有这种鸭子买呢,他也想买一只亲自煮一下,看看是不是现在吃的这个味道。
他好像挺享受做菜的乐趣,但是前提是一次不能做太多,最好只煮两种。
煮多了他觉得是一种劳累。
他也知道,这个鸭味道为什么这么好吃,肯定也跟这只鸭子本身的肉质有关系。
在市场买的鸭肉,就算叫一个五星级大厨来做,也未必做的这么好吃。
“请问一下这个狗仔鸭怎么做的呢?你们有没有鸭子卖的?”韩城问。
林初夏一听,觉得有些好奇,莫非他这样的大总裁,也有亲自下厨做饭吗?
林初夏只是负责送货给文姨,每次送货都是随便的聊几句就走了,所以对韩城家里的事情是一点都不了解。
不过,前天晚上她和安幕希去他的家里,确实也没有见过别的人。
如果有佣人在的话,他应该也不用亲自给他们拿水果和饮料吧。
“这个不复杂。首先将鸭飞水,捞出来后加姜蒜炒香后加入八角桂皮果皮一起加水炆;因为这种鸭子养的时间较长,所以煮一个小时左右最佳,然后再加一些紫苏煮一下就可以了。”林初峰说。xiumb.com
他也是第一次煮,没想到味道真的超级好吃。
所以他介绍起来也挺有自信的。
过几天他也要煮一只鸭子叫聂清风来试一下。
他本来今天叫聂清风过来吃饭的,但是聂清风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她听说林初夏带了朋友回来。
自己的到来,也许是不妥当的,所以她就跟林初峰说下一次再来。
她还没有见过林初夏,不知道林初夏的性格如何,不敢贸然前来。
当然,她没有跟林初峰说这些,只是说自己今天有点忙,所以下次再来。
她跟林初峰谈恋爱之后,已经来过林初峰的家里很多次了。
因为林初峰的父母对她都很好,经常让林初峰叫她来家里吃饭,所以她也喜欢来。
“听起来也不复杂,我以后一定要试一下。”韩城说。
“你什么时候需要鸭子,你就跟我姐姐说一声,我帮你㓥好后再给你,因为城市里不一定能买到这么好的鸭子。当然,你也可以拿一只活的回去。”林初峰说。
他见到他们买了这么多东西来,正好回赠一些东西给他们。
“那先谢谢了,到时候我跟你姐姐说。”韩城说。
这一餐饭,他们边吃边说,整整吃了一个多小时。
除了鸭子还有剩下的,其它的都快吃光了。
就连平时只吃七分饱的韩城,也感觉到这一餐吃的太饱了。
不过他也不后悔,毕竟这些难得的菜肴,不是经常可以吃到的。
所以他也很感谢林初夏的家人,为他们的到来花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做了这么丰盛的午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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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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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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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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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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