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现在才中午十二点,你就想着还衣服的事情了,平时你也不是这么心急的人呀!也对,你遇上了韩先生,一个这么有魅力的男人,肯定会让你发生一点变化才对。”安慕希笑嘻嘻的说。
“你又胡说八道了。”林初夏当然不会承认安幕希的说法。
她觉得自己如果承认了,安幕希又会说她喜欢上了韩城这样的话。
“不是,你肯定是发生了一些变化,你已经控制不了你自己,所以你现在就乖乖的听我说,洗个澡换了衣服出来吃饭。你是要我回去载你,还是你坐公共汽车出来?”安慕希说。
她有车,回去载林初夏还是很容易的,只是林初夏并不一定会答应。
“我自己坐公共汽车出来,你不要跑来跑去的,浪费时间。”林初夏连忙说。
安慕希回来载她,一来一回的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她是个很怕麻烦别人的人,自己能做的事情,就极少的让人帮忙。
“那好吧。我十二点半在盈天广场等你。你今天想吃什么?”安慕希说。
她虽然经常请林初夏吃饭,但是她也会征询一下林初夏喜欢吃什么。
身为好朋友,要互相尊重,不能总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你决定吧。”林初夏是个不挑吃的人,所以她每次都将这个决定权交给安慕希。
她很多时候也主动的去买单,但是安慕希总是不让她付,说让她挣到钱后再请吃大餐。
“我们今天就去吃灵芝鸡。”安慕希前天跟朋友去吃过一次,居然迷上了沙姜的味道。
以前她没有吃过沙姜,也没有听说过,前天是第一次吃。
“可以呀!”林初夏回复完安慕希,就立刻的冲凉换衣服了。
她每次送完货,都会洗澡换衣服,这样感觉会舒服很多。
在炎热的夏天,一天洗两三次澡也是平常的事情,现在虽然早晚转凉了,但是白天依然热的跟夏天没有什么区别。
坐公交车从南湖小区到盈天广场要经过十个站点那么多,而且林初夏走到小区大门前面的公交站坐车也需要十多分钟,所以她如果大半个小时能到达,已经是交通非常顺畅的事情了。
南湖小区也有三辆在小区穿梭的电瓶车,可以载着居民到公交站,或者从公交站到家,但是这得靠运气,因为有时候半个小时也等不来一辆。
林初夏今天很幸运,一出门就遇到一辆电瓶车,她还没有招手,电瓶车就在她身边停下了。
“美女,请上车。”年轻的男司机假装一本正经的跟林初夏说。
开这些电瓶车的司机都是南湖小区物业的人,他们经常在小区里面转来转去,已经跟林初夏很熟悉了。
他们和小区的一些单身保安员都想追求林初夏。
他们尝试着送礼物给林初夏,请她吃饭或者看电影,都被她拒绝了。
林初夏也不是看不起他们,只是他们当中都没有令她心动的人,她也没有和他们成为朋友的打算,所以对于他们的行动或者表白,她都是拒绝的。
她也不是那种喜欢到处去玩的人,所以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会结交很多朋友。
特别是异性朋友。
说真的,从小到大,她都没有什么好的异性朋友。
因为她不相信异性之间会存在着纯洁的友谊。
或许会有,但是机率少的可怜,很多男人对女人好,都是有动机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谢谢。”林初夏笑着上了车。
“准备去哪里玩呢?可不可以带上我呢?”司机一边开车一边笑着说。
因为正午吧,电瓶车上也没有什么人,所以司机跟林初夏开起玩笑来。
但是他知道,林初夏是根本不会带他去的。
林初夏刚开始来南湖小区送货的时候,他们或许还抱有期待,可是现在呢,他们都知道了林初夏这个大美人不是那么容易追的。
当然,他们现在也依然心存幻想。
“我朋友跟我吃饭,怎么可能带上你呢?”林初夏一口拒绝了。
她其实也不敢跟他们多说话,生怕他们误会自己对他们有好感,所以他们问一句,她就只答一句。
如果完全不回应的话,她又觉得没有礼貌。
“那我请你和你朋友吃饭的话,我可不可以去呢?”他还不死心的问。
林初夏当他是说笑的,其实他是认真的。
如果能够追到林初夏,他们真是做梦都会笑醒的。
“不用这么客气啦!”林初夏说。
吃了他们的饭,很多事情就解释不清楚了。
尽管她拒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可是司机还是不放过与她说话的机会。
所以她不赶时间的话,情愿自己走路去公交车站,因为不用面对这些对她有想法的人。
幸好,坐电瓶车很快就可以到公交车站,她也不用再面对司机了。
十二点四十分,林初夏终于脚步匆匆的来到了盈天广场的灵芝鸡店了。
安慕希已经点好了菜,服务员刚刚小心地将走地鸡放到锅里。
锅里是已经滚烫的灵芝孢子汤,走地鸡只需要煮几分钟就可以开吃了。
如果煮的太熟的话,鸡的味道就没有那么鲜美了。
“来。试试这个,味道非常好的。”安慕希将一小碟沙姜放到林初夏的碗里,再加上了一点酱油和花生油在里面,看起来非常的诱人。
林初夏用筷子点了一下放到嘴边,然后说:“是沙姜吧。”
她刚才就闻到沙姜的味道,但是太久没有吃过,所以不敢肯定。
“你吃过?”安慕希有点意外的说,“我前天第一次吃,觉得这个味道非常的好。”
“小时候吃过一两次,味道好像没有这么的香。”林初夏说。
具体是因为做什么菜而吃到沙姜,她却忘了,只记起吃了沙姜和它的味道。
她还记得母亲以前在菜地的一角种过几棵沙姜,沙姜苗矮矮的,叶子比生姜苗的叶子大片,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她觉得自己如果再见到沙姜苗,还是能够认的出来的。
后来他们家里就没有种过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反正他们家生姜一直有种,因为日常的做菜经常会用到生姜。
生姜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而沙姜可有可无,很容易被人遗忘。
“我跟你说,这些沙姜蓉就是灵魂酱料,你把鸡肉放进去点一下,再放进嘴里吃的时候,简直唇齿留香。”安慕希一边说一边用筷子夹了一点沙姜蓉放进嘴里。
“哇,味道一流。”安慕希舔了舔筷子说。
跟林初夏在一起,她可是很随意的。
“真有这么好吃吗?”林初夏看到安慕希的表情,不禁有些好笑,“下次我去市场买来做给你吃。”
“林初夏,你可别忘了,没有的话,我可要找你算帐。”安慕希笑着说。
她觉得林初夏的厨艺非常好,连她做了几十年饭的妈妈也比不上林初夏做的饭菜,所以她认为林初夏做的沙姜蓉一定不会比这里差。
她有时候也会跟林初夏开玩笑说,她是看上了林初夏的厨艺才跟她合租的。
“看来是我的话说的太早了,因为市场不知道有没有沙姜买。”林初夏细想一下赶紧说。
在她的印象里,逛市场好像没有发现有沙姜,也不知道是自己没有留意或者是市场真的很难买到沙姜。
“也是,我家从来就没有吃过沙姜,可见这沙姜实在是不那么重要的食物。”安慕希说。
她妈和几个麻将友经常做吃的,她也经常一起吃的,可是真的没有吃过沙姜。
其实每逢大酒席,如果有白切鸡的话,那么它的配料多半是沙姜蒜蓉,只不过安幕希嫌弃白切鸡不够熟,肉还有一点血色,所以她才错过了沙姜而已。
加上白切鸡的沙姜配料加了蒜蓉,所以她误以为是蒜蓉。
很快,鸡肉就煮熟了,两个人就各自吃了起来。
反正只有她们两个人,跟在家里一样,无需客气。
林初夏发现,无论是沾了沙姜的鸡或者米饭,味道也挺不错的。
“林初夏,不如叫林初峰也试种一些沙姜呀,说不定在农家乐里也有市场的。如果真的卖不了,我全买了。我自己吃不完也可以送给亲戚朋友,让他们都试一下这种人间美味。”安慕希一边吃一边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沙姜的味道。
“嗯,等我跟他说一下,看看村里人有没有种沙姜的,有就叫他们留出来做种子。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在网上买一些回来让他们种。”林初夏说。
她也吃的津津有味,所以她觉得有一部分人应该都喜欢吃的,种出来在农家乐买,应该有人买的。
当然,一开始只是试种,肯定不会大规模种植。
如果受欢迎的话,再种多一些也不迟。
林初夏这两次回家也发现有些荒废的土地已经被重新种了农作物,一副生机盎然的景象。
看到这些改变,她当然非常高兴,因为浪费土地和浪费粮食一样让她感到可惜。
而农作物多样化,也可以迎合更多人的需求,那么农家乐的生意就会越来越好。
生意好了,代表村民的收入增加,他们种地的积极性就会更加提高,那么就可以解决土地荒废的问题。m.χIùmЬ.CǒM
两个人慢悠悠的吃完饭,然后就去逛商场了。
安慕希今天叫林初夏出来的目的,并不是想叫她陪自己,而是她想让林初夏买几套衣服。
不买几套,买一套也好呀,因为林初夏已经很久没有买过新衣服啦!
这对于一个月买十几套衣服的她来说,简直觉的无法忍受。
只可惜她比林初夏胖10斤那么多,她的衣服林初夏不适合穿。
她也有想过送衣服给林初夏,不过林初夏拒绝了。
她也没有强迫林初夏,因为林初夏是个做人很有原则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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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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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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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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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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