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韩夫人总是从天而降>第十六章全国统一
  “也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嫌贫爱富的,这个世上还是心灵美的人多一些。”林初峰觉得聂清风就是心灵美的人,他不应该对她有所怀疑的。琇書網

  “你这样想就对了。当然,如果她真的嫁给了你,你就要更努力的工作,不能让自己一直这么的贫穷,你得让她看到生活的希望。”张悦心认真的跟儿子说。

  她觉得儿子虽然不爱念书,但是干活还是很勤奋的,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他。

  但是林初夏就不同了,她读了十几年书,大学也读了,居然不好好的找一份轻松的工作,而是去干这么辛苦的农家乐。

  所以她有时候想起女儿就替她可惜,虽然她做的农家乐对儿子很有帮助。

  不过现在她也慢慢的想开了,一切顺其自然吧!只要两个孩子身体都健健康康的,她就不想奢求什么了。

  再说,让他们闯一下,或者能够做出好成绩来。

  “嗯,如果她肯嫁给我,我一定不会让她受委屈的。”林初峰笑了笑说。

  事情十划还没有一撇,居然就说出了这样的话,他突然间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样就最好了。你是个男子汉,一定要有担当。”张悦心是很看好儿子的。

  她是一个三观很正的人,所以教育出来的一对子女性情也比较好。

  “不说这些了,我去田里叫父亲回来吃饭,你去帮伯母的忙吧。”林初峰说完就出门去菜地里叫父亲回来吃饭。

  张悦心看着儿子帅气的身影,突然感觉到娶媳妇有望了。

  她想到这里,于是回房间穿上了林初夏上次回来给她买的衣服。

  那个女孩子的父亲过来了,自己还是穿的体面一点,不能穿的太陈旧了,这样会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

  她还打了一个电话给林初峰,让他叫父亲穿好一点再过大伯父家里吃饭。

  至于林初峰,她觉得他穿的还不错,那就不用换了。

  她知道,儿子去茶厂之前肯定换了衣服再去的,因为他平时下地干活的衣服可没有这么的干净。

  林家雄正在菜地里淋菜,突然看到儿子来叫自己吃饭,他已经感到奇怪了,没想到老婆还打电话来叫他回家穿好一点再过去,他就觉得更加奇怪了。

  大哥的同学,莫非是什么大人物?好像也没有听过大哥有什么同学是大人物呀?

  他满腹好奇,细问之下,才知道是黄山乡茶厂的老板来大哥家里吃饭。

  他以前也见过他很多次,现在见面的话应该还认识的,

  可是,大哥同学的茶厂是非常普通的,规模也不大,根本就不是什么大老板,也不是自己家里的恩人,可以说,只是一个没有什么联系的人,可是林初峰的母亲为什么这么的看重呢?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不是想到天就快黑了,张悦心还想叫他挖一袋粉葛给茶厂的老板带回去呢?

  “你知道是因为什么吗?”林家雄问儿子。

  儿子急匆匆的来找自己,肯定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没有什么大事情吧。”林初峰跟父亲没有跟母亲这么多话说,所以暂时他也不想将聂清风的事情说出来。

  不过他知道,过了今晚之后,父亲就会知道聂清风的事情,因为母亲会告诉他的。

  从小到大,他的很多事情都是母亲告诉父亲的,而且他告诉了母亲之后,明天父亲就会知道了。

  他也不知道父母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全国统一的。

  对于母亲为什么叫父亲穿好一点,他当然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了,因为她想自己一家人留一个好印象给聂清风的父亲。

  他们一家人平时都很朴素,衣服穿旧了也不肯丢了,直到不能穿为止。

  其实也可以说,他们的家庭环境不好,因为供林初夏上大学,对于一个农村家庭也不是一件这么容易的事情。

  现在林初夏出来干活了,他们的生活也轻松了,不过节俭的习惯一下子还没有改过来。

  而且他们也想盖一座漂亮的房子,更有钱的话也想在城里买一套房子,这些都是需要钱的,他们不节俭就难以实现这些愿望。

  所以现在就算手头宽裕一点,他们也不敢乱花钱呀!

  林家雄听到儿子说不知道,也没有多问,于是还没有淋完的菜也不淋了,匆匆的回家里换了衣服就赶到大哥的家里。

  刚才林初峰回家叫父母来吃饭的时候,聂元宝和林天雄聊了一会,就开门见山的把女儿和林初峰的事情说了。

  林天雄听了后当然高兴,毕竟这是自己的亲侄子。

  何况他一直很关心林初峰,林初峰跟他的感情也很好。

  小时候林初峰还经常跟着他到镇上赶圩呢,也经常在他的家里吃饭,除了他自己的小孩外,林初峰可以说是围绕在他身边最多时间的小辈。

  林天雄的儿女都成家立业了,而且都在城里居住,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所以现在他有些事情都是指望林初峰帮他干的,毕竟离得近。

  而林初峰也不计较,只要大伯父叫到,而他也能帮到的事情,他都尽量做好。

  他正想详细的向聂元宝介绍林初峰的好,就看到林初峰的母亲走了进来。

  “大哥,这位是你的老同学吗?”张悦心笑着问。

  “是的,他是黄山乡茶厂的老板。”林天雄为自己的弟媳介绍说。

  林天雄觉得如果弟媳知道这件事情,一定也会非常的高兴的。

  林天雄几年前在茶厂见过聂清风,一个非常可爱懂事的小姑娘。

  “你好!久闻大名。”张悦心很热情的说。

  黄山乡虽然离旺水村很近,但毕竟不是同一个乡的,所以张悦心不会往那里跑,但是农村就像是一个情报机构,很多事情都是可以知道的。

  农村人一天到晚忙于生产,也没有什么时间到处跑,但是也不缺少那种爱吃爱喝爱聊天的懒人,他们总会有不少的新闻带回村里。

  “你好,你好!快坐下来喝杯茶。”聂云宝已经猜到这个就是林初峰的母亲,于是非常热情的打招呼。

  “你们慢慢坐,我先去厨房帮忙。”张悦心连忙笑着说。

  “哦,好的,你去忙吧。”聂元宝笑着说。

  他心里高兴着呢,认为张悦心给他的印象很好,起码待人热情有礼而且勤快,一过来就要到厨房里帮忙,肯定是个贤惠的妇人。

  女孩子嫁个好丈夫很重要,但是婆婆也不能太差,否则家庭不和睦。聂元宝是这样认为的,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着急想看到林初峰的父母。

  农村的厨房都对着厅里,所以林天雄也不好意思跟聂元宝再说林初峰的事情,因为她们在里面是听得到的,于是说起了其它的话题。

  张悦心一进到厨房,看到大嫂正在炒菜。

  “你来了。”她大嫂示意张悦心靠近自己一点,然后小声的说:“那个茶厂老板看上了林初峰,想让他当女婿呢!”

  “真的?”张悦心大喜过望,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刚才听见他们就是这样说的。”林初峰的大伯母说。

  “那真是太好了,因为我刚才听初峰说他喜欢那个女孩子。”张悦心很高兴的说。

  “哦,这么小就知道喜欢女孩子了。”林初峰的大伯母笑着说。

  在他们眼中,林初峰还是一个小孩子,再说,他今年确实还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不少了,已经二十岁,再谈过一两年的恋爱,就可以结婚生小孩了。”张悦心说。

  她今年还不到五十岁,但是想到可以抱孙子,还是很兴奋的。

  “也是,现在的年轻人,就怕他不愿意结婚。”林初峰的大伯母说。

  她发现,村里很多到了适婚年龄的人都不愿意结婚,而这些人也不是在农村干活,而是到了城里面打工的,所以孩子早结婚,就不用担心他不结婚的事情。

  两个人将饭菜都摆上桌子的时候,林家雄两父子就来到了。

  “云宝哥,好久不见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健壮呢!”林家雄一进门就笑着说。

  他以前见过聂元宝几次,也不是陌生人了,只不过上次见面的时间好像是五六年前了。

  时间过得好快呀!

  “真是好久不见了,一眨眼几年就过去了,我都已经老了,岁月不饶人呀!”聂元宝笑着说。

  他以前是见过林家雄,知道他是林天雄的弟弟,但是不知道他的名字。

  而林初峰的长相随了他母亲,所以他看到林初峰的第一眼也没有那种熟悉的感觉。

  所以这个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生活中认识的人也许就是自己同学朋友的亲朋戚友。

  “大家都坐下来吃饭吧!一边吃一边谈,免得饭菜凉了。”林天雄招呼大家上桌吃饭。

  农村的饭菜也没有多丰盛,但是有鸡有鹅,已经非常的好了。

  这一餐饭,大家都吃的非常高兴,毕竟,这样聚在一起的时间是非常少的。

  大家说说笑笑的,吃的非常的开心。

  而有点紧张的当然要数林初峰了,因为这关乎到他的人生大事,他想要给聂清风的爸爸留下好的印象了,所以显得有点拘谨。

  而其次的要数张悦心了,她不停的给聂元宝夹菜,希望他回家后在他女儿面前美言几句,那么,儿子的事情就有着落了。

  她的想法跟林初峰的想法一样,虽然是年轻人的事情,但是家长的意见也是非常重要的。

  聂云宝这一顿饭也吃的很开心,不过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刚到九点钟,聂清风的电话就打来了,说她准备过来载他了,叫他到村门前的晒谷场等自己。

  聂元宝虽然意犹未尽,但是时间确实也不早了,因为农村的人都是很早就上床睡觉的,他可不能妨碍别人,于是他就告辞了。

  临出门之前,他就将另一袋茶叶送给了林家雄。

  林家雄推辞不过,只得接了下来。

  他觉得大哥的同学实在是太客气了,居然还给自己带了茶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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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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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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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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