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韩夫人总是从天而降>第十二章商机
  林初夏做的早餐很丰富,有香菇滑鸡粥、鸡蛋肠粉、糯米粟、糯米鸡以及叉烧包。

  糯米鸡和叉烧包是安慕希从家里带来的,香菇滑鸡粥和鸡蛋肠粉是她自己做的,而糯米粟是林初夏昨天配送的农产品之一。

  这种玉米很受欢迎,每次林初夏一发上群,很快就会被抢光。

  糯米粟蒸出来后,饱满晶莹,一看就很有胃口,就连挑吃的安慕希,也会整根的吃完。

  林初夏经常让安慕希带一些回家,因为她知道她母亲和她的麻将友也非常的爱吃。

  不过,每次安慕希都会带着钱回来给她,因为她母亲和她的那些麻将阿姨,还经常购买林初夏的其它农产品。

  而且她们也是不缺钱的人,所以她肯定会帮林初夏挣点钱回来。

  但是她们要买的话,只能等安慕希周日回家才能买到,因为林初夏除了南湖小区,其它的地方她是不配送的。

  因为这样要花费交通费和时间,而且她们买的量也不是很大,所以她根本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再说,她拿的农产品在南湖小区就不愁买,所以她也没有必要到外面去买。

  所以她特别感谢安慕希,如果不是她的帮助,自己的这种生意在其它的小区根本做不来。

  这种糯米粟原本是农户种来自己吃的,看到林初峰收购这种玉米,而且价钱也不便宜,于是就纷纷的拿出来卖。

  而且,他们也开始大量的种植,因为林初夏答应会收购的。

  当然,林初夏也是看过质量才会收购的,因为不好的产品她是不会卖出去的,就算有一两条不好的,只要买的人发图片上来,说这些玉米不好,她就会立刻无条件的退钱。

  农户当然也理解林初夏的做法,因为只有质量过关,才能赢得回头客,所以他们也非常的用心打理自己的农作物。

  有瑕疵的产品他们就拿来自己吃,好的产品才卖给林初夏。

  林初夏也理解农户的辛苦,所以她给的价钱也不低。

  当然,她卖出去的价钱也比市场高一点,因为她要亲自送货上门。

  安慕希就很佩服林初夏的服务态度,几块钱的东西也送货上门,换了是她,早就不干了,偏偏林初夏越干越有劲。

  不过她也明白,林初夏的起点和追求也跟自己不一样,所以她也很支持林初夏,从来不会泼冷水。

  吃完早餐,安慕希就开车去上班了,林初夏收拾好饭碗,就开始在手机上发布今天有什么农产品。

  林初峰每收购一份农产品,就会拍一些照片或者视频给林初夏。

  他们的农产品都是现场采摘的,从来不会提前一天摘好,因为放的时间过长会影响产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林初峰每天也不会收很多,因为要确保产品在三四个小时内到达林初夏的手中。

  今天是他的表哥陈家文帮忙带货。

  陈家文拿完鸡回程的时间大概是早上十点钟左右经过旺水村,林初峰每次就会提前在路上等他,他只需要将货物放上驾驶座就行了,不会占用表哥很多时间。

  对于表哥的帮助,他也是非常感激的。

  “表哥,这是给你的。”林初峰另外用一个袋子装了一袋自己上山挖的野生竹笋给陈家文。

  这些簕竹林在林初峰小时候就长得很大,它们缠绕在一起,成了一间房子那么大,里面的空间很大,而且也很光滑,因为很多人经常进去挖竹笋。

  旺水村和茂山村都有很多这种野生簕竹林,特别是旺水村,加起来有十多个这样的簕竹林。

  这些簕竹林属于村里的,村里每个人都可以去采,在夏天经常下雨的日子,那些竹笋简直取之不尽,每天去找都会有收获。

  以前村里没有什么人进城里打工,都在家里务农,很多人有空都会去簕竹里看一看,希望能够挖到几条竹笋来加餐。

  这些野生簕竹笋煮出来后鲜嫩脆滑,味道一流,配得上山珍的称号。

  现在村里的人少,竹笋还是每年不停的长出来,所以林初峰每次去采都能采回一大蛇皮袋。

  这些竹笋也很受欢迎,每次林初夏一发上群,就会被秒杀。

  这些就是城里人一直想吃的无公害食品。

  野生竹笋韩城也吃过,鲜美的味道让他简直是停不住口呀!

  不过这些野生竹笋也不是像甜笋那样切片后就能炒来吃,它是要出水的,还要泡上一天,换几次清水,才能炒来吃,只有这样做,才会没有苦味。

  韩城只负责炒一下,因为前面的工作都是文姨负责做好的。

  “哇,你挖了这么多的竹笋,厉害!谢谢你了!”陈家文觉得舅舅一家人都这么的热情,总是不停的送东西给他们,好像怕他们没有的吃一样。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现在城里的人越来越喜欢喜欢乡下的东西,特别是来到山清水秀的地方,觉得空气好环境好,见到的每一样东西都想带回家。

  陈家文听林初夏说,她还打算准备一次农家游,就是群里的人自己驾车到旺水村,她负责接待,到时候他们看上的农作物可以当场购买。

  林初夏也会给每人一袋农作物,当作是他们来这里参观的礼物。

  她主要是想群里的人亲身感受一下旺水村的环境。

  说真的,旺水村的环境比很多景点还要好玩,因为这些青山绿水可不是假的。

  她也没有想到,报名的人非常踊跃,让她赶紧的要截止,因为她怕自己招待不了这么多人,也没有那么多的农产品供应。

  现在的无籽西瓜已经卖完了,大量上市的就只有粉葛、生姜和番薯,但是这些产品现在还没有什么重量,很多人都不舍得这么早就挖出来买。

  当然,各式各样的青菜也有。

  现在天气凉快,雨水也不多,很适合蔬菜的生长,但是蔬菜的数量也是有限的,因为很多人都是种来自己吃的。

  村民们听林初夏说了这件事情,当然高兴了,因为这是为他们创造了更好的销路呀!

  他们希望林初夏以后能举办更多这样的活动。

  他们在电视里看过本市的一个蔬菜基地,他们整条村子里的房屋都像是别墅一样,他们当然也希望有一天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呀!

  而能帮他们实现这个愿望的人,就只有林初夏了,因为他们发现,自从林初夏做了农家乐后,他们的手头确实是宽裕了许多。

  以前他们的收入只寄望于一年两季的水稻以及一年一次收成的粉葛。

  而其中最大收益的人要算是林初峰了,因为他养的走地鸡多,现在手头上已经有两万多块钱了。

  他想,再过一段的时间,等自己手上的存款更多了,他就可以买一辆货车了,自己就可以直接拉货给姐姐,还可以帮姐姐送一下货,减轻姐姐的工作。

  他和父母都来过南湖小区很多次,看到到处都是长长的斜坡,就知道姐姐送货有多辛苦。

  他是一个男孩子都觉得累,而姐姐只是一个女孩子,还长得那么瘦,上高中后也没有干过什么农活,他想到姐姐骑着三轮车上坡的画面就觉得心疼。

  他和父母都劝林初夏买一辆电动的,但是林初夏说不用,她觉得这样挺好的,可以锻炼身体,再说她每天送货的时间也不多,在家可以舒服的休息,体能很快就恢复了。Χiυmъ.cοΜ

  林初夏卖货的价格,他认真的算了一下,姐姐挣得钱还没有自己的多,于是就想给一些钱姐姐,可是林初夏坚决不要,说自己不怎么用钱。

  她还让弟弟把钱存起来,说以后盖房子娶媳妇要花很多钱的。

  林初峰从小就跟姐姐的感情非常的好,听了姐姐的话就更加的感动。

  他也知道,姐姐以前的男朋友是因为自己的家里穷,对姐姐的态度有所改变,姐姐才对他提出分手的。

  所以他要好好的奋斗,改变家里的环境,不要让人看不起。

  他虽然不爱念书,但是浑身都是力气,所以他非常的有信心。

  他经常在村里收货,还传到附近村的一个女孩子的耳边。

  这个女孩家里经营着一个茶厂,她们收购的都是附近村民自己种的茶。

  她家做的茶在本地很有名气,但是市场有限,因为都是本地人买,远一点的地方都不知道。

  她听人说过林初峰姐弟的事情,她心念一动,如果他们可以帮自己将茶叶卖出去,那么就不怕没有销路了。

  她甚至想过,一开始的几十包茶她就不收钱了,先让林初夏送给人喝。

  如果人们喝过觉得好,自然会继续购买的,如果不好,就当做是交学费了。

  现在很多事情都在改变,特别是互联网时代,如果固步自封,可能将来面临的是结业。

  于是,她就托熟人送了几包茶叶给林初峰,还说请他有时间到自己的茶厂参观拍照。

  林初峰听到这件事情,觉得有点意外,他没有想到自己搞农家乐的事情已经传到别的乡村了。

  他试了一下那些茶叶,觉得还不错,比他母亲做的要好喝多了。

  而他一直认为自己母亲做的茶已经很好了。

  他把茶叶给了一包林初夏试试,问一问她有什么想法。

  林初夏觉得这也是一个商机呀,于是交待林初峰先到这个女孩子的茶厂看一下,如果觉得好的话,她可以先拿一些让农家乐群里的人试一试,如果多人喜欢的话,她也可以卖呀!

  可以帮到农村的朋友,她是非常的乐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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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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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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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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