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韩夫人总是从天而降>第四章心动也不敢行动
  “我先换衣服,等一下再详细的跟你说。”林初夏觉得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事情,打算等会一边做饭一边跟安慕希说。

  “那你赶快去换吧,不要冻着了。”安慕希赶紧说。

  不过,她却在林初夏的房门口等候着,急切的想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好奇林初夏身上为什么会有一件高档的男人衣服。

  这是不是说她刚才遇上一个男人了?而这个男人把衣服给她了?

  她不明白衣服为什么是湿透的?

  她看到林初夏的神情正常,也没有什么惊慌和害怕的表现,所以她也不担心林初夏。

  如果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她相信林初夏是不会这样淡定的。

  林初夏换完衣服出来,看到安慕希就像隔壁的小狗眼巴巴看着自己吃东西的样子,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她也没有立刻跟安慕希说,天都黑了,她肚子也有点饿了,所以先走进厨房,一边淘米下锅一边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安慕希。

  “林初夏,你真是个大傻瓜呀,万一跳水的那个帅哥也不会游泳,那你就惨了。”安慕希听到林初夏下水救人差点溺水的时候,忍不住很大声的责备说。

  林初夏是她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她不希望她有一点点的意外。

  她希望到老的时候,还有这样一个好朋友陪自己喝早茶逛街买衣服呢!

  “我其实是会游泳的,只是十多年没游过,生疏了而已。再说,那时我以为他跳水轻生,情况非常的紧急,我也没有多想。”林初夏一边熟练的倒菜下锅一边说。

  面对当时的情况,她做不到见死不救。

  还有她认为自己是见到魅力男神露出了水面,心情放松了下来,所以才会往下沉,要不然她一定会拼命游到岸边的。

  所以她没有什么后怕的感觉。

  “幸好你没有事,下次别那么冲动了,要多为自己和你的父母着想。”安慕希也只能这样说了。

  她知道,林初夏在大学里也是非常的热心,经常无条件的去帮助同学,她可拦不住她。

  就在上几天,她们的邻居王大妈,一个子女都出国了的独居老人,她一条养了很多年的白色小狗欢欢突然跳出花园的围栏不见了,就连物业也只是说帮她留意一下,可没有想到林初夏看到老人这么的难过,居然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在小区的一个电房前面的小花园里找到了它。wWW.ΧìǔΜЬ.CǒΜ

  当时,这只小狗欢欢正跟另一只黑色小狗玩的非常的欢快。林初夏估计,欢欢就是跟着这只路过的小黑狗跑出来的。

  她当时叫了一下“欢欢”,小狗就跟着她跑回了家。

  邻居王大妈看到失踪了大半天的与她相依为命的小狗被林初夏找到,真的万分感激,拿出一小盒花胶要送给她,不过林初夏拒绝了。

  虽然这位老人的生活很富裕,但是林初夏并不是贪图她的钱财才帮她找狗的,所以她拒绝了王大妈的谢礼。

  再说,如果自己收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她觉得帮人的性质就变了味。

  安慕希当时就觉得林初夏很傻,因为林初夏上午忙着送货,已经累得很,正打算下午好好的休息,听到邻居不见狗了,居然这样无条件的帮她找了半天。

  安慕希其实也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只是这个王大妈之前看到林初夏是个没钱的农家女,总是有点看不起林初夏的样子,跟林初夏买点农产品还挑三嫌四的,所以她就有点反感这位大妈。

  不过林初夏觉得大家是邻居,经常都会遇见的,所以也很宽容的不跟老人计较。

  她们对王大妈家唯一喜欢的就是这条小狗欢欢。

  这条小狗浑身雪白,精致可爱,好像是叫银狐犬,今年才刚满一岁。

  欢欢非常听话,有时候还会跑到她们家来,它也不捣乱,安安静静的当个小尾巴,有时候又乖乖的跟她们一起看电视,甚至有时候还跟她们去散步。

  这让安慕希有时候也想养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狗。

  不过,她又觉得家里养动物太脏了,如果清洁搞不好,不但影响自己,也会影响邻居,所以她想了想还是算了。

  反正欢欢有时候也会跑过来让她们玩一下。

  安慕希觉得狗就像小孩子一样,有时候玩一下还好,天天叫她来侍候,她可接受不了,所以她根本没有早婚的打算。

  她觉得就算她以后结婚生子了,家里也得要有保姆来侍候,因为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呢!

  这不,她就坐在椅子上等着林初夏把饭菜端上来。

  “你刚才说救你上来的那个男人很有魅力,是不是真的?”安慕希愉快的吃着林初夏做出来的美味饭菜,突然想起了林初夏刚才说出来的话。

  “是真的,我还没有见过这么有魅力的男人,简直比电视上的男模还要好看。”林初夏想起自己被魅力男神抱着的那一刻,心里依然很激动。

  “有宋承宪这么帅吗?”安慕希眼睛发亮的看着林初夏问。

  宋承宪虽然是大叔的年纪,但是安慕希却觉得他很有男性魅力,何况他一点都不显老,一点也不比那些娱乐圈的小鲜肉差。

  对于他与刘亦菲的分手,她就觉得非常的可惜。

  “当然是魅力男神帅。”林初夏连忙说。

  她认为魅力男神的身材和样貌都是无人能比的。

  “哦,你是不是心动了?”安慕希看到林初夏一张绝色的脸微红,忍不住打趣说。

  对于林初夏不容易晒黑的皮肤,安慕希非常羡慕。

  林初夏一般都是白天送货,就算太阳很大,她也不涂防晒霜,只是带一件很大的草帽就出门了,可是几个月下来,她的皮肤只是比以前黑了一点点,还是像剥壳鸡蛋一样好看。

  虽然她送货的时间一般只需要两三个小时,但是安慕希觉得自己骑着三轮车在太阳底下呆三分钟也不行。

  她在大夏天不涂防晒霜都不敢出门,因为她是很容易晒黑的人。

  可是,叫她跟林初夏一样带一顶这么粗糙的大草帽出门,她绝对是不肯的,因为她觉得这样会降低她的档次。

  安慕希出身富裕,在心里上还是有一定的优越感的。

  她有优越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每一个阶层的人,极大部分人都会有自己的心里感受。

  她看不起林初夏的天天带的那顶大草帽,但是她对于LV新出的那款草帽却很是很感兴趣的,8200元一顶的价钱,她还是舍得,毕竟这是名牌货,做工精朗,一定会有很大的不同的。

  她只是怕别人不会分辨,当LV草帽是林初夏头上戴的那顶十块钱买来的大草帽,所以买还是不买,她还在犹豫中。

  她虽然家境富裕,但是她的父亲却不允许她大手大脚的花钱。

  他的父亲年少时过了不少的苦日子,知道没有钱的艰难,所以认为该用的钱就用,不该用的就不用。

  她就在家里的工厂帮一下忙,工作很悠闲,所以他的父亲也不会给她很多工资。

  但是她母亲就不一样,她觉得自己这代人吃过太多苦,现在孩子们就应该过好的,所以经常偷偷地给钱两个孩子。

  安慕希父母感情非常好,他的父亲除了每个月十万零用钱外,财政大权都是在她母亲的手上。

  她母亲也是很有分寸的人,虽然经常打麻将,但是她从来不豪赌,只是小赌,加上手气挺好的,所以她在麻将台上是用不了几个钱的。

  “我就算是心动了,也不敢行动呀!他那么优秀的男人,我怎么配的上他呢?”林初夏听到安慕希这样问,立刻很有自知之明的说。

  “也是,我看你刚才穿的那件男人衣服,看起来是简单,可是国际名牌,要几千块钱。照你这样说,这个男人住着独立别墅,肯定是一个高富帅。”安慕希说。

  安慕希经常看一些时尚杂志,上面有一些大牌的衣服,就算是男士的服装,她也会去浏览一下。

  “应该是吧!他家里的那棵罗汉松,我看就价值不菲。”林初夏说。

  林初夏以前很少见到罗汉松,但是在南湖小区走一遍,她就可以看到各种造型不同的罗汉松,因为百分之五十的业主都会在自己的花园里种上罗汉松,而韩城家里的那棵,是她看到过最为大气的一棵。

  她知道,安慕希家里的那棵罗汉松当年已经要五万块钱了,魅力男神家里的那棵看起来档次高了几倍,所以她猜测应该非常的贵。

  “这个人到底是谁呢?”安慕希有点好奇的问。

  这个城市的有钱人太多,安慕希认识的包括听说的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海天市是新一线城市,民营经济非常的发达,市内除了有两间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外,还有很多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所以富人非常的多,但是年轻又非常帅气的富二代却是屈指可数的。

  安慕希对帅的定义也非常高,有钱有颜值有魄力,这样的男人在她的生活圈子也是少的可怜。

  像欧阳天这样的,以为父母都是公务员,在城里有车有房,就以为高人一等,但是在安慕希眼里,他却什么也不是。

  所以林初夏跟欧阳天分手,她是非常赞成的,她觉得林初夏一定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

  就算林初夏自己遇不上,她也会介绍一个给她的。

  她认为林初夏长得这么美,嫁给欧阳天这样的男人真是浪费了。

  林初夏吃过晚饭,爽快的收拾好碗筷,就开始认真的用手洗魅力男神的衣服。

  她要洗的干干净净,晒干烫好后才还回去。

  她觉得这样才能表达自己真挚的感谢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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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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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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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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