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吕布曹操>第42章 小吏的逆袭
  【模拟须知:宿主进入场景后,将失去往世的记忆、智力及武力,全方位沉浸式进入到焦仲卿的视觉,直至死亡为止…】

  这是吕布进入“庐江小吏的一生”模拟场景前听到的最后一道提示。

  紧接着,便失去了所有直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

  吕布,准确来说焦仲卿幽幽醒来,本能地想要睁大眼睛,看清周遭一切。

  却发现眼前雪白一片。似乎正被一个胸脯饱满的女人包在怀里,鼻口间是浓浓的香味。

  他挥了挥手,发现自己的力量非常弱小,胳膊儿很短,腿儿更短。

  其他地方更短。

  想要开口说话,发出的却是“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回到了婴儿时期!

  此刻正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

  父亲在一旁和母亲聊着天,一边用粗糙的指头肚在他娇嫩的脸蛋上刮痧。

  焦仲卿挥舞着小手抗议了一会,却没什么效果,脸蛋依旧被那只大手蹂躏着。

  很快,他便累的叼着奶嘴,沉睡过去。

  每天就这样吃了睡,睡了吃,日子飞快的过着。

  转眼三年过去。

  这三年里,焦仲卿的个头长得飞快,三岁半的年龄,已经和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高了。他学会了说话,学会了走路,学会了思考,甚至已经可以帮母亲干一些杂务了。

  此时正值光和初年(178年),天灾频发,战乱不休,天下民不聊生。

  他所在的村子叫做焦庄,地处长江之北,位于庐江郡治所皖县城郊,村民们以打渔、狩猎、耕作为生。因为地处淮南,距中原较远,日子相对太平,百姓殷富。偶尔,也会发生一些山匪强盗打家劫舍的事件,当然,这类强人很快就会被官府所剿灭。

  焦仲卿的父亲,正是庐江府皖县里负责治安的小吏。

  对一个小吏而言,在和平年代这就是妥妥的铁饭碗;但在经常有贼寇犯景的年代,这个职业的风险性就很大了。

  于是三岁半的焦仲卿就经常抱着父亲的小腿,不让他去上公差。

  因为他总觉得父亲会死于任上,或因公殉职,但他又不敢说出来,只好用孩童的手段,试图阻拦父亲。

  每每这时,父亲都会耐心的抚摸着他的脑袋,用一句“父亲上差回来,就给带糖葫芦吃”搞掂他。

  然后焦仲卿每到傍晚,就趴在村口的大石头上,瞪大眼睛,流着口水,盼星星盼月亮,盼望父亲归来。

  日子就这样平淡的过着。

  转眼又过去了五年。

  焦仲卿长到了八岁半。

  这几年,发生了许多事。

  首先焦仲卿在八岁这年,多了个妹妹。

  然后是父亲果然因公殉职了。在一次追剿贼寇的过程中,不慎跌落山崖,撇下母子三人,走了。

  这让焦仲卿悲伤之余,非常自责,认为是自己把父亲咒死了。如果不是他总想着父亲会因公殉职,父亲也许就不会死了。

  好在,父亲当了多年小吏,家里颇有积蓄;母亲又心灵手巧,是个纺织能手,别的妇女最多只能三天织出五匹布,还是不带花纹的布;而母亲三天就能织八匹布,布上还带着好看的花纹!

  这种能力,也让母子三人的生活有了高质量保障,家境倒也维持在小富之家的程度。

  唯一不好的是,父亲亡故之后,焦仲卿经常整宿整宿的做梦梦,偶尔也有好梦。

  总的来说,噩梦居多。

  这其中,有一个梦出现的频率最高,场景最清晰。

  梦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父亲亡故之后,他与母亲和年幼的妹妹相依为命,长到十八岁时,遇到了一个非常赏识他的太守,在其麾下做了小吏,此后颇受太守赏识,常有提拔,主从感情愈深。

  后来忽然有一天,一个蛮横不讲理的狂徒带着几千人来到了庐江,粗暴地将这个受人爱戴的太守给杀死了。

  他很生气,想不顾一切为府君报仇,但却因势单力孤,无能为力。无奈之下,只好隐忍下来,继续做小吏,伺机为恩公报仇。

  此后,每年清明重阳,他都会去为故太守扫墓,祭奠。

  并发誓此仇不报,决不成家。

  但他的敌人太强大了,麾下足有十万兵马,他区区一个小吏,要权没权,要兵没兵,想要为恩公报仇,谈何容易?

  就这样过了几年,一直也没有等到报仇的机会,眼看二十好几了,还一直孑然一身。焦仲卿架不住母亲的念叨,娶了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刘家村的刘兰芝为妻。

  由于发誓为恩公守节的缘故,夫妻二人虽然恩爱,成婚后两年却也不曾行过周公之礼。这导致妻子一直无有所出,婆媳关系紧张,最终酿成了悲剧。Χiυmъ.cοΜ

  好在,临死之前,他终于为府君报了仇,经过精密部属,杀掉了那个狂徒。】

  一开始刚做这个梦的时候,焦仲卿颇不以为然;后来做的次数多了,便开始上了心。

  这一天,趁着放牛的间隙,他悄悄跑到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刘家村打听了一下,发现刘家村果然有个3岁的小女娃叫刘兰芝,长得如瓷娃娃一般,特别好看。

  于是焦仲卿开始相信了这个没头有尾的梦,怀疑自己这是转世重生了,而且,这一世他带上了上一世的记忆。

  八岁半的焦仲卿一夜之间成长了许多,独自思考了很久很久,终于意识到,如果这个梦是真的,那么自己将来就会和妻子刘兰芝共赴黄泉。

  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悲剧,他必须要从现在就做出改变。

  此后,焦仲卿每日放牛割草之余,开始留意周边地区,哪里有高人传授学识与武艺。

  他要学武自保,还要学文以修己身,以便将来可以出人头地,避免府君被狂徒杀死,也给刘兰芝和自己一个更完美的结局,

  很快,功夫不负有心人,焦仲卿终于打听到,有个大儒住在四十里外的舒县郊外,上午传授君子六艺,下午传授儒家学说。

  于是,是年九岁的焦仲卿向母亲索要了一大笔束脩钱,带着随从踏上了拜师求学的道路。

  大儒姓蔡名邕,字伯喈,是年51岁,是天下有名的大才,光和元年(178年)的时候,因躲避党锢之祸而漂泊江南,至今已有六年。

  蔡大儒膝下还有一女,名曰蔡琰,年岁与他一样,也是9岁,聪慧伶俐,模样可爱。

  当然,蔡琰可爱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功拜入蔡邕门下,成了一名光荣的学生。

  自从对梦中的内容信以为真之后,焦仲卿就在心里认定刘兰芝是自己将来的妻子,蔡琰再好看,门第再好,在他看来也如天边的浮云一般。

  在他心里,还是觉得兰芝更美一些。

  虽然在这个时候,刘兰芝并不认识他。

  但在梦里,他已经与刘兰芝做了几百世的夫妻,早已立誓非其不娶。

  作为一个男人,在哪里被挂在东南枝,就要从哪里爬下来。

  他要改变梦中那个以悲剧结尾的命运!

  时如白驹过隙,匆匆流逝,

  很快又过去五年,时间已是中平五年。

  十四岁的焦仲卿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身材魁梧,学识渊博。

  这一天,蔡大儒把他叫到跟前,语重心长的说:自己要走了,回到陈留老家,一起同行的,还有已经已出落的亭亭玉立的蔡琰。

  朝廷解除党锢的文书其实早在四年前就下来了,但蔡大儒一直没走,一直耐下性子,留在舒县教焦仲卿学识。

  在蔡邕五十多年的人生阅历中,还从没见过像焦仲卿这么刻苦的学生,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先帮母亲做活计,然后骑着毛驴奔波四十多里来学文习武,直到天将黑了才回去。

  日日如此,月月皆然,一直持续了五年多。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意志啊。

  最可怕的是,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当初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即使到了现在,也不过才十四岁而已。

  这令他实在不忍心抛弃这个学生,回到中原。

  终于,等到了焦仲卿学业有成。

  他也该走了。

  师徒二人依依不舍作别。

  蔡邕携女回转中原,继续自为己的为官之路求索。

  焦仲卿回到了皖县,担负起照顾母亲和妹妹的任务,同时默默等待命中那个贵人的出现。

  偶尔,他也会骑着毛驴来到刘家村,远远的望着那个梦到了千百回的明媚少女,目光追逐着她的身影,傻呵呵的笑。

  焦仲卿认为,这个女孩,将会是他此生的全部。

  这一世,他不会傻傻的为府君守节了。

  如果那个狂徒敢来犯庐江。

  他要干翻那个狂徒!

  血债,必须要用血来偿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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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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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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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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