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停了下来,苦笑,“应该是给我炫耀吧,毕竟他是我前夫,比我先找到爱人,即将要组成新的家庭,过的比我幸福,自然会让我难堪。”
江柳不敢置信,“堂堂霄总居然如此小家子气!”
洛锦凌无奈笑了笑,是啊,堂堂霄总,在众人眼中那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可总是对她这样小家子气。
“洛姐,不如你也找个人结婚,气气他。”
洛锦凌摇了摇头,“他不会允许的,在他没组成新的家庭之前,连我身边出现个男人都不允许,所以才会对你和江邵都有意见。”
江柳直接给服了,“霄总怎么是这样不讲理的人。”
“他向来霸道不讲理,不然又怎么会有大魔王的代号?”
“也是,可是大魔王代号那是商圈给的,商圈里霄总那可是六亲不认,杀伐果断,心狠手辣,连他亲叔叔都亲手送进了监狱,可我没想到,私下里居然这般不讲理,小家子气,还有点……幼稚!对,太幼稚了,堂堂霄总,还总跟洛姐一介女流之辈过不去。”
洛锦凌轻轻叹了口气,全让江柳说中了,那个男人就是这样。
“或许,是因为我是他前妻,他太过于厌恶我。”
“可是厌恶一个人,也没有赶上来厌恶的呀!打个比方,我就厌恶副院长,总跟我意见不合,我就把他派去了外地,眼不见为净。”
“霄总的心思,我们哪里捉摸的透。”
“唉,也是。”
洛锦凌戳着饭盒里的饭,原本还挺饿的,现在却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她合上饭盒,问:“江邵在哪?”
“好像带着小少爷在附近的游乐园玩。”
洛锦凌便起身往外走。
“洛姐,你不吃了吗?才没吃几口。”
“不吃了。”
洛锦凌回宿舍换了件衣服,便准备去游乐园找珺宝。
手机忽然震动了下,有短信进来了。
洛锦凌拿起一看,竟是司墨。
也是南宝口中,把他带来帝国的那位邻居叔叔。
洛锦凌点开消息——
【我路过这边,想约你吃个饭,有时间吗?】
洛锦凌有些疑惑,司墨怎么会突然约她吃饭?
她和司墨接触并不多,大多都是公事上的事,只知道这个男人很神秘,经常出差,在全世界跑。
她也问过师父,司墨是干什么的,师父却说,司墨的事少打听,还让她离司墨远点。
想了想,洛锦凌回道:【抱歉,有点忙。】
那边却回道:【我这有一株血色雪莲,刚采摘的,还很新鲜,我记得你一直在寻它。还想着吃饭的时候拿给你,但你忙的话我送去你办公的地方也一样。】
血色雪莲?
洛锦凌惊了!
那东西长在氧气极为稀薄的高原地区,并且极难寻觅。
她至今都没找到,以为这种草药早就绝迹了,没想到司墨居然采到了一株新鲜的血色雪莲。
洛锦凌忙回复道:【我突然有时间了,你在哪,我来找你。】
半小时后,洛锦凌赶到了一家高档餐厅。
她上到二楼,就看见了坐在窗边的神秘男人。
他穿着一身黑色,戴着黑色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了他宛如刀削般硬朗的下颚线。
洛锦凌走到他对面坐下,男人才抬了抬脸,露出了他嫣红到不正常的唇。
洛锦凌每次见他,都觉得这个男人要么过于健康了,要么就是很不健康,不然他的唇色为何总是那样红?
“来了。”司墨嗓音醇厚,听不出什么情绪。
“嗯。”洛锦凌应了声,问他,“要点菜吗?”
“你点就行。”司墨说完,拿起旁边一个用黑布罩着的玻璃瓶放在了桌上,醇厚的嗓音干巴巴的,“给你。”
洛锦凌心惊了惊,这就是血色雪莲?
她小心翼翼的拉开黑布一角看去,一根根鲜活的红色触须还在瓶中摇曳着,像是在挣脱束缚。
而触须外的红色花瓣,层层叠叠,如侵了血般艳丽无方。
底部还有半瓶的黑泥土,保证了血色雪莲的根须水分。
这和书上讲的血色雪莲,一模一样!
洛锦凌满眼惊艳地问:“这是从哪里采的?”
她明显感觉男人迟疑了下,才道:“高原。”
洛锦凌还想问,可男人似乎没有想说太多的意思,洛锦凌便没继续问了。
“采它一定很不容易吧?你出个价,我买。”
“不用。”司墨语气有些着急了起来,“给你的,你就拿着。”
洛锦凌知道这东西是稀世珍宝,若是拿去拍卖,肯定不会低于上千万。
她就这么拿着,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也不想欠司墨的人情。
“你若不出价,那我不要了。”
洛锦凌将瓶子推回到了司墨面前。
现场沉默了几秒后,司墨才开口,“那你给我一千。”
洛锦凌一愣,“一千?”
一千元,还是一千万?
司墨还以为说多了,忙道:“那就一百。”
末了,又重复了下,“一百元。”
“……”洛锦凌像看冤大头一样看着司墨,从兜里掏出一百现金,双手递向司墨,“那就谢了,这雪莲我收下了,以后需要帮忙说就行。”
“嗯。”司墨伸手拿走钱。
洛锦凌眼尖的看见,司墨手上全是小口子,像是刚被无数玻璃划伤的,还冒着血。
“你的手?”
“没事。”
洛锦凌明显感觉司墨紧张了一下,将手藏在了略长的袖口里。
她皱了皱眉,喊来服务员问:“有医药箱吗?”
很快,服务员便送来了医药箱。
看在这男人白送了她一株血色雪莲的份上,洛锦凌作为医者,主动走到他身边道:“你把你的手给我看看。”
不知是司墨不好意思,还是不愿意,许久都没动。
洛锦凌又重复了下,“你的手受伤了,我给你看看。”
司墨这才缓缓伸出手。
刚刚洛锦凌没怎么看清,等看清了才倒抽一口凉气。Χiυmъ.cοΜ
司墨那双手上,竟难以找到一块完好的皮肤,要么是旧伤,要么就是刚添的新伤,看着惨不忍睹。
洛锦凌抿着唇,皱着眉,沉默着帮他消毒,上药。
夜阑霄跟着母亲来到餐厅二楼的时候,就看见了洛锦凌半跪在男人面前,小心翼翼的拿着男人的手上药。
他脸色骤黑,周身气息顿时阴沉无比。
司墨似乎察觉到什么,猛地抬起头,帽檐下那双蕴满杀气的眼睛,对上了夜阑霄阴沉的双眸。
两人,同时愣了下。
白昕薇察觉到儿子不对劲,顺着儿子的视线看过去,只看到了低着头的男人,和一个半跪在男人面前,背对着他们的女人。
“怎么了?”她不解地问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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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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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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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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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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