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沈玉凝白禹>第八十一章 长大了要嫁给他
  刘娇娇还在家里做姑娘时,有段时间偏爱饴味斋的豌豆黄,因贪多难克所以身边总是有人小心提防。

  每每路过饴味斋的铺面也只能透过马车的帘子偷偷瞥上一眼,然后便抿着唇瓣吞下口水。

  大斉的帝京从来不缺美食,她有时候还十分庆幸自己长在京城,只可惜这样的庆幸又往往被家中冗繁的规矩束缚。

  长在帝京固然好,可若是长在帝京的普通人家,兴许嘴馋的时候还能吃上一口豌豆黄,一口辣豆花,一口椒盐酥饼,一口……

  她的胡思乱想被车外马儿的嘶鸣声打断,紧接着便听到随扈的婢女仆从忙不迭的叫人‘二公子!二公子不可,千万不可!’

  但这兵荒马乱的阻止显然都是无用功,马车的帘子被从外掀开的时候她已将手递了过去。

  大将军府的二公子正是少年飒踏的年纪,骑着高头大马,穿了件窄袖红衣。

  他手腕上还缠着缰绳,半边身子已背着日光探进车中。

  高马尾扫在面上,眸如点漆带着奕奕神采,含笑间俊美无俦,只拉着她的手腕往外一拽,再勾着她的腰身往怀中一带。

  刘娇娇便坐在了他的马背上,骤然拔高的视野开阔极了,周围除了惊慌失措的仆从还有围观而来的百姓。

  “三姑娘!”婢女的呼唤淹没在百姓们的嘈杂声中。

  这个道:大将军家那个混不吝的二小子又来劫人了!

  那个说:又有什么要紧,京中谁人不知刘家三姑娘被他给霸上了!

  所谓的‘霸上了’倒也不是霸王硬上弓的霸,这更像是一种宣誓主权的独占,以至于三姑娘虽是昳丽端庄叫人人向往,但因有这么一位‘二公子’在,也无人会生出与之亲近的念想,更遑论两厢结为亲家。

  三姑娘长大是要嫁给他二公子的,上至皇亲国戚,下至贩夫走卒都知道。

  这要换作别家公子,小小年纪便坏人家姑娘声名,那必然是俭不中礼胡作非为的轻薄行径,轻则落个受人唾骂的名声,重则女方家里也不会善罢甘休。

  但偏偏他是大将军的儿子,那一切也都说的通了。

  本朝大将军孟朝暮曾是助力同德帝登基的功臣,在京中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多少人都要看他眼色过活,刘家也不例外。

  所以许多人猜测,刘家看闺女几次三番遭将军之子孟棠的欺负也是敢怒不敢言,如今没别的法子,只盼着在成婚之前二公子没腻了这三姑娘,省的始乱终弃后再难说亲。

  看着二公子载着三姑娘打马而去,那脆生生的马蹄声敲击在帝京的石板路上让许多人生出同情。

  又被劫走了,可怜的三姑娘,所以长得美也是一种罪过啊!

  快马自长街而过,无数的店铺人影被远远抛在身后。

  刘娇娇坐在马上,被马背颠的步摇乱响,她索性将那支支步摇抽下来,回头对上少年人神采奕奕的面庞,二人相视一笑。

  “驾——!”

  当马儿终于停下的时候,周围熟悉的假山亭台让她大喜过望。

  少年先翻身下马,她便整个人从马上坠入他的怀中。

  裙裾飞杨,蓬松绵软,二公子说:“像抱着一捧云霞。”

  言罢又打趣她:“你今日穿着这样繁复的衣裙还戴着那些沉重的首饰是打算去哪?”

  “原是打算去贺珍月的生辰,如今倒好,被你抓来了,这生辰宴是赴不成了,好吃的也吃不成了!前两日听珍月说她父亲从西市买了个西域的厨子,做的一手好炙肉,还以为今日能够尝尝鲜,你吃过胡人做的炙肉吗,我早先在父亲的宴上吃过一回,那胡人的辣子辣的我眼泪都出来了!”

  “陈珍月有的,你怎知我这里没有?”二公子抱着怀里的人随手一颠,吓的三姑娘连忙抓紧他的衣裳。

  二公子心情大好,抱着人跨过一座木方拱桥大步往园子里走。

  这是大将军府的别院,名岫园。

  原是皇帝赏赐,但因大将军孟朝暮并非风雅之人,这院子便荒废了多年。

  直到二公子八岁那年同德帝夜宴百官和他们的家眷,他在席间得了酒令的头筹,同德帝问他想要什么,他说想要一处宽阔的地方盖房子。

  同德帝又问他盖房子做什么,他说,要盖世间最好看的房子才能把娇娇娶回家。

  席间众人哄堂大笑,有迫不及待向孟朝暮道喜的,也有笑话他个子不高眼光挺高的。

  如今谁都知道他孟二公子不光眼光高,个子也窜的拔尖儿,无论文采武功在京中都是头一份,已经没人在乎当年八岁的他是如何认识刘娇娇的,反正这座荒废的园子被孟朝暮丢给了儿子,说是给他娶妻之用。

  如何布置这园子他费了不少心血,如今随着年龄渐长,园子也逐渐有了模样。

  他们这次来走的是后门,假山池沼,树影花香一应俱全,颇有几分江南的韵味。

  与前院之间隔着一堵石墙,等前院房屋落成这石墙便可以拆了。

  二公子一边走一边往前院努努嘴:“娇娇你看,哥哥给你建了一座飞来阁,上面屋子多,你放衣裳首饰,放琴棋书画,哪怕是放你外头买的零嘴也都塞得下!”

  刘娇娇引颈看了一眼,确实见着一座阁楼样的建筑正在石墙后面冒尖。

  她瞧着有些期待:“临宵哥哥,这么大的房子都是给我一人住的吗?那你的妾室住在哪里啊?”ωωω.χΙυΜЬ.Cǒm

  二公子便垮下脸来:“我早先就告诉过你,我孟临宵一生只娶一人,又不是在逗你。”

  “可祖母说男人的誓言不可信,放眼京中权贵哪家不是妻妾成群,没了妾也就没了气派,没了妾还如何多生子女开枝散叶?”

  “那是别人!他们家就算有成群的妻妾也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可不得多娶几个吗!我家有你一个就顶后宫三千!”

  刘娇娇抿嘴沉思,少年在她腰间掐了一把她才害痒躲闪,略有些忧虑:“那我岂不要生三千后宫才能生出来的孩子?这也太多了吧!”

  少年郎似乎没意识到她会想到这些,自己率先红了脸,一边避开她的眼神一边随口嘟囔:“你要是能生出来,我也不是养不起……”

  看他赧然,三姑娘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出格,本不是他们这个身份这个年龄所应该探讨的问题。

  便也将赤红灼热的面庞埋入他的怀中,听他爽朗的笑了起来,胸腔里那颗属于少年的心脏跳的十分欢快。

  孟棠在岫园备下了许多她爱吃的东西,连豌豆黄也有,听她馋西域的炙肉,又立马吩咐人去胡人开的酒楼买炙肉。

  刘娇娇便席地坐在合欢树下,眼前的矮桌上琳琅满目一时不知该如何下嘴。

  红衣少年献宝一样将麻酱酥饼推给她:“先吃这个,这个凉了就不脆不香了。”

  刘娇娇接了酥饼入手,咬一口果然脆的掉渣,二公子连忙伸手接着那些渣渣,随即扬到一旁喂雉鸡。

  几只雉鸡在草地上互相追逐,彩羽斑斓,身子滚圆,二公子将它们喂的很好。

  “这鸡我们家也有!大哥公干的时候从外地弄来的,好大一群!”刘娇娇也掰了块饼洒丢出去,那小胖鸡便挥着翅膀过来抢食,她很是兴奋:“你看你看,这只好胖啊!腿这么短,尾巴却好长。我见过有西域的女子将雉鸡的尾羽做成帽子,走起路来气派极了!就像这样!”

  她索性从地上爬起来,学着那西域女子的模样抬头挺胸,踮着脚尖拎着裙子,一边踢踏着步子一边不忘甩一下脑袋,恍如在展示她那气派的尾羽帽子!

  都说刘家三姑娘最是恭惟端持是女子懿范,那是因为属于他孟临宵的快乐无人得知!

  这才是他的娇娇,贪吃也好,嘴贫也罢,惊扰了鸡群一边洒饼屑一边被雉鸡追着到处跑的人都是她!

  他坐在草地上正笑的前仰后合,就听他的娇娇边跑边惊慌的唤人:“临宵哥哥,我,我是不是踩到粪便了!”

  “……”

  二公子笑不出来了,连忙起身将鸡一哄而散把人抱坐在自己的膝盖上。

  三姑娘娇|喘吁吁,依旧不忘啃一口手上的酥饼。

  二公子将她精致的湘绣小鞋脱下来给下人拿去清洗,她便手忙脚乱的用裙摆包住纤足,二公子隔着裙子挠她脚底板。

  怕痒的人一边挣扎一边用脚踢他,孟棠抓住她不老实的小脚,低声在她耳边说道:“我这些雉鸡就是从你家配的种。”

  她惊讶:“我怎么不知道你喜欢养鸡啊!”

  “不喜欢养,却喜欢杀给你吃。”

  二公子笑的邪肆,见她惊讶,又补充道:“去年见你在雉鸡园流口水,以为你馋肉,没想到你是馋那尾羽,不过都不要紧,肉和尾羽都是你的!”

  刘娇娇那双眸子瞬间亮了起来,一把抱住他的脖子:“临宵哥哥!你也太好了吧!我之前说想吃肉,大哥让我想都别想!”

  “大哥和夫君毕竟是有区别的!”

  “你说的对!”她高兴的跳了起来,赤脚都不管,端起桌上的豌豆黄就往他手上塞:“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豌豆黄分你一半!”

  孟二公子拿起一块豌豆黄,见她高兴的将剩下那块塞进嘴里,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他索性也将自己那块塞进小馋猫的嘴中。

  “唔!”三姑娘的腮帮子鼓鼓囊囊的,都要吃不下了!

  风动合欢,树影婆娑,云霞一样的花瓣乘着风坠落在她发顶,人比花娇,亦比花艳。

  那时候他每日都盼着娇娇能再长得快一些,最好明日便能及笄,他已备下了定亲迎娶的一应大礼,只盼着早日将她独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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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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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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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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