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万行来势汹汹,周遭带着砸场子的气场;闵绮丽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拽进身后的包,担心他耍阴招把它抢走。
“不告诉你,是为了你好;也是因为,这些东西你知道没有必要。既然,你这么执着这个骨灰,就送给你,反正留给我也是没用。”
闵万行不屑地轻嗤一声,拽了拽领带,“闵绮丽,我告诉你,在你想搞一些鬼的时候,先想想事情的后果?”
“什么后果?是去调查,还是去你老家,查你老底?我在你家看过你小时候的照片,虽然不算好看,但也挺可爱的;怎么现在这么讨人嫌,亏得同村人一直在跟我夸你。要不是我认识你,我真的就信了。”
“我包里的这个骨灰不是一个东西,她是你的妻子;在大学时苦苦追求你,为了你付出了很多的人。就算你没有习惯过,但是你骗过自己,你怎么就不想想当初的自己?这么厌恶,为什么会有我,你真恶心。”
抱紧背包,闵绮丽快速跑上车;汽车发动的时候,闵万行还在原地。
“切,悔恨的样子给谁看?”
将骨灰放好,闵绮丽驾车离开。
等到汽车的声音已经听不到了,闵万行抬头看向离开的地方。
“每天的清晨都是这么阳光明媚,真烦。”
今天是闵家维去新学校报道的第一天,昨晚凌秋雨好声好气,非常体贴的让他去送。
想到凌秋雨因为孕反难受的样子,瞬间烦躁起来;驾车回去。
闵家维穿着新学校的制服,乖巧的坐在餐桌吃着早餐;一边吃一边往门口看去。
还没回来?
想到闵万行对自己的态度,闵家维难过得就不想吃了。
爸爸不喜欢他,是因为妈妈吗?
可是,奶奶说她不是妈妈,是姐姐;那妈妈究竟是谁?
凌秋雨扶着肚子下楼,看着她的肚子眼前浮现起羡慕的神色。
小弟弟真幸福,他有爸爸妈妈。
“家维,你爸爸吧回来送你的,快吃一会儿别迟到了。”
闵万行的时间计算的很好,没费一句话,回来后立刻带着闵家维去学校。
闵母坐在后座看着快速闪过的景色,抓紧闵家维的手。
她一定会让自己的孙子在这个城市长大,不管有任何障碍,她都会扫除;闵万行不喜欢他们没关系的,只要他们能在这里生活下去就行。
只要闵万行还认闵家维这个儿子,他们就还有未来;闵氏,以后一定会是他们的。
学校门口听着很多豪车,闵万行的车停在这里反倒变得逊色。
“进去吧,晚上会来接你的。”
闵家维看着别人家,摇起小肉手,跟着老师进去了。
“你也看到了,孩子进去了;我要去上班了,你自己回去吧,我相信你又这个能力的。”
闵万行转身,手插裤兜,满脸不屑准备离开。
回复完投来善意的家长,闵母眼神一凛,走到他面前。
“现在是大街上,闵总连戏都懒得跟我演了?你早上去找闵绮丽了吧,可是她没有理你;吃了一鼻子灰,冲我撒气?闵万行这些年,你除了学会这些,你还会什么?”
闵万行垂眸,看着闵母头顶的银色。
岁月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的,曾经乌黑柔顺的一头,现在变成了干枯的银灰。
闵万行心里略微有些触动,被怨念迅速掩盖。
“告诉你,你能帮我什么?你除了这些,你还会什么?既然来了,就好好生活下去,别给我找事;你这么会装,应该知道一些苟活的方法吧。妹妹的事情我还没有原谅你们。”
放下这句气话,闵万行直接驱车离开。
闵母回头看着学校。
在这里上学只是第一步,只要闵家维能跟这里任何一个人当上朋友,闵万行就不是这个态度。
知道闵万行去找闵绮丽,她特意让人继续跟着闵绮丽;现在,闵绮丽到达了目的地,随手拦了一辆,前往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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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绮丽和墓地的工作人员,一个简洁的仪式;绮蓝多算是正式在这里长眠了。
“谢谢,您辛苦了。”
一边是花香,另一边能看到无限的绿地。
“怎么样,我选的这里不错吧?不过这里不怎么好来,”
昨天刚下完雪,鲜花野草都是娇嫩欲滴的模样;将背包放在地上,坐在上面,陪着绮蓝多一起欣赏这里的美景。Χiυmъ.cοΜ
好景不长,闵母的到来打破了这种平衡。
“这是你的母亲,长得很漂亮,和你一样,没想到万行能有你这样的孩子。”
“我这样,我是什么样,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跟踪我?”闵绮丽眼角含笑,没有攻击的看着闵母。
“我是万行的母亲,你的奶奶;关心一下你有问题吗,需要跟你请示吗?”
“你想关心我?”闵绮丽被这个逗笑了。
母子一条心,尤其闵万行是独生子;他们不一致对外,怎么可能会在意自己这样一个外人?
“说吧,是你还是闵万行又想到什么阴谋诡计。母子两个人轮流上阵,我知道你们是一家人,不用提醒我了;我不是傻子,我可以看到的。听说你孙子上学了,还是我上过的学校;他就是厉害,当初一门心思搞我,我被搞出去了,又把他儿子送进去了。真是妙啊。”
“原来你这么讨厌万行啊,”闵母后知后觉,“万行也不喜欢我,你为了拿回你妈付出了很多,我都看到了;我可以帮你的,咱们一起努力,一起拿下闵氏怎么样?”
轻佻眉,从草地上站起来;将背包上的污渍,拍干净。
“闵氏一开始是绮氏,是我妈妈的;后来,某些不知廉耻的人,盗用了。很心安理得嘛,你半夜做梦的时候,真的不会心虚吗?我为什么要跟一个讨厌我的人合作?咱们彼此看不上,别演戏了,没有观众的;难道你想让这里的孤魂野鬼看看吗?我敢,你敢吗?”
“火气这么大?看来你真的和万行不对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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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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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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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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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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